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营运时间如何计算公式的 船舶营运时间如何计算公式的计算方法

一、船舶营运时间如何计算?

船舶营运时间(吨天)的计算公式如下

船舶营运时间(吨天)=额定载货量×营运天数

船舶营运时间是指在船舶总时间中技术状态良好可以从事客货运输工作的时间。它是由航行时间、停泊时间和其他工作时间所组成的。船舶营运时间中的航行时间和停泊时间,应根据船舶在报告期内所完成的航次数计算。是否作为报告期完成的航次数,主要看其航次的讫点时间是否在报告期内,如果在报告期内则计算为报告期完成的航次数。

二、船舶能耗报告营运时间怎么计算?

船舶营运时间(吨天)的计算公式如下

船舶营运时间(吨天)=额定载货量×营运天数

船舶营运时间是指在船舶总时间中技术状态良好可以从事客货运输工作的时间。它是由航行时间、停泊时间和其他工作时间所组成的。船舶营运时间中的航行时间和停泊时间,应根据船舶在报告期内所完成的航次数计算。是否作为报告期完成的航次数,主要看其航次的讫点时间是否在报告期内,如果在报告期内则计算为报告期完成的航次数

三、船舶非法营运处罚依据?

(一)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经营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3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从事营业性运输的船舶未按规定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的,属于非法营运,没收其非法收入,并视情节轻重,按船舶大小处以罚款:200载重吨以下的船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200至1000载重吨以下的船舶,处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1000至5000载重吨以下的船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5000载重吨以上船舶,处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有《船舶营业运输证》而未随船携带的,并能提供确切证据的除外。

(三)非营业性运输船舶临时从事营业性运输,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领取临时《船舶营业运输证》的,属非法经营,按本条(二)项规定处理。

(四)持涂改、伪造或者他人的《水路运输许可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的,属于非法经营,收缴有关证件,没收其非法收入,并处以非法收入额1至3倍的罚款。对收缴的涂改或者伪造的证件,由检查机关予以吊销;对收缴的他人的证件,由检查机关交原发证机关处理。

(五)持逾期《水路运输许可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从事营业性运输或者服务的,给予警告,并限期补办证件。因不可抗拒力或者非当事人责任造成证件逾期的除外。

(六)水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服务企业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营运船舶超越核定范围从事营运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四、船舶无证营运怎么处罚?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   第三十三条 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的,由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的,由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责令该船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未随船携带船舶营运证件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水路运输经营者未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经营或者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的,由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营运指标计算公式?

营运能力分析指标公式有哪些

1、 应收帐款周转率(次数)=赊销收入净额/应收帐款平均余额,指标高说明收帐迅速,账龄期限短,减少企业收帐费用和坏账损失。

2、 应收帐款周转天数=天数/应收帐款周转次数=计算期天数*应收帐款平均余额/赊销收入净额

销售收入净额=销售收入-现销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

3、 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一般情况周转速度越快,变现速度越快,占用存货资金少,占用相同数额的存货而实现的销货成本大。

4、 存货周转天数=计算期天数(年360天)/存货周转率

5、 流动资产周转次数(率)=销售收入净额/流动资产平均余额,指标高表明企业流动资产周转速度快,利用效果好。

6、 流动资产周转天数=计算期天数/流动资产周转次数

7、 总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净额/平均资产总额。周转速度快,企业的营运能力强;指标低,说明收入不足,或资产闲置浪费。

8、 总资产周转天数=计算期天数/总资产周转率

9、 已获利息倍数=(税前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10、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

六、船舶吃水的计算公式?

船吃水的体积所排出水的重量等于船的总重.

所以如果知道船总重G,排水体积V=G/ρg,假设船体横截面基本固定为s,则吃水h=V/s。

船舶吃水(Draught)一般指船舶浸在水里的深度。是指船舶的底部至船体与水面相连处的垂直距离,它间接反应了船舶在行驶过程中所受的浮力(或者说是船体及其货物等的重量,因为这与船体受到的浮力相等

七、船舶浮力的计算公式?

浮力增大。为了方便计算,假设这船是一个长20m、宽2m、高1m的长方体。它浮在水面时浸入水中的高度是O·5m,这时它受到的浮力是:20x2xO·5=20m^3(水的体积)x1(水的比重)=20吨的浮力。

当在船上加载物体后,船浸入水中的高度增加了O·2m,此时受到的浮力:20x2x(0·5十0·2)=28m^3(水的体积)=28吨的浮力。

同时我们也可以知道加载的物体的重量是28一20=8吨

八、船舶里程的计算公式?

节=一海里/小时=1.852公里/小时

[节]:为轮船航行速度的单位,后来,也用於风及洋流的速度。

“节”的代号是英文“Knot”,是指地球子午线上纬度1分的长度,由于地球略呈椭球体状,不同纬度处的1分弧度略有差异。在赤道上1海里约等于1843米;纬度45°处约等于1852.2 米,两极约等于1861.6 米。1929年国际水文地理学会议,通过用1分平均长度1852米作为1海里;1948年国际人命安全会议承认,1852米或6O76.115英尺为1海里,故国际上采用1852米为标准海里长度。中国承认这一标准,用代号“M”表示。

轮船

轮船的来历

"轮船"一词始于我国唐代,它的出现与船的动力改革有关。

原来,我国唐代李皋发明了"桨轮船"。他在船的舷侧或艉部装上带有桨叶的桨轮,靠人力踩动桨轮轴,使轮周上的桨叶拨水推动船体前进。因为这种船的桨轮下半部浸入水中,上半部露出水面,所以称为"明轮船"或"轮船",以便和人工划桨的木船、风力推动的帆船相区别。

而最早建造蒸汽轮船的是法国发明家乔弗菜,他在1769年就建造了世界第一艘蒸汽轮船“皮罗斯卡菲”号,用蒸汽机启动。后来,英国人薛明敦在1802年也建成一艘蒸汽轮船。可惜它们均未得到实际应用。

直到1807年9月,美国人富尔敦设计、制造的蒸汽轮船“克莱蒙特”号试航成功,才使轮船开始真正成功为水上舞台的主角。“克莱蒙特”号,全长45.72米,宽9.14米,排水量100吨,船速每小时6.4公里。

蒸汽机船发明后,用蒸汽机为动力代替人力带动桨轮,沿用了100多年之久。

后来螺旋桨推进器取代了桨轮,这种“明轮船”被淘汰了。因为称呼上的通俗和习惯,用螺旋桨推进的船仍称为“轮船”,并沿袭至今。

轮船的分类

按不同的标准,则有不同的分类: 

按民用运输可分为客船、货船、渡船、驳船;

2. 按航行区域可分为海船、内河船和港湾船; 

3. 按航行状态可分为排水量船、滑行艇、水翼船、气垫船、冲翼艇;

4. 按动力装置可分为蒸汽动力装置船、内燃机动力装置船、核动力船、电力推进船;

5. 按推进器形式分:螺旋桨船、平旋推进器船、喷水推进器船、喷气推进器船、螺杆艇、明轮船。

在诸多船舶中,最常见的是钢质船、内燃机动力船、螺旋桨推进船等。

九、船舶运费计算公式?

海运费是按照班轮运价表的规定计算,为垄断性价格。

班轮运费是由基本费率和附加费(如果有规定的话)两个部分构成的。所以,一些港口只查到基本费率,还不一定是实际计算运费的完整。

十、船舶常数计算公式?

船舶常数的定义公式:C=Δ´L-ΔL (t)

式中:Δ´L-----测定时的实际空船排水量(t)

ΔL-----船舶资料中载明的空船排水量(t)。

实际测定船舶常数常用下列公式:C=Δ´-ΔL-ΣP (t)

式中:Δ´------根据船舶平均吃水确定的在测定时的船舶实际排水量(t)

ΣP-----测定时,核定的船舶实际载荷总重量(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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