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航行时间过长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案例分析 船舶航行时间超过合理时间

一、水管漏水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前段时间我在北京的租房,由于厨房和厕所漏水和楼下起了三次冲突,都干到警察局了。作为央企的法律顾问,对租房漏水的事情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经验,现在分享给大家。

首先,当漏水漏到楼下时,楼下邻居跟疯了一样过来敲门问罪时,请第一时间联系房东,让楼下和房东自行协商,而不是自己上,房屋漏水多半是房屋自身的原因导致的,而修缮房屋是房东的义务。

第二,拿出租房合同,看看租房合同是怎么约定漏水责任的,要没有约定,可以要求房东进行维修,房东如果不维修的话,一是可以自己进行维修,保留好发票之类的,用于抵扣租金,二是以租房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漏水这种事情一旦发生确实很闹心,我在漏水发生后,几天都不敢再洗衣服了。其实租房漏水这种事情,大部分应该是由业主承担法律责任,楼上只要没有继续扩大损失,一般就不会被要求承担更多责任。而且在和房东协商的时候,态度、字据要明确。如果确实矛盾调和不了,建议要求房东退押金,并解除租赁合同,另行寻找房屋。一般做好以上几点,就能很好的解决房屋漏水问题啦!

二、2楼反水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这个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因为排水管道出现了堵塞现象,而且因为2楼的排水管道和总的排水管是联系在一起的,承担着二楼以上所有住户的排水问题,就容易出现排水难的情况。 如果是因为客观因素导致的,我们可以找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来承担维修的责任。

如果是因为1楼的住户私改了排水管道,导致2楼住户出现了反水的问题,应该找1楼住户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对于2楼住户家里的损失也应该进行赔偿。 作为2楼的业主可以保留相关证据,请专业的部门鉴定家里的损失,之后再与1楼的住户进行友好协商。

三、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损失由谁承担?

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主观上不能预见,客观上又不能避免的事件。遇到了这种情况,房屋遭受了损失,不能归责与任何人和任何单位,遭受的损失只能由房屋所有人承担。因为是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果购买了这方面的保险,可以申请保险赔偿。

四、在救人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张某不慎落水,我奋勇抢救,抢救过程中致张某面部受伤,同时我丢失手机一部,张某要求我赔偿其面部受伤的损失,我该承担吗?我丢失的手机能要求张某赔偿吗?  答:   《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民法通则意见》第132条规定:“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的管理人或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张某不慎落水,你奋勇抢救的行为,即属于无因管理的行为,在抢救过程中致你丢失手机一部,张某作为受益人应赔偿你失落手机的损失。管理人未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责任。对本人造成损害的,应向本人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该责任以管理人主观上有过错为要件,但为免除本人生命、身体或财产上的急迫危险时,对本人造成的损害,管理人仅于具有恶意或重大过失时,应负赔偿责任,所以你在张某有生命危险时因救助给其造成的面部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湖北高速匝道侧翻的造成损失赔偿由谁承担?

湖北高速匝道侧翻造成的损失赔偿由过错方承担。对于湖北高速匝道发生侧翻造成的损失,首先要调查核实导致匝道侧翻的原因是道路质量问题还是道路上通行车辆的问题,并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确定谁是导致匝道侧翻的主要责任人,即过错方,然后再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由过错方对匝道侧翻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六、送货时间延误造成的损失有谁来承担?

如果没有出现不可抗拒力一般是有货运公司承担但是如果没有具体的什么时候到货的时间合同的话。估计货运公司一般是不愿意赔的,但是如果你们没有把运费全给了货运公司的话如果他们不愿意赔剩下的钱你就不要付了,可以减少损失。

七、公司法人私自对外抵押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这里要分两种情况考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八、楼上暖气爆裂给楼下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首先有几个前提1,上水前是否有通知,你们2家住户是否知道要上水而家中没有留人2,楼上是否对暖气进行了私自改动针对这2个前提,就有下面3种情况1,如果你们都不知道要上水的情况,而且物业确实没有通知,且楼上暖气未做任何改动,,那责任是物业的2,如果楼上私自改了暖气,那责任明确是楼上的,无论是否通知要上水3,如果楼上没改暖气,而且你们都知道要上水确没有在家中留人的话,那这个责任就很难界定了。说实在的,这种情况下,责任是你们2家的,物业的确不用承担责任4,如果上水时楼上有人,并且发现漏水后通知物业,而物业未能及时修理,责任肯定是物业的至于民事诉讼,你先看看我所说的4种情况后再考虑,如果责任有你的部分,走民事诉讼也没有特别大的意义

九、因公司管理体制不健全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员工出,从工资里面扣除,每个月不得超过工资的20%,国家有相关的法律的。 10万元按月赔偿,每个月不超过工资的20%,具体如下: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十、工程中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谁来承担?

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

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以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4)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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