一、船舶年检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德庆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相关批准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相关批准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二、船舶过户流程?
1、先由旧船主办理船舶营运证注销手续。新船主持港航部门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登记证明书》到港航分局领取《船舶买卖、检验入(过)户呈批表》,加具单位意见并盖章(个体到村委或居委会加具意见并盖章);
2、持已盖章的《船舶买卖、检验入(过)户呈批表》到海事部门办理船牌证件转让(过户)手续;填写在港航分局领取的《国内水路运输登记事项申请表》、《安全管理责任书》,加具单位意见并盖章(个体到村委或居委会加具意见并盖章),个体还需由村委或居委会出具船舶买卖证明;
3、持以上资料及新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所有权登记证书等证件到港航分局进行初审,再由市港航局核发新的船舶营运证和水路运输许可证。
三、船舶上牌流程?
船舶上牌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新进口的游艇,申请人可委托有关船厂、船舶设计单位或代理商出具技术文件、图纸。委托有关单位翻译相关的资料文件。
第二步,持图纸、资料及CE或ABYC证书和原产地证书,向船检机构(海事局或船级社)申请检验。检验合格的,船检机构出具审图意见书、审图批准号、船检编号、船舶龙骨安放日期证明。
第三步,向海事局提交资料。
第四步,向海事局申请船名,船名不得与先前申请的船名同名或同音,也具有全国唯一性,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判别。
第五步,持船舶识别号和批准的船名申请书,向船检机构(海事局或船级社)申请检验发证,检验合格的签发《游艇适航证书》。
第六步,持《船舶所有权证书》、《游艇适航证书》、向海事局申请国籍证书。就可以上牌了。
四、船舶注销怎么办理?
船舶注销的办理是:
1、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和船舶IC卡(如有)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限船舶所有权发生转移时);
(3)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有关船舶灭失含船舶拆解、船舶沉没、船舶失踪的证明文件(限船舶灭失、拆解、沉没、失踪且在3个月内);
(4)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和经抵押权人签字的解除抵押合同的文件(限船舶抵押合同解除);
(5)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和光船租赁合同(限以光船条件出租境外的船舶);
(6)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光船租赁合同或者中止光船租赁关系的证明文件(限光船租赁合同期满或光船租赁关系终止,由出租人办理时);
(7)光船租赁合同、终止光船租赁关系的证明文件,以光船条件从境外租进的船舶还应提供临时船舶国籍证书限光船租赁合同期满或光船租赁关系终止,由承租人办理时;
(8)登记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2、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五、船舶注销手续要多久?
船舶注销手续要三天时间应该可以的
六、船舶溢油处理流程?
(1)责令事故责任方根据船上溢油应急反应程序和应变部署表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防范措施,如采取堵漏、驳油、防火、灭火等防止溢油继续溢漏和可能引发的火灾。
(2)要求船方及时与外界船舶联络,向周围其他船舶发出报警信号,并在船舶与船舶之间,船舶与海岸电台之间连续依次联络。
(3)根据事故发生地当时的潮流、风向风速等,利用溢油模型预测溢油漂移扩散的去向、数量和范围。对溢油和溢油周围水域、沿岸进行监测。
(4)评估可能受到威胁的环境敏感区和易受损资源以及需要保护的优先次序,对可能受威胁的环境敏感区和易受损资源采取保护措施。
(5)一个搜救责任区内的应急队伍和设备不能满足溢油反应需要时,可请求其他国家或地区给予相关支援。
七、船舶仪器测试流程?
一般而言,船舶仪器测试流程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准备测试仪器:根据测试需要,选择相应的仪器,并按照仪器说明书进行正确的安装和调试。确保仪器的状态正常,测试所需的各项参数准确可靠。
2. 进行测试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测试前,需要对测试区域进行彻底检查,确保测试区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检查测试设备的传感器、电缆、连接器等部分是否正常。
3. 进行测试:根据测试计划,对仪器进行测试。在测试过程中,应注意记录数据、参数等信息,并及时对测试结果进行分析和处理。
4. 分析测试结果:根据测试结果,分析仪器状态和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仪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 记录测试结果:在测试结束后,应对测试结果进行记录和整理,包括测试数据、结果、问题和解决方案等信息。同时,应将测试结果报告给相关人员,以便进行后续的维护和管理。
需要注意的是,船舶仪器测试流程需要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测试过程的安全性和准确性。同时,对于不同的仪器,测试流程和方法也有所不同,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八、船舶报废处置流程?
实施机关:中国海事局各分局(船舶检验局)及各分局申请人:
申请人: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其代理人(申请人向船舶船籍港所在地船检分局申请)
具备条件:申请人需到海事部门办理船舶登记注销手续(船舶报废时)
提交材料:
1.《船舶营运检验申请表》
2.船舶检验证书正本
3.船舶所有人和经营人资料(个体船东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A4纸单面,要求签字或盖章)
4.海事部门船舶登记注销证明文件(船舶报废时)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
3.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认可的中国船级社相应规范等
办结期限:
1.船舶报停:船舶检验合格,并提交完整的资料后15个工作日
2.船舶报废:提交完整的资料后1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
1. 船舶报停:签发船舶检验证书,在船舶适航证书记事栏注明“本船已报停,不得从事任何载、运活动”
2. 船舶报废:不签发船舶检验证书,在该船舶检验证书原件每页盖注销章,并退回给申请人
收费标准:
现行《船舶检验计费标准》及相关规定(船舶报废不收取费用)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九、怎么注销船舶所有权?
如果船舶因所有权发生转移要注销登记的,原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船舶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原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对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注销该船舶在船舶登记簿上的所有权登记以及与之相关的登记,收回有关登记证书,并向船舶所有人出具相应的船舶登记注销证明书。向境外出售的船舶,船舶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注销国籍的证明书或者将于重新登记时立即注销国籍的证明书。
十、如何办理船舶的注销登记?
要办理船舶注销登记,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准备材料:
(1)船舶所有权证书及有效证件副本;
(2)营运证书及有效证件副本;
(3)安检合格证明或有效证件副本;
(4)船级社公告报废证书或有效证件副本;
(5)银行提货单或货运合同;
(6)船舶证书副本。
到海事局进行办理:
携带以上材料到当地海事局提交办理申请,填写注销登记申请表并缴纳相应费用。海事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在船舶登记证明书上批注“注销”。同时,海事局将通知边检、海关等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办理清船手续:
过了注销审查,需要办理船舶清船手续,即完成各项业务结算并将船舶彻底移交。
(1)结清船舶欠款、税费等费用;
(2)办理海关、边检、港务等单位的离岸手续和各种卸装、结存手续;
(3)将船员陆续撤离或转船员登记。
办理注销证明:
办理完清船手续后,可以到海事局领取船舶注销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船舶注销登记是一项相对复杂的业务,建议在办理前了解详细的操作要点,并咨询专业人士的建议和指导,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