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舶加油需要办理的手续?
需要港口经营许可证,首先你得有加油船,向海事申报,与受油方船长联系确定泊位,在海事允许作业的情况下,靠好对方受油船作业,加油完毕签订凭证,双方公司根据加油数量结算。
简化锚地外轮加注保税油边检手续,全面实施“一次申报、一次审批、一次办结”,尽量节省船舶在锚地等候时间。
二、棉花运输需要哪些手续?
棉花运输要货证相符,货证同行。按批检验的,- -批棉花原则上不得分开装运,特殊情况下确需分开装运的,要证书或证书复印件、码单或码单复印件及货运单据齐全;同一车(船)内装有几个批次等级的,要做到批次、等级分舱、分层装运。在中转环节,供、需双方不得更改质量标识,不得伪造检验证书。
三、柴油运输需要哪些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十四条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
(二)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三)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配有必要的通讯工具;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家禽运输需要哪些手续?
要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三条 屠宰、经营、运输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当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应当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
五、原木运输需要哪些手续?
运输木材,应当持有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木材运输证件,车辆要有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要有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木材运输证由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印制,木材运输证在核发的有效期限内只能使用一次。
六、运输食品需要哪些手续?
1、粮食收购者应当向收购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等有关情况。
2、跨省收购粮食,应当向收购地和粮食收购者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等有关情况。
3、从事粮食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的粮食经营者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4、运输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运输的技术规范,不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或者包装手续运输粮食。
七、油品运输需要哪些手续?
一、本办法所称原油,包括省产、进口或区外调入的原油;成品油包括省产、进口或区外调入的汽油、柴油、燃料油(含重油、渣油)。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简称省内)所有从事原油、成品油经营、运输、加工的单位和个人。
三、省内原油、成品油运输实行通行许可制度。
凡通过铁路、公路运输原油、成品油的,均需持省经贸委统一制作的原油、成品油运输通行证。运输通行证实行一车一证。原油运输通行证可由省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陕西省石油行业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委托延长石油工业集团
签发;成品油运输通行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
四、原油、成品油运输通行证应注明以下内容:
(一)原油、成品油销售(购买)单位名称;
(二)承运单位名称、车号;
(三)运输数量;
(四)装油地点,经由、卸油地点;
(五)签证时间,有效期限;
(六)原油运输通行证加盖陕西省原油运输管理专用章,成品油运输通行证加盖陕西省成品油运输管理专用章。
五、凡持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证的流通企业,凭成品油资源配置计划及供货合同办理成品油运输通行证。
六、省内经国家批准、认可的各炼油厂凭原油配置计划及供(用)油供货合同办理原油运输通行证。
七、省内的原油、成品油储存、运输企业,持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货主的原油、成品油资源配置计划及供货合同办理运输通行证(境内使用)。
八、销往省外的成品油,由持有批发经营许可证的流通企业凭供货合同办理成品油运输通行证。
九、公路运输经陕西过境的原油、成品油,由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凭国家原油、成品油资源配置计划及供货合同办理过境运输手续。
十、省内各加油站(点)及外省、市和国家部属单位在陕设立的加油站,原则上到所在地县(区)石油公司购进成品油,并逐步加入当地成品油配送体系,发展连锁经营。
十一、凡申请办理石油运输通行证的单位,均需出示单位介绍信及本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资料。
十二、铁路、交通、民航、军队后勤、石化、外贸出口等用油大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确定的油品使用范围,不得对外经营。
十三、为了加强对原油、成品油的运输管理,打击非法运输,防止土炼油死灰复燃,决定在黄陵县马家山、宜川县壶口、黄龙县三叉村、定边县二楼村、榆林市镇北台、吴堡县军渡、佳县黄河大桥等处设立公路检查站,对过往油车进行检查、登记;对流向不符、油源
八、木材运输需要哪些手续?
有木材运输资质的企业和法人
1、属于本级林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木材运输证;
2、所提交的证件及票据齐全;
3、未发现申办人提交伪造、涂改、失效的证件、票据或提交的证件及票据中的内容一致;
4、按当地木材市场销售价缴纳了育林基金;
5、收、发货单位相符,树种、材种、品名、规格符合广西执行凭证运输木材种类的原木、原条、锯材、芯板、单板、包装箱板、门窗(框)、木炭、商品竹材、树木树蔸,木材起运点相符;
6、购买木材单位明确,木材运输终点地址详细;
7、遵守国家和自治区运输木材有关政策、规定。
所需材料
(各城市地区有所不同,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
1、木材属于采伐后第一次运输的,提交林木采伐许可证、育林基金征收票据。
2、木材属于二次或二次以上运输的,提交上一次运输木材的木材运输证。
3、木材属于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没收及拍卖的,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机关裁定文书以及拍卖木材的票据。
4、属于旧房木料的,提交乡镇林业工作站出具的证明和有关的票据。
5、属于从国外进口入境的木材,提交海关进口票据。
6、农村居民房前屋后个人所有零星林木需要运输销售的,提交村民委员会、乡镇林业工作站的证明材料。
7、运输树蔸树木,属于野外采挖的,提交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采挖许可证(林木采伐许可证);属于苗圃培育的,提交乡镇林业工作站或者国有苗圃、国有林场的证明材料;属于采伐迹地更新采挖的,提交乡镇林业工作站或国有林场的证明材料。
8、申请运输的木材或树木树蔸需提交森林植物检疫证书和木材检尺码单
九、运输树木需要哪些手续?
运输木材,应当持有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木材运输证件,车辆要有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要有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木材运输证由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印制,木材运输证在核发的有效期限内只能使用一次。
运输以下木材,需要办理木材运输证:
1、原木、原竹、原条、木片;
2、大宗木制半成品、实木成品;
3、从林区向外运的木质旧房料和大头直径5厘米以上的薪材;
4、活立木。
大宗木制半成品、实木成品,是指使用机动运输工具或船运输,一次运输数量折合木材材积在0.5立方米以上的木制半成品和实木成品。
木制半成品,包括枕木、板材、方材等锯材和贴面板、单板、细木工板、拼接板、指接板等,以及实木门窗、木制包装箱板(纤维板、刨花板制成的包装箱板和装有货物及使用过的包装箱除外);活立木,是指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树木及胸径10厘米以上其他树木的活体。
十、运输木材需要哪些手续?
1、凡需要运输出省(自治区、直辖市)非国家统一调拔的木材,由运出省所在地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签发《出省木材运输证》 2、申请办理《出省木材运输证》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交下列依据:
(1)生产单位运输政策允许自产自销的木材,凭注销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和应纳税费的票据。
(2)运输农村自留地及房前屋后生产的木材或者旧房料,凭基层林业工作站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3)个人搬迁按规定允许携带的木材,凭户口迁移证明或者工作调动证明。
(4)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其他单位运输的木材,凭起运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规定出示的证件和履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