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装修垃圾清运费收取的法律依据?
装修垃圾清运费的法律依据是存在的。因为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将生产、生活、经营等活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投放到规定的地方,不能随意乱扔垃圾。而对于装修垃圾的处理,大多数城市都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由市政部门出具专门的清理证明或者相关的卫生证明来规范处理方式。因此,综合这些规定和证明,装修垃圾清运费是被法律认可的合理收费。此外,国家还颁布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明确规定居民、单位等必须按照规定分类投放垃圾,否则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因此,装修垃圾清运费不仅具有法律依据,而且可以有效地推动垃圾分类的普及和提高。
二、船舶舾装的分类依据?
这要看类型是民用船舶还是军舰,如果是军舰的话除了通常的动力、操控、锚机、舵机。航海雷达、导航系统之外,还有武器系统,电子对抗系统,武器雷达系统、作战指挥系统等。
就拿战列舰来说,二战时期的战列舰舾装的过程包括了雷达、蒸汽管道、蒸汽轮机、锅炉、弹药库、射击指挥系统、防空指挥系统、主炮及主炮塔、水上飞机弹射装置,副炮及防空火炮的安装以及弹药库等等。
三、船舶管理的法律依据?
一、关于船舶法律法规有哪些
第一条为加强对船舶技术设备状况和人员配备及适任状况的监督检查,保障水上人命财产的安全,防止污染水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我国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中国籍200总吨或750千瓦以上海船、50总吨或36.8千瓦以上内河船舶和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包括海上系泊点)的一切外国籍船舶。
本规则不适用于从事营业性运输以外的军事船舶、公安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统一管理全国的船舶安全检查工作。
各港务(航)监督负责对进出本港的中国籍船舶实施安全检查。
对外国籍船舶的安全检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批准的港务监督实施。
第四条适用本规则的中国籍船舶必须配有《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并应在办理船舶进出口岸手续或进出港签证时出示。《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用完应在船上保存一年。《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由港务(航)监督机关核发。
外国籍船舶,应在办理进港查验手续时出示《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
四、供热收取超高费的依据?
各地收取超高费是有差异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但是按照黑龙江省供热条例规定:非居民用户按照使用面积计收热费的,层高超过3.2米的,每超过0.1米,加收基本热价的百分之三,保护建筑加收至百分之百为止。
非居民用户,其中包括国家企事业单位,大中小学院校,幼儿园,商服门市,医院,银行等。
五、管网建设费的收取依据?
1、管网费是燃气公司的一个收费项目。
2、因为燃气必须铺设专用的管道网络,因此燃气公司将建设官网的费用,向用户收取,这就叫“管网费”。
3、根据《关于废止气源和管网建设费批文的通知》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0日起,废止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气源和管网建设费标准的通知》。指的是:“自2009年1月10日起,不存在煤气管网费这一收费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收取这一费用。”
六、公共水电费的收取依据是什么?
1、公共水电费是指社区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及在公共性服务中所发生的水、电等能源消耗,被称为公共能耗,由此所产生的费用也称为公共能耗费。
2、公共水电费一般包含在物业费里,不需要另交。
3、主要依据是《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关于物业服务成本或者服务支出构成中第2款中明确规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包括在物业服务成本内。
七、船舶非法营运处罚依据?
(一)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经营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3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从事营业性运输的船舶未按规定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的,属于非法营运,没收其非法收入,并视情节轻重,按船舶大小处以罚款:200载重吨以下的船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200至1000载重吨以下的船舶,处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1000至5000载重吨以下的船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5000载重吨以上船舶,处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有《船舶营业运输证》而未随船携带的,并能提供确切证据的除外。
(三)非营业性运输船舶临时从事营业性运输,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领取临时《船舶营业运输证》的,属非法经营,按本条(二)项规定处理。
(四)持涂改、伪造或者他人的《水路运输许可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的,属于非法经营,收缴有关证件,没收其非法收入,并处以非法收入额1至3倍的罚款。对收缴的涂改或者伪造的证件,由检查机关予以吊销;对收缴的他人的证件,由检查机关交原发证机关处理。
(五)持逾期《水路运输许可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从事营业性运输或者服务的,给予警告,并限期补办证件。因不可抗拒力或者非当事人责任造成证件逾期的除外。
(六)水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服务企业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营运船舶超越核定范围从事营运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八、盒马运费怎么收取的?
盒马每天下单,如果超过¥29的话,第一次是不收运费的,第二次收¥5运费。
九、收取抽检费,法律依据是什么?
《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 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 根据监督抽查的需要,可以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并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监督抽查所需检验费用按照国务院规定列支。 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由受理复检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作出复检结论。 第十六条 对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生产者、销售者不得拒绝。 根据法律规定,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超市有抽检的权力,抽检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
十、船舶运费计算公式?
海运费是按照班轮运价表的规定计算,为垄断性价格。
班轮运费是由基本费率和附加费(如果有规定的话)两个部分构成的。所以,一些港口只查到基本费率,还不一定是实际计算运费的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