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租船由谁支付船舶的航次费用和费用 定期租船由谁支付船舶的航次费用和费用的区别

一、定期租船由谁负担船舶运营费用?

①租船方式不同。定程租船以船舶航程为租用对象;而定期租船以船舶租用期限为租用对象。

②租金计算不同。定程租船按装运货物的吨数计算租金,租金可直接表现显货物运输成本;而定期租船是按月以每一夏季载重吨或按每日租金额计算租金,租金不能表现为货物运输成本。

③费用负担不同。定程租船人只负担运费、滞期费等几项费用,其他大部分费用如航线所需的燃料费、港口费用及港口代理费等均由船东负担,而定期租船租东只负担船舶营运费,其他大部分费用如航行所需燃料费、供水及港口捐税、港口费用、装卸费、平舱费和理舱费等均由租船人负担。

④船舶调度权不同。定程租船由船东掌握船舶的调度权,所以适用于货物单一,装卸港较少的大宗货物运输;而定期租船由租船人掌握船舶的调度权,租船人可按需要选择任何航线挂靠任何港口。

⑤船舶技术管理不同。定程租船的船舶管理和技术工作均由负责;而定期租船租船人要全面了解和掌握舰艇性能和基本技术知识,掌握船舶动态,加油、审查航海日记和机房日记。

二、航次租船和定期租船的区别?

1、负责人不同:定期租船合同的承租人负责船舶营运。在航次租船合同中,船舶的营运全部由船舶出租人负责,支付包括燃料、港口使用费在内的一切营运费用,与班轮运输一样完成货物的航次运输,实际上扮演着承运人的角色,对完成该航次的货物运输向承租人负责。

2、租金不同:定期租船合同按租用时间计算租金。航次租船合同是按照包干运费或货物实际或约定吨位数乘以运价计费,并根据装卸时间超过或不到合同规定期限的不同情况分别结算滞期费或速遣费。定期租船合同不考虑货物装卸时间的快慢,不规定滞期费和速遣费,因为原则上按租用时间长短来计算租金。

3、航行区域不同:定期租船合同规定航行区域。在航次租船合同中,船舶被租用后仍由船舶出租人掌管,调度和营运由他全面负责,合同中不涉及对船舶航行区域作出限制性规定的问题。

4、船主不同:定期租船合同的承租人不一定是货主。航次租船合同的承租人通常是货主或托运人,租用船舶的目的是让船舶出租人把他所交付的货物从一个港口运到另一个港口。

三、比较航次租船、定期租船、光船租船的不同?

租船合同的共同内容主要有以下诸项: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称、船名、船籍、船级、载货重量、容积等。不同见下面描述:航次租船合同  租期为一个或几个连续航次的租船合同。其性质是货物运输合同。出租人虽租船合同然出租船舶,但仍保有对船舶的控制,负责配备船长和船员,并组织营运。承租人租用船舶的目的是运输货物。航次租船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①合同规定除装卸费由某方负担外,船舶的全部开支由出租人负责。

②运费按船舶实际装载货物吨数计算,或者拟定一个包干运费。

③合同定有装卸期限和延滞、速遣条款。实际装卸时期超过期限,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滞期费;装卸提前完成,则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速遣费。

④关于出租人运输货物责任,大多数租船合同采用目前国际通行的《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又称《海牙规则》)或《海牙-维斯比规则》的规定。航次租船合同有各种标准格式,通常采用的有波罗的海和国际航运协会制定的“金康”(GENCON)合同和北美粮谷租船合同等。定期租船合同  出租人将船舶提供给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限(数月至数年不等)内按照约定的用途,由承租人控制船舶的经营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定期租船合同有以下特点:①合同规定出租人提供适合约定用途的船舶,适当地配备船员和装备船舶,并在租期内维持船舶的适航状态;承租人负责船舶经营,既可以将船舶用于承运自己或他人的货物,也可以经营租船业务或用之于其他业务。船长应在合同范围内按承租人的指示运行船舶,但在航行安全方面,仍应接受出租人的命令。②承租人负责支付燃料费和港口费,出租人负责支付船员工资和给养、船舶的折旧费、修理费和保险费。③租金按舱容或按载重吨计算,每月或每半月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一次。④承租人运送第三方货物时,出租人和承租人通常都被视为提单上所载货物的承运人。定期租船合同有各种标准格式,使用比较多的有纽约产品交易所于1913年制订的定期租船合同和波罗的海和国际航运协会于1939年制订的波尔的姆租船合同。前者偏护承租人,后者偏护出租人。中国租船公司于1980年制订的中租期租船合同为中国租用外国船舶所采用的合同范本。光船租船合同  承租人在一定租期内为取得对特定船舶的控制和占有,负责配备船长和船员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它是一种财产(船舶)租赁合同,而不是运输合同。光船租船合同有以下特点:①光船租赁通常必须在主管当局登记,而且有的国家,特别是从事船舶开放登记国家(见船舶登记),允许在租期内改换船舶国籍。②近年来,通过光船租赁以租购方式购置船舶,已成为缺乏资金的航运公司筹措资金扩大商船队的一项比较有效的措施。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往往以出租人即卖船人的身份把船舶租售给某些信誉较好的航运公司,租购期满后,船舶所有权就归于该航运公司。

四、结算审核费用由谁支付?

不管哪一级的审计局设计,都不准收取审计费,而事务所审计的审计费用由谁出,按甲、乙双方协商,如果没有协商,那就是谁主张,谁负责费用。

如果工程结算审计是由中介机构完成的话,审计费由建设单位支付。

如果工程结算审计由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的话,不需要支付审计费。

由合同总承包单位承担工程竣工决算审计费用。

五、支付令费用由谁承担?

申请支付令的费用应该由谁承担

由申请人负担。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申请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的费用怎么计算

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1/3交纳。

附: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1.1万元以下50元;

2.10万元以下,标的额×2.5%-200元;

3.20万元以下,标的额×2%+300元;

4.50万元以下,标的额×1.5%+1300元;

5.100万元以下,标的额×1%+3800元;

6.200万元以下,标的额×0.9%+4800元;

7.500万元以下,标的额×0.8%+6800元;

六、公司团建费用由谁支付?

公司团建费用的支付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以下几种情况需要考虑:

1. 公司全额支付:如果公司认为团建活动对提高员工士气、增强团队凝聚力等有很大的帮助,那么公司可以全额支付团建费用。这种情况下,员工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2. 公司部分支付:有些公司可能会部分支付团建费用,例如支付活动场地费用或部分餐费等。而员工则需要自己承担一部分费用,以表示对公司的支持和感激。

3. 员工自行支付:在一些情况下,公司可能不会支付团建费用,而是由员工自行承担。这种情况下,员工需要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决定是否参加团建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团建费用由谁支付,都应该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如果公司支付团建费用,应该明确费用的用途和标准,并遵循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如果员工自行支付费用,应该明确费用的项目和金额,并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决定是否参加。总之,公司和员工都应该合理处理团建费用的支付问题,以确保团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七、暖气改造费用由谁支付?

暖气改造产生费用,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因小区内或单位内设施使用年限过长,设备老化,必须进行改造方可用热,需由业主方承担改造费用。

2,因开发商或施工方原因,导致供热设施不符合供热公司供热标准,产生改造费用由开发商或施工方承担。

3,因热力公司验收,发现小区或单位内存在不符合供热要求问题,需要小区进行整改,也是由业主方承担改造费用,但这个改造费用属于自愿承担,也就是说你可以选择不改造。

4,由于热力公司施工或设计原因导致小区内供热设施需要进行不必要改造,有热力公司承担。不必要是指小区内设施为影响正常供热。

八、行政拘留费用由谁支付?

行政拘留费用由自己或者是家里面的人支付。行政拘留期间要交生活费用的,这个钱可以由本人自己支付,也可以由家里面的人员支付(配偶,父母亲,子女,兄弟姐妹等等都是可以的),只要有人去拘留所交费就可以了,一般情况下都是本人告诉拘留所交费人员的电话号码。

九、评标专家费用由谁支付?

评标专家费是评标专家评审投标文件的劳务费,一般是由招标人或是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承担,而不是由中标单位来承担,中标人虽然会给招标代理公司缴纳中标服务费,这个费用招标代理公司收取后再怎么分配,是招标代理公司的业务。

十、成品保护费用由谁支付?

成品保护费是组织措施费,是按项计取的,这是指新建工程。

成品保护费是指工程竣工验收前,为保护包括楼地面、楼梯、台阶、独立柱、内墙面面层等采取的措施费用。所用材料包括:麻袋、胶合板、彩条纤维布及其他材料等。

一般情况下成品保护费用由货主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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