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营运基本条件有哪些要求标准 船舶营运基本条件有哪些要求标准呢

一、非营运船舶配员新标准?

根据工作实际,依据《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以下简称《配员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对海船最低安全配员标准进行了调整。

一、海船甲板部配员表(2021版)

此次海船甲板部配员调整主要体现在港内作业的拖轮上。对于港作拖轮甲板部配员在原基础上新增了关于航行时间的附加规定:

(1)750 千瓦及以上的港内作业拖轮,连续航行时间超过8小时,须增加二副 1 人。

(2)未满 750 千瓦的港内作业拖轮,连续航行时间超过8小时,须增加三副 1 人。

本次调整并未涉及其他一般船舶、客船的甲板部配员,即对于其他船舶的甲板部配员与此前配员标准一致,无须变更。

二、 海船轮机部配员表(2021版)

此次海船轮机部配员也仅对港内作业的拖轮进行调整。对于港作拖轮轮机部配员在原基础上新增了减免条款:

750千瓦及以上拖轮可减免三管轮(或轮机员)1 人;

本次调整并未涉及其他船型及未满750KW港作拖轮的轮机部配员,即对于其他船舶的轮机部配员与此前配员标准一致,无须变更。

三、海船客运部配员及表注(2021版)

此次调整并未涉及海船客运部配员及其他注意事项。

四、海船无线电人员最低安全配员表(2021版)

此次并未调整海船无线电人员最低安全配员标准,仍与此前实施的2006版标准一致。

敲黑板、划重点

一、此次调整主要涉及港内作业拖轮,连续航行时间超过8小时,甲板部须增配人员;750千瓦及以上的港作拖轮轮机部配员可以减免人员。

二、拖轮船舶所有人可于2022年8月31日前持原《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到发证机关(船舶登记机关)换发配员证书。

三、自2022年9月1日起,拖轮所持《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低于《海船甲板部、轮机部和客运部最低安全配员表》(2021版)规定标准的,应当责令改正,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四、海上拖轮配发《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时,可在《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特殊要求或条件”栏中备注港内最低安全配员要求。

二、滴滴营运车有哪些标准?

大部分车型都可以加入,准入条件为:

1、车龄在六年以内;

2、裸车价在7万以上;

3、驾龄在1年以上;

4、轴距在2700mm以上。

2018年,为了规范滴滴打车的运行,国家规定滴滴在运营的时候是需要拥有合法的营运证件的。办理营运证流程:

1、去工商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

2、去工商税务局去办理,税务登记证书

3、把车子开到二级维护检测点,进行检测

4、把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和车辆检测卡片全部复印一份,即可办理一张崭新的营运证。

三、船舶有哪些标准与分类?

为您解答船舶按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划分为许多种不同的船型。(1) 按用途可分为民用船舶和军用船舶。在民用船舶中又分为运输船舶、科学调查船、公务执法船、工程船舶、渔船、海洋开发装置等。(2) 按航区可分为海船和内河船。(3) 按航行姿态可分为排水量船、滑行艇、水翼船、气垫船、地效应船等。后四种船型基本上属高性能船舶。(4) 按推进器型式可分为螺旋桨推进船、喷水推进船、明轮船等。(5) 按动力装置种类可分为柴油机推进船、电力推进船、蒸汽动力装置船、燃气动力装置船、核动力装置船。

四、船舶电气的防火要求有哪些?

(1)经常检查电气线路及设备的绝缘电阻,发现接地、短路等故障要及时排除。 (2)电气线路和设备的载流量必须控制在额定范围内。 (3)严格按施工要求,保证电气设备的安装质量。 (4)按环境条件选择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要使用防爆电器。 (5)电气设备及导线连接处要牢靠,防止松动脱落。

五、对船舶舵机的要求有哪些?

要有备用电源

从一端30度到另一端35度不能超过28秒

六、船舶空调对空气参数有哪些要求?

船用空调是用于满足卫生和舒适的需要,它一般情况下应该满足一些条件,空气的温度要在冬季19~22℃,夏季24~28℃,室内外温差不超过3~5℃,夏季室内外温差不超过6~10℃.空气的湿度要冬季相对湿度:30%~40%,夏季相对湿度:40%~50%.空气的清新度是包括空气清新和新鲜两项要求,满足人呼吸对氧气的需要,空气的流速,气流速度以0.15~0.20m/s为宜,大不超过0.35m/s,噪音不得大于55-60dB(A).

七、北京办理营运车辆的标准及要求?

一.车辆技术要求(相应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一)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的要求

(二)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要求

(三)车辆燃料消耗量符合行业标准《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的要求

二.车辆其他要求

(一)申请从事集装箱运输的,应是符合国家标准的集装箱专用运输车,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申请从事冷藏保鲜运输的,应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冷藏保温专用运输车,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的冷藏设施、设备,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三)申请从事罐式运输的,应是符合国家标准的罐式专用运输车,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的容器、设施、设备,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四)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应当安装符合交通运输部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和使用符合交通运输部标准的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具体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应以市交通委运输局公布的为准。

(五)申请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1.大型物件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货物

(1)货物外型尺寸:长度在14米以上或宽度在3.5米以上或高度在3米以上的货物

(2)重量在20吨以上的单体货物或不可解体的成组(捆)货物

2.车辆条件

(1)一类大型物件运输:车辆装备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20吨以上100吨以下的超重型车组,包括牵引车和挂车,并有相应的配套附件。

(2)二类大型物件运输:车辆装备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100吨及以上200吨以下的超重型车组,包括牵引车和挂车,并有相应的配套附件。

(3)三类大型物件运输:车辆装备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 200吨及以上300吨以下的超重型车组,包括牵引车和挂车,并有相应的配套附件。

(4)四类大型物件运输:车辆装备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300吨及以上的超重型车组,包括牵引车和挂车,并有相应的配套附件。

(六)自卸车承诺运输建筑垃圾土方砂石的,应符合《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识、监控和密闭技术要求》

(七)车辆应符合本市环保标准和要求。

三.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一)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拟购置或已购置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的经营者,还需建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相关制度。

五.拟增加货物运输经营范围的,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合法、有效。

八、考营运证需要哪些要求?

营运证办理条件是有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没有超过六十岁的驾驶员、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九、标准的焊点有哪些要求?

1 表面润湿程度 熔融焊料在被焊金属表面上应铺展,并形成完整、均匀、连续的焊料覆盖层,其接触角应不大于90度。

2 焊料量 焊料量应适中,避免过多或过少。

3 焊点表面 焊点表面应完整、连续和圆滑,但不要求极光亮的外观。

4 焊点位置 元器件的焊端或引脚在焊盘上的位置偏差,应在规定的范围内。

十、计量标准复审有哪些要求?

有以下四类:

(1)要求计量标准设备齐全配套,技术状态良好,并经主持考核的有关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

(2)具有正常工作需要的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环境和工作场所;

(3)计量检定人员应取得所从事的检定项目的计量检定员证件;

(4)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质量管理手册。包括计量标准的保存、维护、使用制度、周期检定制度和技术规范。计量标准考核分别由有关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的,由主持考核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并确定有效期。有效期满前六个月,持证单位可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复查。复查合格的,准予延长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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