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舶无证营运怎么处罚?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 第三十三条 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的,由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的,由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责令该船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未随船携带船舶营运证件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水路运输经营者未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经营或者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的,由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船舶营运时间如何计算?
船舶营运时间(吨天)的计算公式如下
船舶营运时间(吨天)=额定载货量×营运天数
船舶营运时间是指在船舶总时间中技术状态良好可以从事客货运输工作的时间。它是由航行时间、停泊时间和其他工作时间所组成的。船舶营运时间中的航行时间和停泊时间,应根据船舶在报告期内所完成的航次数计算。是否作为报告期完成的航次数,主要看其航次的讫点时间是否在报告期内,如果在报告期内则计算为报告期完成的航次数。
三、船舶非法营运处罚依据?
(一)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经营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3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从事营业性运输的船舶未按规定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的,属于非法营运,没收其非法收入,并视情节轻重,按船舶大小处以罚款:200载重吨以下的船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200至1000载重吨以下的船舶,处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1000至5000载重吨以下的船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5000载重吨以上船舶,处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有《船舶营业运输证》而未随船携带的,并能提供确切证据的除外。
(三)非营业性运输船舶临时从事营业性运输,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领取临时《船舶营业运输证》的,属非法经营,按本条(二)项规定处理。
(四)持涂改、伪造或者他人的《水路运输许可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的,属于非法经营,收缴有关证件,没收其非法收入,并处以非法收入额1至3倍的罚款。对收缴的涂改或者伪造的证件,由检查机关予以吊销;对收缴的他人的证件,由检查机关交原发证机关处理。
(五)持逾期《水路运输许可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从事营业性运输或者服务的,给予警告,并限期补办证件。因不可抗拒力或者非当事人责任造成证件逾期的除外。
(六)水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服务企业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营运船舶超越核定范围从事营运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四、船舶多少速度抛锚?
船舶抛锚时速大约3海里以内,大,中刑以上船(大约5oo0吨左右)的船在抛锚时大约时速在3海里以内进行,但是不是前进行驶3海里以后,而是倒车(船向船尾方向倒子运动3海里以内速度大药倒驶一分钟左右过时是抛锚时机,船首在抛锚下前应进行停车并进行抛出左(或者右错丿锚,并松出3节左右链子后打死刹车等待锚爪爪牢海底泥土使船稳定,待船抓牢停止后再松出其它锚链
五、非营运船舶配员新标准?
根据工作实际,依据《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以下简称《配员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对海船最低安全配员标准进行了调整。
一、海船甲板部配员表(2021版)
此次海船甲板部配员调整主要体现在港内作业的拖轮上。对于港作拖轮甲板部配员在原基础上新增了关于航行时间的附加规定:
(1)750 千瓦及以上的港内作业拖轮,连续航行时间超过8小时,须增加二副 1 人。
(2)未满 750 千瓦的港内作业拖轮,连续航行时间超过8小时,须增加三副 1 人。
本次调整并未涉及其他一般船舶、客船的甲板部配员,即对于其他船舶的甲板部配员与此前配员标准一致,无须变更。
二、 海船轮机部配员表(2021版)
此次海船轮机部配员也仅对港内作业的拖轮进行调整。对于港作拖轮轮机部配员在原基础上新增了减免条款:
750千瓦及以上拖轮可减免三管轮(或轮机员)1 人;
本次调整并未涉及其他船型及未满750KW港作拖轮的轮机部配员,即对于其他船舶的轮机部配员与此前配员标准一致,无须变更。
三、海船客运部配员及表注(2021版)
此次调整并未涉及海船客运部配员及其他注意事项。
四、海船无线电人员最低安全配员表(2021版)
此次并未调整海船无线电人员最低安全配员标准,仍与此前实施的2006版标准一致。
敲黑板、划重点
一、此次调整主要涉及港内作业拖轮,连续航行时间超过8小时,甲板部须增配人员;750千瓦及以上的港作拖轮轮机部配员可以减免人员。
二、拖轮船舶所有人可于2022年8月31日前持原《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到发证机关(船舶登记机关)换发配员证书。
三、自2022年9月1日起,拖轮所持《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低于《海船甲板部、轮机部和客运部最低安全配员表》(2021版)规定标准的,应当责令改正,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四、海上拖轮配发《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时,可在《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特殊要求或条件”栏中备注港内最低安全配员要求。
六、船舶能耗报告营运时间怎么计算?
船舶营运时间(吨天)的计算公式如下
船舶营运时间(吨天)=额定载货量×营运天数
船舶营运时间是指在船舶总时间中技术状态良好可以从事客货运输工作的时间。它是由航行时间、停泊时间和其他工作时间所组成的。船舶营运时间中的航行时间和停泊时间,应根据船舶在报告期内所完成的航次数计算。是否作为报告期完成的航次数,主要看其航次的讫点时间是否在报告期内,如果在报告期内则计算为报告期完成的航次数
七、船舶航行速度多少?
船舶航行速度因船型,用途,所跑水道不同而不同。
集装箱班轮,豪华客轮,快速滚装船,航速大多二十节。
散货轮,油轮航速大多十五至十八节。
内河船大多十至十二节。
八、风致船舶漂移速度公式?
航行中船舶的漂移速度
在水深和相对风速一定的情况下,船速越高,漂移速度越小;随着船速的降低,漂移速度将逐渐增大。特别在低速情况下,漂移速度将随船速的降低而急剧增大。当船速v=0时,漂移速度最大。
在水深和船速一定的情况下,相对风速越大,漂移速度越高,反之,相对风速越小,则漂移速度越低。
九、什么控制船舶抛锚速度?
轮船到锚地需要抛锚时,是用停车的方法控制速度的。由于船舶没有刹车,只能用主机减速来控制航行的速度,快到抛锚点时,将主机停车利用船舶的余速,飘航到预定的地方抛锚,如果到抛锚点时速度还是太高,就用倒车将船往后倒,到达抛锚点后抛锚。
十、船舶航行速度排名?
船舶航行速度分高速中速慢速三挡中速为正常航速,高速为应急航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