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舶安全证书?
船舶证书,是指出船舶应配备的证明船舶所有权及其技术营运性能的各种文件的统称。包括法定证书和其他一些证书,如船舶国籍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舶人级证书、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除鼠证书或免予除鼠证书、船舶卫生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气胀救生筏检验证书、二氧化碳装置检验证明及称重记录、可燃气体清除证书、船舶装载危险货物准单、危险货物监装证书、船舶出口许可证、船舶安全检査记录簿、油类记录簿、船舶垃圾记录簿等。
二、船舶安全方针?
船舶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船舶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船长为船舶防火责任人,对船舶防火安全负全面的责任;大副、轮机长、管事对其部门防火安全负责(管事缺编船舶由政委负责);船员对其工作场所和居所防火安全负责。
船舶领导有责对船员进行遵章守纪、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消防演习、消防培训、提高船员消防知识、灭火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
三、船舶安全屋有多安全?
船舶安全屋提供了一定的保护,但它的安全性取决于设计、制造和使用的质量。一些较新的船舶安全屋已经经过认证,符合国际标准和规定,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然而,一些较老的船舶安全屋可能存在结构和材料方面的问题,这可能会影响安全性。
此外,船舶安全屋也必须在正确的条件下使用,并且必须经常维护和检查,以确保其保持最佳状态。因此,船舶安全屋可以提供一定的保护,但安全性仍需全面评估。
四、船舶缆绳安全强度?
船舶缆绳在船舶动静止状态下拉力的三倍。
五、船舶安全规定目录?
船舶安全规定有抗风抗涌浪等级,侧倾角度,迥旋直径等。
六、船舶建造安全条例?
船舶建造安全应遵循如下原则:
(1)施工工艺必须结合公司特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的有关规定,为员工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
(2)高空难做而险恶的作业,力争尽可能多些在地面完成。
(3)密闭舱室作业必须增设工艺通风孔。
(4)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要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1.2编制生产作业计划时应保证各工序衔接的合理性,尽量避免交叉作业,脚手架、架板、人孔盖以及危险性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应同时编入计划下达,同时检查和考核。 4.1.3船体结构上的梯子、栏杆等设备不能与船体结构同时安装时,应设置牢靠的梯子和防护栏杆等设施。 4.1.4编制施工工艺文件时,必须有安全技术要求的内容。4.2建造过程安全规定 4.2.1参与船舶建造过程的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教育与考核,实行持证上岗;一般工种必须经过本工种安全知识教育;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时,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4.2.2凡进入生产区域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4.2.3在船上行走时,要注意运转的机械设备、尖锐物件及木板上的钉子、人孔、管沟、操作开关、电钮、障碍物和坠落物等,严禁在非通道上行走,上下要走专门梯子
七、船舶安全距离?
航母也是舰艇的一类,关于舰艇编队航行时各舰之间的距离,没有绝对的规定,要考虑风速、航行速度、航行速度18-25节时两舰舰舷间不得小与120-140米,这是“横向安全距离”,“纵向安全距离”视情况而定,一般2级海况、可视条件好的情况下,不得低与前舰一个半身长。
在编队航行中要视情况定队型、速度和距离,如:反潜规避时、防空规避时、V字或一字展开队型反潜搜索、保护重要目标舰艇时等等。
八、船舶安全监督规则?
第一条为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加强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对中国籍船舶及水上设施(以下统称“船舶”)以及航行、停泊、作业于我国管辖水域的外国籍船舶实施的安全监督管理活动。
九、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简历?
就是填写从事安全管理岗位的起止时间
比如:
某年某月 在某厂任安全科长,或安全员。
某年某月 在某公司任安全部长,或科员。
某年某月 在某厂某车间任安全员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等等 仅供参考
十、高校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高校安全管理包括下列任务:
(一)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应纳入教学计划并记学分。
(二)维护校园稳定。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等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调查与处置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调解处理内部矛盾纠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三)严格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和治安、消防、交通、信息网络、公共卫生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防止发生各类案件或事故。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果断及时地处理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突发事件。
(四)协助查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校内及与学校有关的刑事、治安案件、安全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校园安全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对校内有轻微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
(五)参与综合治理。参加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
(六)完成其他安全管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