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在航次租船中规定滞期费和速遣费?
1、首先,对船东来说,每天的成本都是很高的,而且船东一般都会提前订好下一载货,如果船按约到港,却因为货主备货等各方面的原因造成延误,不仅大大增加了船东的成本,而且还会影响船东跟下一载货货主的合作,所以要规定滞期费和速遣费
2、滞期费和速遣费是针对签有装卸率的租船合同的,合同签订的装卸率一定程度上影响船东的报价,CQD(按港口习惯快速装卸)一般就没有这两项费用
3、现实中,一旦产生滞期,船东都会收取的,但产生速遣的时候船东一般都不会支付
二、滞期费怎么算?
滞期费率通常在租船合同中约定,为每天多少金额。
有些合同规定,超过一定的滞期时间后则必须支付额外滞期费或者船期损失。
大部分合同会规定,只要滞期费发生,船舶就处于滞期状态(On demurrage)。
一旦船舶处于滞期状态,在计算滞期费时就不再减去周末这样的除外时间
三、滞期费的含义?
滞期费(Demurrage):在航次租船合同中,当船舶装货或卸货延期超过装卸货时间时,由租船人向船东所支付的约定款项。
在英国,滞期费被认为是约定性损害赔偿(liquidated damages),而在美国,滞期费被认为是延期运费(extended freight)。滞期费率通常在租船合同中约定,为每天多少金额。
有些合同规定,超过一定的滞期时间后则必须支付额外滞期费或者船期损失。大部分合同会规定,只要滞期费发生,船舶就处于滞期状态(On demurrage)。一旦船舶处于滞期状态,在计算滞期费时就不再减去周末这样的除外时间,所以有这样的说法:一旦滞期,永远滞期(Once on demurrage,always on demurrage)。
四、定期租船使用多吗?
这个是有地域性的,水闸,船闸,枢纽工程就用的比较多
五、租船运输中,定期租船与航次租船有什么不同?
定期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
与航次租船合同的区别
1、在定期租船合同中,出租人收取的租金按承租时间计算,并非按照货物的数量计算,承租人承担了船舶航速及货物装卸时间的风险。鉴于出租人并不控制货物的装卸,因此承租人只能要求出租人在航行过程尽力速遣,而航次租船合同一般无尽力速遣条款。另方面,由于承租人负责货物的装卸,无理由要求出租人承担滞期费;而装卸时间也计租金,出租人也不需要滞期费条款,定期租船合同因而无装卸时间及滞期费条款。租金按承租时间计算,是判断期租与程租的根本标准,因而在实务出现的"航程定期租船合同"也属定期租船合同。航程定期租船合同规定出租人完成指定港口之间的运输,但是承租人应按时间支付租金。船东可利用这种安排,不再承担装卸时间风险,省去计算装卸时间及滞期费的麻烦。当然,承租人也可从容地安排货物的装卸。
2、在定期租船合同中,出租人对船舶的维修义务较重,如船舶不能正常营运连续满24小时,对因此损失的营运时间,承租人不付租金。而在航次租船合同中,如果出租人在开航前和开航时已尽适航义务,则在运输过程中因船舶故障或其他原因出现延迟,承租人一般没有拒付或收回运费的权利。
3、在定期租船合同中,承租人除了负责装卸费用外,还应负责燃油、港口使费等营运费用。而在航次租船合同中,如果按FIO条件订立航次租船合同,承租人仅负责装卸费用;如果按Gross Terms订立航次租船合同,出租人承担全部运输费用,承租人也不承担装卸费用。
4、在定期租船合同中,承租人有权获得海难救助报酬的一半。这种规定的理由,在于定期租船合同的承租人承担船舶的时间损失。海上救助无疑会耗费船舶的营运时间,承租人甚至丧失营运机会的风险,而出租人的船员实际进行救助,故定期租船合同双方分离救助报酬。
5、我国海商法第六章将期租与光船租赁合同统称"船舶租用合同",认为船舶租用合同不属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但是,航次租船合同则被视为运输合同。我国海商法如此处理,盖是由于航次租船合同与提单条款较为相似,而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赁合同则与提单或海上运输合同相去甚远。对于这种规定,只需理解两点:(1)我国海商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不适用于定期租船合同与光船租赁合同。定期租船合同与光船租赁合同当事人可自由拟定合同条款,不受干涉。(2)在船舶租用合同就有关事项没有规定或规定清时,应适用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如第六章也无规定,由于我国海商法为民事特别法,可适用民法通则有关租赁合同的规定,如我国民法通则也无规定,则应依照海商法的规定,适用国际惯例。
六、定期租船和光船租船有什么区别?
①租船方式不同。定程租船以船舶航程为租用对象;而定期租船以船舶租用期限为租用对象。
②租金计算不同。定程租船按装运货物的吨数计算租金,租金可直接表现显货物运输成本;而定期租船是按月以每一夏季载重吨或按每日租金额计算租金,租金不能表现为货物运输成本。
③费用负担不同。定程租船人只负担运费、滞期费等几项费用,其他大部分费用如航线所需的燃料费、港口费用及港口代理费等均由船东负担,而定期租船租东只负担船舶营运费,其他大部分费用如航行所需燃料费、供水及港口捐税、港口费用、装卸费、平舱费和理舱费等均由租船人负担。
④船舶调度权不同。定程租船由船东掌握船舶的调度权,所以适用于货物单一,装卸港较少的大宗货物运输;而定期租船由租船人掌握船舶的调度权,租船人可按需要选择任何航线挂靠任何港口。
⑤船舶技术管理不同。定程租船的船舶管理和技术工作均由负责;而定期租船租船人要全面了解和掌握舰艇性能和基本技术知识,掌握船舶动态,加油、审查航海日记和机房日记。
七、滞期费、速遣费是什么?
滞期费:在航次租船合同中,当船舶装货或卸货延期超过装卸货时间时,由租船人向船东所支付的约定款项
速遣费:由于装卸所用的时间比允许的少,而由船东向租船人、或发货人或收货人按事先约定的费率支付的款项。 规定滞期费和速遣费,对于鼓励承租人提交效率,缩短船舶在港停留时间有一定得意义。
八、滞期费和速遣费的计算?
速遣费一般为滞期费的一半。
如果在约定的允许装卸时间内未能将货物装卸完,致使船舶在港内停泊时间延长,给船方造成经济损失,则延迟期间的损失,应按约定每天若干金额补偿给船方,这项补偿金叫滞期费。
反之,如按约定的装卸时间和装卸率,提前完装卸任务。使船方节省了船舶在港的费用开支,船方将其获取的利益的一部分给租船人作为奖励,叫速谴费。按惯例,速遣费一般为滞期费的一半。滞期费和速遣费通常约定为每天若干金额,不足一天,按比例计算。
九、为什么航次租船有延滞期?
滞期费:在航次租船合同中,当船舶装货或卸货延期超过装卸货时间时,由租船人向船东所支付的约定款项
速遣费:由于装卸所用的时间比允许的少,而由船东向租船人、或发货人或收货人按事先约定的费率支付的款项。
规定滞期费和速遣费,对于鼓励承租人提交效率,缩短船舶在港停留时间有一定得意义。
十、滞箱费和滞港费的意思一样吗?
滞箱费跟滞港费意思不一样。
滞箱费的意思是为了保障集装箱的流通顺畅,避免集装箱被占压,集装箱的拥有者为集装箱使用者规定了时限,在这个时限内,货物占用集装箱可免费,超过这段时间,货物占用集装箱则需要支付定额费用
滞港费也叫堆存费,是在做大宗货物进出口时,由于卖方或买方没有按照租船合同约定的装卸率按时完成装卸货物,致使承运的船舶延长在码头的停泊时间,按照租船合同的约定而获得的处罚性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