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营运时间计算公式表最新 船舶营运时间计算公式表最新版

一、船舶营运时间如何计算?

船舶营运时间(吨天)的计算公式如下

船舶营运时间(吨天)=额定载货量×营运天数

船舶营运时间是指在船舶总时间中技术状态良好可以从事客货运输工作的时间。它是由航行时间、停泊时间和其他工作时间所组成的。船舶营运时间中的航行时间和停泊时间,应根据船舶在报告期内所完成的航次数计算。是否作为报告期完成的航次数,主要看其航次的讫点时间是否在报告期内,如果在报告期内则计算为报告期完成的航次数。

二、船舶能耗报告营运时间怎么计算?

船舶营运时间(吨天)的计算公式如下

船舶营运时间(吨天)=额定载货量×营运天数

船舶营运时间是指在船舶总时间中技术状态良好可以从事客货运输工作的时间。它是由航行时间、停泊时间和其他工作时间所组成的。船舶营运时间中的航行时间和停泊时间,应根据船舶在报告期内所完成的航次数计算。是否作为报告期完成的航次数,主要看其航次的讫点时间是否在报告期内,如果在报告期内则计算为报告期完成的航次数

三、船舶年检时间表?

船舶检验分三种:定期检验,中间检验,年度检验。

定期检验也叫特检,一般五年一次,不得展一期,需要做坞检;

中间检验在五年定期检验的第二至第三年之间的检验,一般结合年度检验进行,需要做坞检;

年度检验,一般每年一次,在检验日期前三个月至检验日期后三个月之内进行均可以,不需要做坞检。

四、船舶无证营运怎么处罚?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   第三十三条 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的,由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的,由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责令该船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未随船携带船舶营运证件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水路运输经营者未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经营或者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的,由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船舶非法营运处罚依据?

(一)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经营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3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从事营业性运输的船舶未按规定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的,属于非法营运,没收其非法收入,并视情节轻重,按船舶大小处以罚款:200载重吨以下的船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200至1000载重吨以下的船舶,处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1000至5000载重吨以下的船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5000载重吨以上船舶,处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有《船舶营业运输证》而未随船携带的,并能提供确切证据的除外。

(三)非营业性运输船舶临时从事营业性运输,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领取临时《船舶营业运输证》的,属非法经营,按本条(二)项规定处理。

(四)持涂改、伪造或者他人的《水路运输许可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的,属于非法经营,收缴有关证件,没收其非法收入,并处以非法收入额1至3倍的罚款。对收缴的涂改或者伪造的证件,由检查机关予以吊销;对收缴的他人的证件,由检查机关交原发证机关处理。

(五)持逾期《水路运输许可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从事营业性运输或者服务的,给予警告,并限期补办证件。因不可抗拒力或者非当事人责任造成证件逾期的除外。

(六)水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服务企业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营运船舶超越核定范围从事营运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六、营运指标计算公式?

营运能力分析指标公式有哪些

1、 应收帐款周转率(次数)=赊销收入净额/应收帐款平均余额,指标高说明收帐迅速,账龄期限短,减少企业收帐费用和坏账损失。

2、 应收帐款周转天数=天数/应收帐款周转次数=计算期天数*应收帐款平均余额/赊销收入净额

销售收入净额=销售收入-现销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

3、 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一般情况周转速度越快,变现速度越快,占用存货资金少,占用相同数额的存货而实现的销货成本大。

4、 存货周转天数=计算期天数(年360天)/存货周转率

5、 流动资产周转次数(率)=销售收入净额/流动资产平均余额,指标高表明企业流动资产周转速度快,利用效果好。

6、 流动资产周转天数=计算期天数/流动资产周转次数

7、 总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净额/平均资产总额。周转速度快,企业的营运能力强;指标低,说明收入不足,或资产闲置浪费。

8、 总资产周转天数=计算期天数/总资产周转率

9、 已获利息倍数=(税前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10、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

七、广州营运车转非营运最新规定?

广州营运车转非营运规定如下

营运车转非营运需要到车辆管理所办理使用性质变更。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办理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和第(六)项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六条 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

(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

(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三)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四)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

距本规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

八、船舶主机磨合时间表?

大约12个小时左右或许是15个小时。一般船舶主机没有特殊原则很少人能遇到主机大修或是因更换某个重耍部件而停航大修的,有幸我在84年遇一次。

当时是战斗68轮,因主机第四缸缸套漏水所以在大连52区进行停航修理,打开第四缸后发理缸套裂了一条长纹,后决定换缸套,机仓兄弟们一起努力8个小吋完工,紧接着在码头加缆固定船后电慢到快东运转了近14个小时后开船并后续成工运作圆满成功

九、油价下调时间最新时间表?

根据最新的原油变化率数据,第23轮的国内油价统计周期的第7个工作日,预测汽柴油下跌幅度为440元/ 吨,折算后下调幅度高达0.38元/升。累计下调幅度为9.56%。

这一次,92号汽油大部分地区或将重回“7元时代”。调价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24时。

十、船舶运费计算公式?

海运费是按照班轮运价表的规定计算,为垄断性价格。

班轮运费是由基本费率和附加费(如果有规定的话)两个部分构成的。所以,一些港口只查到基本费率,还不一定是实际计算运费的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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