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运营资质要求 船舶运营资质要求标准

一、船舶生产资质办理?

船舶生产许可证办理时所需要的文件:

1、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交验足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文件,并提供有关船舶技术资料和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的正文、副本;

2、购船发票或者船舶的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

3、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件或者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船舶转让他人的文件。新造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和交接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交验足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文件,并提供有关船舶技术资料和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的正本、副本。

就购买取得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一)购船发票或者船舶的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

(二)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登记注销证明书;

(三)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件或者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船舶转让他人的文件。

就新造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和交接文件。但是,就建造中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仅需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就自造自用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足以证明其所有权取得的文件。

就因继承、赠与、依法拍卖以及法院判决取得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

二、船舶制造资质划分?

船舶生产企业生产资质等级原则上根据船舶材质分级分类管理,钢质一般船舶生产资质分为二级Ⅰ类、Ⅱ类、Ⅲ类、Ⅳ类,三级Ⅰ类、Ⅱ类、Ⅲ类、Ⅳ类,铝质一般船舶生产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纤维增强塑料一般船舶生产资质分为一级Ⅰ类、Ⅱ类,二级Ⅰ类、Ⅱ类

三、船舶航线要求?

规定航线一

  汉普顿港群/鹿特丹不包括巴尔的摩/路特丹,12万公吨煤炭(+/-10%误差)1港装卸,不包括装卸平舱费,6日装卸包括星期天、节日,抵达装卸港12小时内起算,宣载时间在指数制作后前10天内,销约时间在指数制作日后30天内,船龄最大15年,运价每公吨起算,3.75%佣金,权重5%。

  规定航线二

  巴朗/鹿特丹16万长吨(10%误差)铁矿石,不包括装卸费6天装卸包括节假日,抵达装卸港后6小时内起算,宣载时间在指数制作日后10天内,销约时间在指数制作日后30天内,船龄最大18年,运价每长吨起算,3.75%佣金的成交为基础的折算水平,权重10%。

  规定航线三

  巴朗/北仑+宝山15万吨(10%误差)铁矿石,不包括装卸费,18米吃水,装率视港口条件,卸率3万吨/晴天工作日,抵装港后6小时内起算,抵每卸港后24小时内起算,宣载时间在指数制作日后20天内,销约时间在指数制作日后35天内,船龄最大18年,运价按每公吨起算,3.75%佣金的成交为基础的换算水平,权重10%。

  规定航线四

  查德湾/鹿特丹15万吨(10%误差)煤炭,不包括装卸平舱费,装率按港口规定,卸率2.5万吨/每晴天工作日。装卸时间从抵达装港后18小时内,抵达卸港后12小时内起算。宣载时间在指数制作日后25天内,销约时间在指数制作日后40天内,船龄最大15年。运价按每公吨算,3.75%佣金的成交统计,权重5%。

四、船舶绑扎资质如何办理?

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建设厅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建设部申请。

2、建设厅对企业申请施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建设厅对申请二级及以下资质(包括不分等级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电子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征得同级有关部门初审同意后进行审核。

4、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五、船舶需要什么资质?

取得《船舶生产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二条 下列船舶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 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商出资的,中方投资人的出资额不得低于50%。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的船舶。

六、船舶维修需要哪些资质?

船舶维修厂需要办的资质:船舶修造厂生产技术条件认可证书。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船厂等级评定条件要求;

2、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注册资本;

3、具备与生产等级相适应的生产场地、设施、设备、工艺以及试验检测设备;

4、具有与所申请等级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检验人员、管理人员以及熟练技术工人。

七、工业废水运营资质营业执照运营范围有什么要求?

申请工业废水、工业固废运营资质所需要的条件如下:

(一)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二)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三)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四)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五)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六)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七)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八、运营资质认定程序?

(1)、申请机构即申请人,向认监委或省级资质认定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资质认定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自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3)、资质认定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的要求,完成对申请人的技术评审。技术评审包括书面审查和现场评审。技术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资质认定期限内,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将技术评审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由于申请人整改或者其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情况除外;

(4)、资质认定部门自收到技术评审结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准予许可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省或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机构印章,并上互联网公布。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为6年。需要延续的,应当在其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资质认定部门根据机构的申请事项、自我声明和分类监管情况,采取书面审查或者现场评审的方式,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九、船舶洗舱要求?

⑴ 如果上一载货装扬尘污染货(煤炭,矿粉,铁矿石等),整个货舱清洗至少两次第一次清除货舱杂质和浮尘,第二次冲洗前,应用拖布或胶皮刮板擦洗舱壁,去除铁锈,漆皮和吸附舱壁上灰尘,再用水冲洗,直至露出舱壁本色。

⑵ 如果上一载装忌水湿或腐蚀性货物(水泥,化肥,磷盐,硫磺等),应先用扫帚把杂质清扫干净,再按装扬尘污染货洗舱要求清洗。污水井排干污水后,污水阀门应拆卸清洗去除水泥或磷盐等沉积物,以便雨天卸货及时排水。

⑶ 如果洗舱水是内河水,冲洗后自然晾干即可。如果是海水,第二次冲洗完毕后,应用淡水沿舱口围雾化冲洗海水盐分,防止舱壁或舱底板出现盐渍。再自然晾干。

⑷ 货舱晾干后关舱,应根据外界环境情况(气象因素)进行自然通风,降低舱内露点温度,防止货舱舱壁汗湿,保持舱内干燥。

⑸ 集散多用船或集装箱船因舱盖吊装式,不便于开关,第三次冲洗完毕后,应用拖布或吸水海绵,及时擦舱壁和舱底板,防止水锈,同时也加速货舱干燥,如果有条件应进行机械通风,保持货舱内干燥。

十、船舶吃水最低要求?

对船舶吃水和吃水差的要求

一、 装载情况下除有其他特殊要求外一般应:

1、 满载:尾倾0.3~0.5m

2、 半载:尾倾0.6~0.8m

3、 轻载:尾倾0.9~1.9m

但已经证实有的船舶在重载情况下航速最快是在首倾0.3~0.5m左右

二、 空载航行时的吃水要求

1、 LBP≤150m:dFmin≥0.025 LBP (我国为dFmin≥0.027 LBP)

dMmin≥0.02 LBP+2

2、 LBP>150m:dFmin≥0.012 LBP +2

dMmin≥0.02 LBP+2

三、 空载航行时的吃水差要求

吃水差t与船长LBP的比值t/LBP<2.5%, 倾角小于1°.5,但沉深比h/D>50%~60%,因为h/D<40%~50%时,螺旋浆效率明显下降;h-浆轴到水面的距离,D-螺旋浆直径。

四、 油轮的要求:DW≥2万吨的原油轮和DW≥3万吨的新成品油轮应设有专用压载舱,使船舶吃水和吃水差符合下列要求:

1、 dM≥2+0.02 LBP

2、 尾吃水差t≤0.15LBP 即1.5%LBP

3、 尾吃水不得小于全部浸没螺旋浆的吃水值

标签:

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验证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