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宾馆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障旅馆业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物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货栈、车马店、浴池等(以下统称旅馆),不论是国营、集体经营,还是合伙经营、个体经营、外商投资经营,不论是专营还是兼营,不论是常年经营,还是季节性经营,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并且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第四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3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
第五条 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第六条 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
接待境外旅客住宿,还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第七条 旅馆应当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或者保管室、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对旅客寄存的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
第八条 旅馆对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妥为保管,设法归还原主或揭示招领;经招领3个月后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对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条 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行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第十条 在旅馆内开办舞厅、音乐茶座等娱乐、服务场所的,除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外,还应当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管理。
第十一条 严禁旅客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第十二条 旅馆内,严禁卖淫、嫖宿、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三条 旅馆内,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旅客不得私自留客住宿或者转让床位。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旅馆治安管理的职责是,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旅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依法惩办侵犯旅馆和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
公安人员到旅馆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证件,严格依法办事,要文明礼貌待人,维护旅馆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合法权益。旅馆工作人员和旅客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 规定开办旅馆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未经登记,私自开业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旅馆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九条 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旅馆负责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其所经营的旅馆已成为犯罪活动场所的,公安机关除依法追究其责任外,对该旅馆还应当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十一、十二条 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条 款的规定,处罚有关人员;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 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并报公安部备案。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51年8月15日公布的《城市旅栈业暂行管理规则》同时废止。
二、ktv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KTV治安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KTV场所的安全和秩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包括安保人员的配备和培训、视频监控设施的安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客户身份登记制度的建立等。
通过严格执行这些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安全事件,确保KTV场所的安全经营和顾客的安全体验。
三、酒店治安管理制度和措施?
(1)酒店各级、各部门、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
(2)接待会客登记等各项手续是否健全并按要求办理。
(3)重点部位的门窗是否牢靠,下班后是否坚持关窗锁门。
(4)各种钥匙的管理是否严格,有无交接手续,有无漏洞。
(5)办公室的印章、票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6)财务制度、库房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有无漏洞。
(7)各种电器设备、消防器材、设施,烟感报警系境等是否完好和灵敏有效。
四、治安部门职责?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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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的职责是公安机关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就是公安机关的职业责任。 公安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的专门机关。
其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五、治安所长的职责?
所长负责主持派出所的全面工作。 一、组织领导全所民警深入调查研究,熟知管辖区的治安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有计划地加强基础工作。
1、严密户口和治安管理。
2、切实摸清重点人口底数,落实教育管理措施。
3、做好有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帮教工作。
4、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和治安员。
5、做好“四防”安全,维护管辖区的治安秩序。
6、查处治安案件,就地查破一般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刑事案件,协助调查重大刑事案件。
二、依照法律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规定,维护民警正确行使派出所的职权,要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上报材料要事实清楚可靠,处理问题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
三、组织民警学习法律、政策和业务,要有计划安排和检查督促,使每个民警逐渐熟悉有关法规、政策和业务,提高工作能力。
四、密切警民关系,接受群众监督,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联系群众,征求意见,定期向群众报告工作,要严格值班制度。
五、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做好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关心民警生活,既要严要求,又要善管理。
六、治安主任职责?
一、在单位领导下,负责安全保卫监督、检查工作。
二、教育职工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警惕,做好“三防”“两保证”工作。
三、组织实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单位及要害部位的安全。
四、协助公安机关对单位发生的破坏、盗窃事故进行调查和侦破。
五、负责治安保卫部的各项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检查各科室、各部门安全防火情况,发现和清除治安灾害事故隐患,定期检查消防设备。
七、做好易燃、易爆、放射源、菌种,病毒等危险物品的监督、检查工作。促进落实措施。
八、及时调解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必要时,与公安部门联系,共同解决。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法制安全和法治安全哪个正确?
我国的法治建设在各个方面虽然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仍然存在着安全隐患。在今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任务面前,有必要认真检视我国法治的安全问题,避免发生不可改正的或者本来可以避免的严重错误,进而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
法治安全的基本意思是指法治能够为人民群众所信赖与依靠的状况。根据依法治国要求,在国家的治理活动中,都应当依照立法机关与有权机关制定的法律与规定来进行。如果法律不能准确地为定分止争提供标准,不能对行为的是非对错提供界限,不能明确地禁止国家官员侵犯人民群众的利益,那么,法律就难以树立自身的权威,法治就难以成为人民群众的依靠,也就是说,法治就不安全了。笔者认为,法治安全问题应当引起学界与社会的重视。
所以法治安全是正确的
八、酒吧治安管理制度?
酒吧是一个娱乐场所,但也容易引发治安问题。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和保障顾客的安全,需要制定酒吧治安管理制度。
首先,酒吧应该设立安全检查机制,对顾客进行身份核实,防止不法人员进入酒吧。此外,应配备安保人员,在关键位置设立摄像头,加强安全监控。
其次,对于未成年人,酒吧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禁止售卖酒精饮品给未成年人。还应设立监测系统,对青少年进行实时监控和年龄核实,确保他们的安全。
另外,酒吧还应建立员工培训机制,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对紧急事态的处理能力。员工应具备防范危险、制止打架斗殴等技能,并且要学会与顾客进行有效沟通,及时解决纠纷。
最后,酒吧还应与当地公安机关保持密切合作,加强巡逻力度,及时处理治安问题。同时,酒吧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确保顾客的安全。
总之,酒吧治安管理制度是维护秩序和保障顾客安全的重要举措。通过严格的安全检查、禁止售酒给未成年人、员工培训和与公安机关合作等措施,可以有效减少治安问题的发生,提升酒吧的经营品质。
九、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1、交通安全工作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岗位安全责任制和目标管理。
2、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领导组织机构,在单位主要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状况,使交通安全工作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并把交通安全工作同企业管理和工作绩效结合起来,进行评比、检查和落实。
3、确定一名交通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宣传、检查、和机动车辆管理,与交通管理部门和地区交通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保持联系;各部门确定一名兼职交通安全员负责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的检查和实施。
4、各级管理人员及岗位交通安全员,在日常工作中要牢记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教育员工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切实负责,加强检查,把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车辆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由车管部门统一保管,并负责费用交纳及车辆维修。
5、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严格的交通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服从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管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制度,杜绝各种交通违章行为,服从交通民警指挥,保证行车安全。
7、保持车辆清洁,对零部件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使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确保行车安全,杜绝带病车、故障车上路。
8、冬春季要加强对机动车辆的检查、保养;特别是对油、水箱、车灯、刹车制动的保养;遇有雨雪、大雾天气要缓慢行驶,避免发生事故。
9、单位车辆实行专人驾驶,车管员监督检查,严禁未经领导批准将车辆交给非专职司机驾驶,严禁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10、单位车辆因特殊原因不能返回单位的,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并确保车辆在外停放安全。
11、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当首先作应急处理,然后迅速与交通管理部门和单位联系,依据交通事故处置预案及时妥善处理。
12、驾驶非机动车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遵守交通行为规范;在划有分道线或设有隔离设施的道路上,要走非机动车道,在其它道路上,要靠右侧行驶;转弯时要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低头猛拐,不准曲线行驶,不与机动车争道抢行;冬季要注意避免在结冰的路面上行驶。
13、单位员工使用的非机动车应证照齐全,车况应保持良好,应经常检查刹车、车铃、车锁等,做到灵敏有效,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14、非机动车出入单位门口时必须下车推行,在单位内行驶必须注意交通安全,禁止逆行、斜穿、骑飞车、骑车带人、双手撒把、扶肩并行、互相追逐、嘻闹等;上班时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15、单位内及停车场设立的各种交通标志、防撞墩、隔离墩、车位锁及行车线路,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移动或损坏。
16、所有机动车辆进入停车场后须服从执勤人员的指挥和管理,按照场区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和停放,严禁在行车道上乱停乱放,阻碍交通。
17、在停车场内停放或滞留过夜的外来车辆,车场管理人员应当提醒驾驶人员自行妥善保管好车内的财物。
18、如遇车辆发生故障需要修理时,应当由修理人员将车辆拖离停车场进行维修,禁止在停车场内修车。
19、机动车在单位、停车场内行驶时,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主动避让行人,禁止鸣长笛。
20、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停车场及道路时,须事先报告车场管理部门备案;施工部门要设置警示标志牌;竣工后,及时修复路面及有关交通设施和清理施工垃圾。
21、出现事故时,应当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并向车辆管理部门和主管领导报告。
十、安全生产共性职责和特性职责?
1.履行行政许可职责。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
需要许可(包括批准、核准、登记等)或者验收的,严格依照有
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
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许可或者验收通过;
对未依法取得许可或未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发
现或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或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理;对
已经依法取得许可的单位,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注
销原批准。
2.履行行政执法监察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
查,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自觉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标准等,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
患;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交由有处罚权
的单位进行处理。
3.履行宣传教育职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
安全生产意识;依法组织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营造
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4.履行应急救援、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职责。制定本部门突
发事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组织或参与事
故应急救援;依照有关规定报告和统计、分析生产安全事故;根
据授权或委托,依法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
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举报制度。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共性职责。
1.负责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
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
2.组织或者参与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
各项安全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发现违法行为,按照职责权限依
法处理,超出职责权限的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
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3.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4.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