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油销售的规定?
负责燃料油经营的质量管理,确保经营油品质量。
负责燃料油采购环节油品质量管理,保证采购燃料油符合
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协议质量指标。
负责与承运方签订油品质量保证协议,确保运输环节油品
质量不受污染。
向物流中心提供与质量相关的数据和情况。
负责燃料油日常经营中质量纠纷处理事宜
二、海船进长江引航规定?
海船进江航行,由于海船吃水深,船舶尺度大,加之长江航行条件限制,安全要特别重视,下面就进江海船在引航中的注意事项。
海船进江大部分都是利用潮流,所以开始涨潮时进口船多,特别是在圆圆沙警戒区,由于南北槽及走北槽出口船在此交汇,船舶密度大,通过前一定要提前控速,与前后左右船保持好距离,做到协调、主动避让。
吴淞口警戒区在始涨潮时,进出黄埔江的船也很多,要防止江船出黄埔江后抢头,早做好避让准备,另外许多大型海轮在#67浮上引水,要密切注意其动态。
三、海船运输海沙违法吗?
只要有正常的手须及相关的程序,海船运海沙不违法。
四、尸体运输规定?
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
民事发〔199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公安、交通、卫生厅(局),外事办公室及民航部门,各铁路局:
为完善殡葬法规,加强殡葬管理,现对尸体运输作如下规定:
一、对国际间运送尸体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今后凡由境内外运或由境外内运尸体和殡仪活动,统一由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和各地殡仪馆负责承办,其他任何部门(包括外国人在中国设立的保险或代理机构)不得擅自承揽此项业务。
二、在火葬区或土葬改革区的死亡人员,其家属要及时与当地殡葬管理部门联系,由殡葬管理部门按照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使用<出生医学证明书>、<死亡医学证明书>和加强死因统计工作的通知》[卫统发(1992)第1号文件]精神,凭卫生、公安部门开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办理运尸手续,并依据当地殡葬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火化或土葬。尸体的运送,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由殡仪馆承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办。
三、凡属异地死亡者,其尸体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运往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属要向县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
四、各地卫生、公安、铁路、交通、民航等有关部门,要协助民政部门管好尸体运输工作。医疗机构要积极协助殡葬管理部门加强对医院太平间的尸体管理。严禁私自接运尸体。对患有烈性传染病者的尸体要进行检疫,并督促死者家属在24小时内报告殡葬管理部门处理。凡无医院死亡证明、无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无殡葬管理部门运尸证明,而将尸体运往异地的,铁路、交通和民航部门不予承运,公安部门有权禁止通行。
五、对外国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要求将尸体或骨灰运出境外或运进中国境内安葬者,应由其亲属、所属驻华使领馆或接待单位申报,经死亡当地或原籍或尸体安葬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侨务和外事部门同意后,按卫生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监督办法的若干规定》[(1983)卫防字第5号]和海关总署《关于对尸体、棺柩和骨灰进出境管理问题的通知》[(84)署行字第540号]办理尸体、骨灰进出境手续,由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或设在国内的地方机构承运尸体。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公安、卫生、交通厅(局)、外事办公室及铁路、海关、民航部门和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五、车辆运输规定?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第三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第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 国家鼓励发展乡村道路运输,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提高乡镇和行政村的通班车率,满足广大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需要。
六、燃油运输规定?
解答:答:塑料和油属于不同物质,相互摩擦出现一个物体带正电,一个物体带负电现象,由于塑料是绝缘体,不能把电荷及时导向大地,两者放电时会出现电火花,容易引燃塑料桶中的汽油,所以严禁用塑料桶装运汽油.运输燃油的汽车后面往往有一条拖地的铁链子,是因为大地和铁链都是导体,铁链会把油罐上的电荷传导给大地避免事故的产生.
七、熟食运输规定?
食品运输做好以下关键:
一是食品包装,属于易碎变形食品,内包装要洁净安全卫生,外包装要用硬质材料保护,属于具有硬性内包装食品,外包装一般包装即可,二是食品运输,易碎变形食品,一般为不耐贮藏易变质的食品,要用厢车输运,最好有冷藏设备条件的机车输运;其它食品可以用一般机车输运,食品货物外要包好,避免阳光晒、风吹雨打。
八、汽油运输规定?
因为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运输有严格的法规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应当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并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经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部门制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由县级公安机关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九、中国籍海船进长江引航规定?
为维护长江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长江引航是由引航机构派遣引航员引领船舶进出长江港口的专业服务过程,属于国家事权。
长江引航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计划、统一标准、统一调度、统一收费的管理原则。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内河引航行政管理工作。
长江引航的具体管理制度,由长江引航管理机构制定。
中国籍船舶进长江由引航的,应当向规定的引航机构申请引航。
因主客观原因,中国籍船舶需要由外国籍或港澳台地区引航员引领的,应当报经长江引航管理机构批准。
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申请引航的船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经取得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或者《船舶临时检验证书》;
(二)在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的船舶;
(三)在相应的内河交通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的船况良好、船貌整、船舶设备齐备、船舶航行及操作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四)已经取得有效的《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船舶安全管理证书》;
(五)已经配备足够的符合条件的船员;
(六)已经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到。
十、柴油运输管理规定?
柴油(包括0#柴油)应属危险货物。因此,柴油道路运输管理适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应使用专用车进行运输并且专用车辆的驾驶员、押运人员需要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
也就是说,运输相关油品的时候,需要具备危险品货物运输的相关资质、证件才能够对其进行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