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诚信船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航运公司提升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水平,倡导航运公司模范遵守海事相关法律法规,激励航运公司安全健康发展,推动建设“我要安全”的航运企业安全文化,进一步提升海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4〕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安全诚信航运公司的评选、年度评价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主管全国安全诚信航运公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安全诚信航运公司评选、年度评价、资格撤销的复核、相关结果发布以及证书发放等工作。 各直属海事局具体负责辖区安全诚信航运公司评选和年度评价的受理和初审、安全诚信航运公司证书年度签注、待遇落实及相关材料归档等工作。
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了哪些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要规定:第
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工以及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及时修订相关预案:(一)制定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生重大变化;(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五)在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六)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形。修订后需要上报。
三、船舶基本安全实习内容?
基本安全包含海上消防,海上逃生, 海上急救等等。
四、旅游船舶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水上旅游交通安全管理,保障游客、船员、船舶安全,促进水上旅游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沿海、河流、湖泊等通航水域法定登记范围内旅游船舶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加强辖区内水上旅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旅游船舶的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履行对监管范围内旅游船舶核发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运证,会同海事管理机构划定航行、停泊水域等职责。
五、安全生产法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一、强化新时代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防范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明确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配备专职执法人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等功能区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三、顺应机构改革,及时调整管理部门
第九条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四、规范制定国家标准、鼓励单位从严自定
第十条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统筹提出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计划,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起草、审查、实施和监督执行,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编号、对外通报、批准井发布。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团体制定并实施严于安全生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
五、强调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并提高处罚力度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以下责任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六、管技术必须管安全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在主要负责人授权范围内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七、明确适用行业范围
第三十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矿山建设项目的范围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八、加强重大隐患管理力度、提高信息化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定期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六、船舶安全会议内容?
船舶安全例会是为了保障船舶安全而召开的,以下是可能包含在会议记录中的内容:
1. 会议开始时间和地点;
2. 出席人员名单;
3. 上次会议记录反馈和确认;
4. 船舶安全状况汇报,包括近期的安全事件、事故、意外和漏洞,以及相关的改进措施;
5. 未来计划和任务分配,以确保船员在未来能够负责船舶安全;
6. 对货物的安全搭载、船舶设备的运行机制的讨论,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7. 对船舶的应急管理措施、逃生和救援设备的状况做出检查,保证这些设备的有效性并强化乘员的安全培训;
8. 航行路线和天气预报,确保船员能够了解当前的航行条件,并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
9. 其他与船舶安全相关的议题和决策。
10. 会议结束时间和下次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会议记录有助于船员之间更好的交流和协作,同时也有助于保障船舶在未来的航行中的安全。
七、2021年新安全生产法修订内容?
新修订《安全生产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修改决定共42条,大约占原来条款的1/3,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贯彻新思想新理念。这次修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于人民群众对平安的需求向往,着眼解决影响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法律规定,增加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等规定,为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制度措施等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这次修改深入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增加规定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公益诉讼等重要制度。
(三)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是强化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这次修改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二是明确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明确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
三是压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要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强化新问题新风险的防范应对。深刻汲取近年来事故教训,对安全生产事故中暴露的新问题作了针对性规定。比如,要求餐饮行业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要求矿山等高危行业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不得非法转让施工资质,不得违法分包、转包;要求承担安全评价的一些机构实施报告公开制度,不得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同时,对于新业态、新模式产生的新风险,强调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法定安全生产义务。
(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一是罚款金额更高。这次修改普遍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就大家关注的事故罚款,由现行法规定的20万元至2000万元,提高至30万元至1亿元;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事故罚款数额由年收入的30%至80%,提高至40%至100%。现在对特别重大事故的罚款,最高可以达到1亿元的罚款。
二是处罚方式更严。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即责令整改并处罚款,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整顿,并且可以按日连续计罚。
三是惩戒力度更大。采取联合惩戒方式,最严重的要进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通过“利剑高悬”,有效打击震慑违法企业,保障守法企业合法权益。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下一步,应急管理部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工作,确保本法顺利实施。
八、21年食品安全法修订内容?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出修改将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九、内容安全运营策略和思路?
2. 运营支持方式
1)数据抽检
关于对音频数据的抽检,这一项工作分成常规的和非常规的。
常规的主要为通过随机抽样算法(如分层抽样、水塘算法、随机和欠采样等)进行数据的抽查,以感知整体数据的健康质量;非常规的则为专项,针对特定主题的特定数据进行巡查,以提升数据在特定主题下的审核程度,具体主题选取主要根据监管动向及业务需求来定。
关于抽查数据需要注意的点:由于违规信息有严重程度区分,所以对于重点人物的数据以及重点账号,会提升巡查的力度。
具体巡查流程为:
2)前端巡查
前端巡查主要指站在用户视角进行巡查,流程为根据巡查目标,进行内容审阅后,并对结果进行记录。
3)蓝军对抗
蓝军对抗的目标为测试目前系统和运营的健康程度,一般会以模仿真实用户的方式产生数据,以测试实时审核系统及运营流程的健康程度。
3. 运营支持流程
专项流程:
专项的流程为根据运营支持的反馈分析,开始启动专项,随后对专项数据进行解读和提炼(关键词、规则策略、模型特征积累),第三步为对第二步进行提炼出来的内容进行灰度测试,最后为上线至实时审核系统。
4. 内容安全的有效性指标体系设计
1)指标设计目标
保证整体审核体系的健康程度。
2)设计视角
设计分成内部和外部视角,内部主要根据抽检比、巡查比、对抗发现率几个指标,外部视角主要根据监管侧的反馈和用户侧的投诉及举报数量去判断。
十、内容安全运营有前途吗?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自媒体也迅速的崛起了。有很多的朋友都知道自媒体可以低成本盈利,但是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做,或者是做了并没有出现好的效果,就觉得自媒体是不赚钱的。自媒体现在还是红利期,前景还是很好的,现在做自媒体月入过万甚至百万、千万的人大有人在。
不过,自媒体方兴未艾的同时,其中也出现了一些状况。自媒体大佬被封杀的情况频出。但一系列事件发生的背后,并不是为了打压自媒体的发展,而是部分素质不高,缺乏法制意识的自媒体抓住信息发布门槛降低的机会鱼目混珠,他们利用部分受众猎奇心态、无知心理发布低俗、色情、伪原创、谣言、标题党等内容。国家网信办也是针对一系列乱象问题,开展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自媒体未来的发展趋势是:PUGC+垂直内容+内容付费+长内容+短内容+长视频+短视频+电商+付费社群的组合思路。总体来看,就是自媒体平台的变现机会越来越多,只要你的内容足够专业、足够吸引人,你的个人品牌价值就会越大。
自媒体行业将更加注重内容的原创、深度,也加速向团队化领域延伸。依靠个人运营的自媒体号退场的同时也将有越来越多的个人自媒体转向团队化自媒体运营,随之而来的是更多的机构媒体和自媒体团队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