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哪些?

一、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哪些?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和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具体如下:

①基本情况,主要保留企业的地址、从业人数、主管部门、主要经营业务等;

②突发事件类型;

③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人员和职责;

④报告程序,包括报告时间和报告通讯联络方式;

⑤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⑥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⑦应急关闭程序;

⑧应急培训计划;

⑨演练计划;

⑩附件,包括组织机构名单、主要联系电话、保障制度等。

二、道路货物运输应急预案文本?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为切实做好我辖区安全事故(险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 本预案所诚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是指突然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火灾、人员伤亡、公共卫生事件,恐怖袭击或其它事件。

第二条 指导思想:行业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救人第一”和“快速有效”的指导思想。

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发生后,应当按照统一领导、分级分责、及时反映处置得力的原则,迅速启动、组织实施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抢救和疏散人员,控制事态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并迅速恢复正常状态。

第三条 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成员有综治办工作人员组成,承担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任务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综治办主任李延安担任。各企业分别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小组,并设立日常办公室。

值班电话:XXXXXXX

第四条 各企业应急救援专业指挥部职责

1、全面掌握各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情况,绘制重大危险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图。掌握危险范围内职工和群众分布情况以及周围重点保护目标的分布情况。

2、整合救援资源,合理组建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组织,有效配置各类抢险仪器、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状态;督促高危行业企业和抢险救援单位签订抢险救援协议。

3、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周边人群安全教育,使其了解潜在的危险性和健康危害程度,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识,掌握各种信号的含义和应急救援的要求。

4、准确评估危险目标的潜在危险性、事故发生可能造成的后果以及对周边环境带来的危险程度。

5、指导专业救援队伍的训练,不断提高救援队伍的抢险能力,根据实际情况,每半年或一年组织一次模拟演练,并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6、明确所属党委抢险救援职责,督促所属单位制订预案和预防措施,并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保障人员、装备(完好、处于良好状态)、经费落实。

7、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根据现场情况,组成抢险救援机构,并组织、协调、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8、当事故危及周围周围群众安全时,启动警报系统,发布紧急通告,向周围群众通报事故对生命健康的危害及其防范措施。如需实施人员疏散,报经市指挥部批准后,制订组织实施人员疏散方案。

9、事故现场恢复到相对稳定安全状况时,宣布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并做好有关事项的移交工作。

第五条 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报告

1、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发生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用最快的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取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险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的企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险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险和处理的有关事宜;报告单位和报告时间。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提高与事故现场的详细资料,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并配合有关部门工作。组织人员疏散,按照现场指挥部的要求关停设备、设施。

2、应急救援专业指挥部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报告后,立即报告区政府。协调现场指挥部对抢险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

第六条 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1、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再迅速报告事故(险情)的同时,要立即组织专业队伍和有关人员迅速开展抢救、处置工作,控制事故(险情)扩大,为后续救援创造条件,并将需救援的人员、设备、器材、物资等数量报指挥部办公室,保证抢险救援有效实施。

2、专业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再立即通知专业指挥部指挥长的同时赶赴事故(险情)现场。

3、指挥部成员赶赴事故(险情)现场后,根据事故(险情)发生地点的地形地貌,迅速选择靠近抢险一线、便于指挥的安全地带建立现场指挥部,同时根据现场情况,按照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责任分工,组成抢险救援机构,并向有关单位下达抢险命令。

4、现场指挥部成立后,迅速制定抢险救援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各抢险救援小组,立即开展工作。

5、负有抢险救援职责的部门、单位,接到抢险命令后,其主要负责人和抢险救援队必须再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并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告抢险救援队组成员及装备情况,按照现场指挥部下达的抢险救援任务,迅速投入抢险救援工作。

6、抢险工作结束以后,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参加抢险的单位有序撤离现场。

7、参加抢险的单位撤离现场以后,现场指挥部应立即组织现场恢复工作。

第七条 工作要求

有承担应急救援任务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政令畅通。

以上文本来自《中华文本库》之《工作预案》专栏。如需更多相关文本,请自己去该专栏查找。

三、道路运输应急演练方案怎么做?

1、重要性 制定目的,依据,适应情况。

2、领导机构 企业,现场。

3、应急启动 启动应急预案的门槛,启动应急预案的责任者。

4、信息通道 信息勾通渠道,责任者。信息发布者。

5、值班制度

6、应急小组 上级派应急小组赴现场的门槛,应急小组的职责。

7、应急措施 抢救人员;控制险情;及时报告,请求救援;自救互就;维护秩序;保护现场;收集信息;协助调查。

8、预案终止 应急预案终止的条件,终止责任人。

9、善后处理10、总结 经验教训;表彰处分;整改措施。

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应急预案的目的?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健全完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和加强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恢复道路运输正常运行,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处理程序》等相关规定。

1.3 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道路运输生产事故等原因引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客运枢纽1运行中断、严重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按照性质类型、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3.1 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

造成或可能造成运行中断48小时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需要多部门协调,人员疏散需要跨省组织。

(2)特别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2死亡或失踪,或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

(3)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全国或者大片区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需要跨省、跨部门协调。

(4)需要由交通运输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边境口岸撤侨等其他突发事件。

以上四种情形,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难以独立处置,需要协调相关省份、相关部门调动运力疏解,提出跨省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请求。

1.3.2 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

造成或可能造成运行中断24小时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需要多部门协调,人员疏散需要跨市组织。

(2)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省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发区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门协调。

(4)需要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3.3 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量旅客滞留,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跨县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请求的。

(2)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市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紧急安排跨县域道路运输保障的。

(4)需要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3.4 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一般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或可能造成旅客滞留。

(2)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需要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本预案指导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已有国家专项应急预案明确的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应对处置工作,适用其规定。

1.5 工作原则

(1)以人民为中心,安全第一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的预警、预测,以及道路运输事故的善后处置和调查处理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依法应对,预防为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应急处置与保障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以及有效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各项保障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事件等级和法定职责,分工合作,共同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结合各地道路运输管理体制,充分发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保障有力的应急管理体系。

(4)规范有序,协调联动

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响应程序,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资源共享、互联互动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

1.6 应急预案体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道路运输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发布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编制、发布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3)道路运输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道路运输企业根据国家及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负责编制并实施企业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2. 组织体系

道路运输应急组织体系由国家、省、市和县四级组成。

2.1 国家应急组织机构

交通运输部协调、指导全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1 应急领导小组

交通运输部在启动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时,同步成立交通运输部应对XX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分管部领导担任组长,部安全总监及部办公厅、部政策研究室、部运输服务司、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以下简称安质司)、部应急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部长担任组长时,分管部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协调Ⅰ级(特别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应急工作组的构成,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国务院要求,或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根据需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联合行动方案。

(4)当突发事件由国务院统一指挥时,按照国务院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

(5)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1.2 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由交通运输部相关司局和单位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并在应急响应终止时宣布取消。应急工作组成员由各应急工作组组长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提出,报领导小组批准。

(1)综合协调组。由部应急办或部办公厅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与各应急协作部门的沟通联系;保持与各应急工作组的信息沟通及工作协调;搜集、分析和汇总应急工作情况,跟踪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定时向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和相关部门报送信息;协助领导小组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以及部领导的有关要求;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应急指挥组。由部运输服务司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参加国务院组织的有关事故调查;组织协调跨省应急队伍调度;协调人员、重要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拟定应急运输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通信保障组。由部通信信息中心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应急响应过程中的网络、视频、通信等保障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新闻宣传组。由部政策研究室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对外发布应急信息;负责突发事件的新闻宣传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现场工作组。由部运输服务司、部应急办等有关司局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必要时由部领导带队。按照统一部署,在突发事件现场协助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6)专家组。由道路运输行业及相关行业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对应急准备以及应急行动方案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根据需要参加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3 日常机构

部运输服务司,作为国家道路运输应急日常机构,在交通运输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有关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做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日常应急管理有关工作。

(2)接收、搜集、整理、分析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及预警信息,向部应急办报送道路运输应急信息。

(3)组织开展Ⅰ级应急响应相关处置工作。

(4)负责组织制修订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指导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6)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五、如何开展道路运输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具体实施管理办法参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经2009年3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9年4月1日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全文共七章三十九条。 大体上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安全生产预案的编制;

2、安全生产预案的评审;

3、安全生产预案的备案;

4、安全生产预案的实施;

5、安全生产预案的奖励与处罚等等。

六、道路运输企业要准备哪些应急救援物资?

灭火器和应急救援医药包以及一些应急器具

七、根据《道路运输条例》,货运经营者制订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和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具体如下:

①基本情况,主要保留企业的地址、从业人数、主管部门、主要经营业务等;

②突发事件类型;

③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人员和职责;

④报告程序,包括报告时间和报告通讯联络方式;

⑤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⑥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⑦应急关闭程序;

⑧应急培训计划; ⑨演练计划; ⑩附件,包括组织机构名单、主要联系电话、保障制度等。

八、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急救援物资包括哪些?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二、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三、各项应急准备(运力、人力、资金经费等)四、突发事件处理(运力短缺,一般出现在各客流高峰期;突发性事故(交通事故、暴恐、火灾等);遇特殊天气;遇公共卫生疫情;)

九、道路运输属性?

(1)灵活方便性。道路运输机动、灵活、方便,可以延伸到地球的各个角落,时空自由度最大。

(2)广泛适用性。道路网纵横交错、干支结合,比其他运网稠密得多,适合各种用途、范围、层次、批量、条件的运输。

(3)快速及时性。汽车运输可实现“门到门”运输,减少中间环节,缩短运输时间,便捷快速,非常适合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道路条件、汽车结构性能的改善,其经济运距也大大延长,更具有重大社会经济意义。

(4)公用开放性。道路运输是一种全民皆可利用的运输方式,凡拥有汽车的社会和个人均可使用道路这一基础设施。

(5)投资效益高。汽车运输始建投资少,回收快。道路建设虽然投资大,但由于成本回收快,且兴办道路的地方收益大,故筹资渠道多,兴建较容易。

(6)经济效应大。道路运输的发展可直接带动汽车工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十、应急值守管理制度?

一、应急风险隐患排查制度

  (一)排查范围:一是自然灾害,包括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二是事故灾难,包括工矿企业等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三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动物疫情及其他严重影响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四是社会安全事件,包括刑事治安案件,群体性事件等。

  (二)排查监测要求:坚持风险隐患“月”排查制度,全面监测各类突发风险隐患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和危害程序。

  二、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定期分析研究全镇突发事件形势和特点、研究提出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协调建立突、协商解决全区镇急管理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

  (二)联席会议由镇政府应急办牵头,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增加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同时指定一名负责人为联席会议联络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应急办,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负责联席会议的有关联络协调工作。

  (三)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

  三、应急值守制度

  (一)应急值守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职责,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把应急值守工作纳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范畴,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妥善做好值守安排,保障日常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二) 应急值守工作原则:严谨高效、有情必报、快速反应、安全保密。

  (三)应急值守启动时期:重要节假日期间、重要敏感时期、上级确定的重点防护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其他特殊时期。

  (四)应急值守基本要求:

  1、坚持领导带班,强化应急值守工作的领导,保证值守期间都有领导坐守。

  2、严格坚守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遇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离开时,须请示领导同意,妥善安排。

  3、保持信息畅通,应急值守期间,带班领导和值守工作人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确保各类突发信息报告及时、处置及时,不得误报、迟报、瞒报、漏报。

  (五)应急值守人员职责

  1、保持高度责任感和政治敏感性,认真履行应急值守职责,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

  2、贯彻落实各级指示精神,做好来文来电的收发、处置工作,及时完整填写值班情况记录。

  3、定时巡查有关重点要害部位、重要守护目标以及有关隐患源、可疑人物,确保安全。

  4、注意掌握收集重要动态信息,按照重要信息报告有关规定,及时向镇应急办及有关部门报告。

  5、发生或收到突发事件情况信息,根据规定程序,及时向领导和镇应急办及有关部门报告,并第一时间作出反应,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发挥临时协调联络中枢作用。

  6、遵守保密纪律,严格保密措施,严防失泄密事故。

  7、认真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信息报告制度:

  在应急值守期间,如发生异常情况、重大突发事件、安全事故、群体事件等应在紧急处置的同时及时报告。

  1、报告程序:值班人员在报告带班领导的同时报告总值班室,然后由总值班室向分管领导报告,如需向上级报告则须由分管领导批准。

  2、报告时限:凡发生非正常上访、冲击机关、火灾、安全事故以及人员伤亡等重大情况,事发后立即报告;凡发现影响稳定的重大苗头和有影响的治安、刑事案件必须在2小时之内报告,并每天报告事件进展及处理情况。

  3、报告内容:主要是事发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人员、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生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4、镇值班室必须健全与完善应急值守台帐登记制度与信息报出制度,确保应急值守情况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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