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堂法人职责?
一、在总务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生食堂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二、基本职责
1、对学生膳食安排做到心中有数,精细安排防止菜肴结构不合理,或浪费现象的发生。
2、对每日消费品要提前作出安排,开出菜单,交付食品采购人员经办。并负责对经办人员的督查工作。票据报账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
3、负责学生用餐的主副食品的生产和供应工作。
4、负责操作间及餐厅的卫生工作。
5、检查各部门的运营情况,安全卫生,服务工作。
6、制定并落实食堂经营管理计划和措施,并不断改进。
三、工作标准及要求:
1、按伙食标准统筹安排好学生膳食,经常了解师生的餐饮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发和提供能满足师生需求的餐饮食品和服务。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严把采购关,确保食品原辅料的食品卫生。严把食品加工关,确保所供用膳食品卫生安全,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与厨师长一起进行菜肴的筹划与设计,不断推出新的品种,确保品种多、分量足、质量好。
4、健全厨房和餐厅管理组织,合理进行布局,督促管理人员对厨房生产环节和餐厅进行科学管理,减少生产中的浪费。
5、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食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师生对食堂服务工作的满意率。
四、职权范围
1、负责对员工招聘、管理、考核和工资的发放,报总务处、党政办备案。
2、对食堂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
二、工会法人职责?
答:工会法人的职责是: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内处于公司管理核心的地位,对外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实施行为是公司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
三、培训机构法人职责?
一,制订工作计划,二安排,布置培训工作,三对人事,工资,财经管现。
四,加强员工素质教育及培训,五,搞好培训服务,六,加强廉正建设。
四、厨师消防安全职责?
1.
遵守厨房的安全防火、安全制度,防止烹 饪期间发生火灾和食物中毒事故。
2.
进入岗位后,检查所有灶具是否安全,点 燃燃气时必须遵守“火等气”原则。
3.
蒸煮食物时,不得离开灶台,煎炸食物时,锅内用 油不得过满。
4.
会熟练使用灭火毯、灭火器、扑灭油锅火灾。
五、厂长消防安全职责?
厂长是工厂消防安全总指挥长。一旦发生消防安全事故,要担起指挥和调度人员总责任,指挥人员疏散和灭火,保证国家的财产和人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配合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举一反三,教育厂里职工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不再同样的事故
六、消防安全保障组职责?
1. 负责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工艺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 组织对工业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装置、热力管道、采暖、制冷、通排风等设备的定期检查、校验、检测工作;
3. 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制造、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编制装置大检修安全组织措施计划和下达安全检修任务书;
七、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规定?
消防比较安全管理职责规定是指对于某一场所或组织机构,规定其各级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和员工在消防比较安全方面的管理职责和具体工作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比较安全责任划分: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和员工在消防比较安全方面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包括领导责任、生产责任、培训责任等。2. 比较安全制度建设:制定有关消防比较安全的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消防检查、消防演练、火灾报警等。3. 比较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比较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比较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4. 比较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定期开展消防比较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消防比较安全问题。5. 应急管理: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应急机制和应急设备,提高应急响应能力。6. 责任追究:对于消防比较安全责任人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总之,消防比较安全管理职责规定是对于某一场所或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和员工在消防比较安全方面的职责和具体工作内容,以保障人员生命财产比较安全。
八、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是为了认真并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所有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1、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并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及检测,确保完好有效,维护保养记录应当存档备查;
3、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4、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6、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7、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
8、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具体职责-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额外职责
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并报消防救援机构;
2、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3、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建立巡查记录并存档;
4、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5、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6、每年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评估;
7、按要求参加消防救援机构组织的消防工作例会、上报相关信息,每半年将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报消防救援机构备案。
具备隶属关系的上级单位职责
具备隶属关系的上级单位除应履行自身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对所属单位消防安全实施全程监管和系统管理,承担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责任:
1、指导下级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以及保障消防安全职责落实的制度措施;
2、定期组织对所属单位进行消防安全评估,适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协助下级单位整改无能力解决的火灾隐患;
3、督促所属单位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5、掌握下级单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6、每年对下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并实施奖惩。
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管理职责
1、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由业主负责。同一建筑物有两个以上业主的,业主对各自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应共同负责;
2、建筑物业主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对共用的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统一管理;
3、业主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公约,明确管理组织或者人员,对建筑物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
4、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所有权人提供的建筑物或者场所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接受统一管理,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九、叉车消防安全职责?
1、叉车工必须经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2、严格遵守公司和仓库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3、自觉接受岗位安全技术培训,熟悉本仓库所储危险物品的理化特性及危险处置方法。
4、做好叉车维护保养,班前、班后检查叉车车况,重点检查叉车燃油、水循环、刹车、转向、信号等系统。经常检查防火帽,保证其良好。
5、做好工器具及安全设施的检查及维护保养,并认真做好记录。
6、工作时应集中精力,不得疲劳驾驶。注意观察,避免对操作者、危险物品造成刮擦、碰撞。
7、轻取轻放,合理码跺,货物摆放整齐、牢固,保证包装完整。
8、严格执行危险物品堆垛高度的限制和先进先出制度。
9、叉车行驶时,限速5公里/小时,不得超速行驶。
10、加强自我防护意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1、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第一时间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态扩大。
十、机关法人的职责?
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并因行使职权的需要而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家机关。如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军事、警察机关等。
国家机关法人的基本特征在于:
(1)其职权范围内的一切行为及其后果,都应归属于国家,机关没有自己独立的经济利益,也不对自己依法行使职权所产生的债务负责;
(2)因行使职权的需要而从事商品经济活动时,与其他当事人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但不能进行与其行使职权无关的商品经济活动,否则应视为超越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是违法行为;
(3)其独立的经费来源于国家和地方财政拨款,主要用于参加各项必要的民事活动。通常情况下,它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应以它的独立经费或国家专项拨款偿还,若债务超出其经费或专项拨款而另需报补的,应由国家有关立法加以保证;
(4)依照法律或行政命令成立,不需要经过核准登记程序,即可取得国家机关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