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应变部署表的配备原则?

一、船舶应变部署表的配备原则?

1.

所有船舶应配备应变部署表,驾驶室、机舱和各员起居处所是必须张贴的位置。一般贴的越少,船上维护起来更方便。 

2.

应变部署表上消防和弃船信号具体是什么样子,并无统一要求,PSCO应特别注意。 因为SOLAS第Ⅲ章第37.1 款要求:应变部署表应写明规则7.2所规定的通用紧急报警信号和有线广播的细则,并应规发出警报时船员和乘客必须采取的行动。而国际救生设备规则(LSA)第7.2 款,7.2.1.1 条规定:通用应急报警系统应能发出通用报警信号,该信号由船舶号笛或汽笛以及附加电铃或小型振膜电警笛或其他等效报警系统,发出的七个或以上的短声继以一长声组成。七短一长作为弃船信号,往往是习惯,如有船舶不这么要求,也是可以理解的,比如九短一长,八浅一深等都是可以接受的。 

3.

客船应变部署表格式应由主管机关认可,货船没有格式要求,也无需认可。 一般应变部署表由主表和应变任务卡组成,根据本船实际情况编制,满足公约要求即可。中国籍货轮有点特殊。 中国籍500 总吨及以上的运输船舶和载客12人及以上的客船都必须配备我国海事局认可的统一印制的货船(或客船)应变部署表,这个标准是:海洋运输船舶应变部署表(GB 17566-2021),也就是我们文首挂的两个链接的内容。 中国籍船舶,请按照标准的要求配备、填写,属于海事局强制要求事项。 我国的这种编制很好填写 某外轮应变部署表 

二、劳动配备原则有?

劳动配备原则:

(1)双重价值取向:配置是否合理的标准是能否兼顾效率和公平的双重价值取向,劳动法的任务在于,对劳动力资源的宏观配置和微观配置进行规范;

(2)劳动力资源宏观配置:即社会劳动力在全社会范围内各个用人单位之间的配置;

(3)劳动力资源的微观配置:处理好劳动者利益和劳动效率的关系。

三、船舶避风原则?

1、台风来临前,船舶应听从指挥,立即到避风场所避风。

2、万一躲避不及或遇上台风时,应及时与岸上有关部门联系,争取救援。

3、等待救援时,应主动采取应急措施,迅速果断地采取离开台风的措施,如停(滞航)、绕(绕航)、穿(迅速穿过)。

4、强台风过后不久的风浪平静,可能是台风眼经过时的平静,此时泊港船主千万不能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回去加固船只。

5、有条件时在船舶上配备信标机、无线电通讯机、卫星电话等现代设备。

6、在没有无线电通讯设备的时候,当发现过往船舶或飞机,或与陆地较近时,可以利用物件及时发出易被察觉的求救信号,如堆“SOS”字样,放烟火,发出光信号、声信号,摇动色彩鲜艳的物品等。

四、船舶号型配备要求?

船舶号型配备有声号,雾号,并配有各种需求的灯色。

五、船舶救生信号配备标准?

救生信号的配备:无限航区的船舶应配红星火箭或降落伞火箭12支。

救生艇配备降落伞火箭4支、红火号6支、烟雾信号2只。救生筏应配备降落伞火箭2支、红火号6支。

六、船舶营运时间如何计算?

船舶营运时间(吨天)的计算公式如下

船舶营运时间(吨天)=额定载货量×营运天数

船舶营运时间是指在船舶总时间中技术状态良好可以从事客货运输工作的时间。它是由航行时间、停泊时间和其他工作时间所组成的。船舶营运时间中的航行时间和停泊时间,应根据船舶在报告期内所完成的航次数计算。是否作为报告期完成的航次数,主要看其航次的讫点时间是否在报告期内,如果在报告期内则计算为报告期完成的航次数。

七、船舶非法营运处罚依据?

(一)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经营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3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从事营业性运输的船舶未按规定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的,属于非法营运,没收其非法收入,并视情节轻重,按船舶大小处以罚款:200载重吨以下的船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200至1000载重吨以下的船舶,处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1000至5000载重吨以下的船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5000载重吨以上船舶,处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有《船舶营业运输证》而未随船携带的,并能提供确切证据的除外。

(三)非营业性运输船舶临时从事营业性运输,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领取临时《船舶营业运输证》的,属非法经营,按本条(二)项规定处理。

(四)持涂改、伪造或者他人的《水路运输许可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的,属于非法经营,收缴有关证件,没收其非法收入,并处以非法收入额1至3倍的罚款。对收缴的涂改或者伪造的证件,由检查机关予以吊销;对收缴的他人的证件,由检查机关交原发证机关处理。

(五)持逾期《水路运输许可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从事营业性运输或者服务的,给予警告,并限期补办证件。因不可抗拒力或者非当事人责任造成证件逾期的除外。

(六)水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服务企业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营运船舶超越核定范围从事营运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八、船舶无证营运怎么处罚?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   第三十三条 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的,由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的,由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责令该船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未随船携带船舶营运证件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水路运输经营者未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经营或者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的,由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九、瓦斯保护配备的原则

1、轻瓦斯保护 。

(1)保护原理

内部故障比较轻微或在故障的初期,油箱内的油被分解、汽化,产生少量气体积聚在瓦斯继电器的顶部,当气体量超过整定值时,发出报警信号,提示维护人员进行检查,防止故障的发展。

(2)设置原则

气体容积动作整定值一般为250~300mL,其动作接点应接入报警信号。

2、重瓦斯保护

(1)保护原理

变压器油箱内部发生故障时,油箱内的油被分解、汽化,产生大量气体,油箱内压力急剧升高,气体及油流迅速向油枕流动,流速超过重瓦斯的整定值时,瞬间动作切除主变。

(2)设置原则

由于变压器内部故障产生电弧时,故障点附近的油将被高温分解,由液态的高分子电离分解为气态的氢气及烃类气体。少量气体首先溶于变压器油中,当产气速率大于溶解速率时,就在故障区域产生气泡。分解的气体占了变压器油的空间,必定有同体积的变压器油被挤向储油柜。油流和气体是同时发生的,一定的产气速率必定有一定的油流速通过瓦斯继电器,而产气的速率则取决于燃弧功率:因此为把故障范围限制在尽可能小的区域内,通过变压器瓦斯继电器油的流速整定值就应该小于最小故障功率的产气速率。所以,瓦斯继电器流速的整定应考虑最小的故障功率以及地震和强迫油循环变压器油泵同时全部启动的影响,并考虑压力释放阀保护与重瓦斯保护的配合。

十、船舶堵漏器材的配备标准?

根据船舶的大小、类型和航区等的不同,在船上要配备不同规格和数量的堵漏器材,主要有堵漏毯、堵漏板、堵漏箱、堵漏螺杆、堵漏柱、堵漏木塞、垫料、黄砂和水泥等。船舶堵漏器材配备一般在船运公司的船舶管理条例里有明确规定。各公司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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