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舶登记制度有哪些?
中国的船舶登记目前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的形式,由设置在港口的水上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具体船舶登记业务,中国海事局负责船舶登记法规的研究、制定、修改及政策管理,并对下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不具体承办登记发话业务。中国海亨局所属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置的水上安全监督机构共一千多个单位被确定为船舶登记机关。
主管机关在授权各登记机关时对其船舶登记的权限从所登记船舶的航区、船舶大小等方面作了限制。
航区限制分为国际航行船舶、航行港澳线船舶、国内航行海船、国内航行内河船舶;船舶大小限制如50总吨以下、200总吨以下等。一千多个登记机关中绝大多数是仅限于办理内河船舶的登记,23个单位被授权准予办理国际航行船舶的登记。
二、安全制度有哪些?
1 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2 生产计划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3 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4 材料设备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5 人事劳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6 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7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8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9 工(段)长安全生产职责
10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1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2 操作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3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14 目标考核办法
15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6 安全检查制度
17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8 施工现场急救措施
19 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20 治安保卫制度
21 门卫制度
22 卫生管理制度
23 工地生活区管理制度
24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
25 防火消防安全措施
26 施工现场防扬尘、防噪声污染措施
27 不扰民施工措拖28 应急救援预案
三、建立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制度要求?
加强船公司本身的规范化管理和理顺船公司对船舶营运安全和防污染管理,是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主要任务。在运行过程中,操作是中心,领导者的责任是关键,组织结构是支柱,工作程序是依据,资源和人员是保证。
四、安全改革发展制度有哪些?
安全改革发展制度包括五方面:
1、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建立分级管控制度。
2、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
3、建立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
4、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5、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
五、国家安全制度有哪些?
国家安全制度的规定:
1.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决策咨询机制
2.国家建立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工作协调机制
3.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实行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国家安全制度与工作机制
4.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
六、船舶安全设施包括哪些?
船舶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船舶证书,有关文件资料,船员及配备,救生设备,消防设备,事故预防,一般安全设施,报警设备,货物积载及装卸设备,载重线要求,系泊设施,推进和辅助机械,航行设备,无线电设备,防污染设备,船员岗位职责和实际操作能力等.多长时间检查一次:经海事主管机关安全检查过的中国籍船,和经过"东京备忘录"国家检查过的外国籍船,一般6个月内不再检查.但是下列船不受6个月限制:国际航行的客,滚,散,油,气,散化船;新发现存在缺陷的船;发生重大事故的船;被举报的船;主管机关指定需要检查的船.CAPTAINWANG
七、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一、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哪些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和职业卫生制度;
5、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
6、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等。
八、船舶安全屋有多安全?
船舶安全屋提供了一定的保护,但它的安全性取决于设计、制造和使用的质量。一些较新的船舶安全屋已经经过认证,符合国际标准和规定,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然而,一些较老的船舶安全屋可能存在结构和材料方面的问题,这可能会影响安全性。
此外,船舶安全屋也必须在正确的条件下使用,并且必须经常维护和检查,以确保其保持最佳状态。因此,船舶安全屋可以提供一定的保护,但安全性仍需全面评估。
九、船舶的各项制度?
关于加强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的决定全文各分局:为了做好船舶管理工作,局现行的各项船舶管理规章制度,基本上是完备的,是适用并能保证我局船队管理工作和科学考察任务完成的。
近几年,局、分局、大队各级船舶管理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主要问题是管理存在着“软、散”,对船舶条例和各种规章制度执行要求不严,落实不够,时紧时松,执行纪律不严,思想麻痹,进入五月以后,船舶连续发生了数起事故,特别是向阳红16船被碰撞沉没的重大恶性事故,为吸取教训,进一步做好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做出如下决定:一、加强船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大力提倡为国家、为海洋事业做贡献的精神,反对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提高船员和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船党支部要结合安全,强化安全意识,做好各项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船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二、严格执行船舶条例和船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级船舶管理机构和领导,要按级负责,认真执行,严格要求。分局每季度开始的第一个月内,要把上季度船舶管理情况报局。船舶条例中,个别不适应当前情况的有关条文,由局指挥中心负责修改、补充,并在93年底以前下发执行。修改前仍按原规定执行。三、加强航务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航监部门”)的建设,强化航务监督管理职能。今后,凡有出海船舶,出航前要按规定到航监部门办理签批手续,(如各地港监要求进出港签证可按当地港监部门要求办理签证),禁止证书不全,无证出海、低证高用,无证上岗,大队的航务监督工作,由分局正式下文授权。四、严格执行船舶安全检查制度及事故报告制度。今后凡发生船舶事故,分局(大队)必须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深入现场,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开好事故分析会,必须在弄清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提出处理意见。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大事化孝小事化了,干扰事故处理者,要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对及时发现隐患和事故苗头,避免造成事故者,给予奖励;对忽视安全工作造成责任事故者,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要实施相应的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五、加强船员岗位培训,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加强船员业务轮训和岗位训练工作,每年不得少于20天。在局业务部门指导下,由分局根据船队实际,组织年度训练考核计划,船员集中轮训,报局备案,为保证这项工作进行,适当增加培训经费。船上政工人员由分局组织培训,并进行年度考核。对高级船员建立技术档案,定期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均不能上岗,任职。局要求1600吨以上的船舶驾驶员、报务员都应懂英语,每年年底进行一次考试,具体规定另定。六、优质船评比活动与安全奖励工作结合进行,坚持每年评定一次,经费由局长基金解决。对管理不善的船舶,要限期改正,限期内达不到要求的,要采取组织措施。七、船员劳务外派要严格控制,要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对以提高船员技术素质,锻练队伍为目的,要严格进行管理,要在富余船员数量范围内,在保证大队在航船齐编满员和质量条件下,有组织地进行,以大队为单位统一调配,各船不得自行组织船员外派。由单位与用人单位签约,各派出单位要切实保护外派船员的合法利益,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八、局和分局机关,要督促检查船队落实船舶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要尽力给船队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领导干部上船出海,主要是进行调查研究,协调船与考察队工作,支持船长、政委管好船,不要代替或干扰船长,政委履行职责。十、实训室的安全制度哪些?
1.实训室负责人为本实训室安全管理责任人。
2.实训室是实训教学场所,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实训室。
3.进入实训室,必须遵守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安排。
4.使用实训室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爱护设备设施。实训过程中不得串位、脱岗,不得触动与实训内容无关的设备、仪器、工具等。
5.造成设备、仪器和工具的损坏应按有关规定赔偿,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6.易燃、易爆药品应专人专柜存放保管,并符合危险品的管理要求。剧毒药品应由两人保管,双锁控制,存放于保险箱内。建立易燃、易爆、剧毒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7.凡使用高压、燃气、电热设备或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试剂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8.实训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液、废气、有毒有害的包装容器和微生物污染物均应按属性分别妥善处理,以保证环境和实训室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9.经常检查消防器材完好有效,保持内外通道畅通,告知学生逃生线路。
10.任何人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迅速处理。严禁学生无教师陪同进入实训库房,严禁学生掌管实训室及库房钥匙。
11.每次使用设备、仪器和工具后,应将整理还原,搞好实训室清洁卫生,关闭电源、水源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