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营运时间包括哪些方面的 船舶营运时间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一、船舶营运时间如何计算?

船舶营运时间(吨天)的计算公式如下

船舶营运时间(吨天)=额定载货量×营运天数

船舶营运时间是指在船舶总时间中技术状态良好可以从事客货运输工作的时间。它是由航行时间、停泊时间和其他工作时间所组成的。船舶营运时间中的航行时间和停泊时间,应根据船舶在报告期内所完成的航次数计算。是否作为报告期完成的航次数,主要看其航次的讫点时间是否在报告期内,如果在报告期内则计算为报告期完成的航次数。

二、船舶能耗报告营运时间怎么计算?

船舶营运时间(吨天)的计算公式如下

船舶营运时间(吨天)=额定载货量×营运天数

船舶营运时间是指在船舶总时间中技术状态良好可以从事客货运输工作的时间。它是由航行时间、停泊时间和其他工作时间所组成的。船舶营运时间中的航行时间和停泊时间,应根据船舶在报告期内所完成的航次数计算。是否作为报告期完成的航次数,主要看其航次的讫点时间是否在报告期内,如果在报告期内则计算为报告期完成的航次数

三、规定的船舶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船舶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船舶证书,有关文件资料,船员及配备,救生设备,消防设备,事故预防,一般安全设施,报警设备,货物积载及装卸设备,载重线要求,系泊设施,推进和辅助机械,航行设备,无线电设备,防污染设备,船员岗位职责和实际操作能力等.多长时间检查一次:经海事主管机关安全检查过的中国籍船,和经过"东京备忘录"国家检查过的外国籍船,一般6个月内不再检查.但是下列船不受6个月限制:国际航行的客,滚,散,油,气,散化船;新发现存在缺陷的船;发生重大事故的船;被举报的船;主管机关指定需要检查的船.CAPTAIN WANG

四、船舶无证营运怎么处罚?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   第三十三条 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的,由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的,由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责令该船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未随船携带船舶营运证件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水路运输经营者未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经营或者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的,由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船舶非法营运处罚依据?

(一)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经营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3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从事营业性运输的船舶未按规定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的,属于非法营运,没收其非法收入,并视情节轻重,按船舶大小处以罚款:200载重吨以下的船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200至1000载重吨以下的船舶,处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1000至5000载重吨以下的船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5000载重吨以上船舶,处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有《船舶营业运输证》而未随船携带的,并能提供确切证据的除外。

(三)非营业性运输船舶临时从事营业性运输,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领取临时《船舶营业运输证》的,属非法经营,按本条(二)项规定处理。

(四)持涂改、伪造或者他人的《水路运输许可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的,属于非法经营,收缴有关证件,没收其非法收入,并处以非法收入额1至3倍的罚款。对收缴的涂改或者伪造的证件,由检查机关予以吊销;对收缴的他人的证件,由检查机关交原发证机关处理。

(五)持逾期《水路运输许可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从事营业性运输或者服务的,给予警告,并限期补办证件。因不可抗拒力或者非当事人责任造成证件逾期的除外。

(六)水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服务企业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营运船舶超越核定范围从事营运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六、卫生船舶包括?

1. 救护艇

救护艇属轻型船舶,排水量只有几十至几百吨。其航速快、吃水浅、机动灵活、干舷低、配有捞救器材,主要用于在近海抵近前方失事舰船或岸滩接收伤员、捞救落水人员,使上述伤员脱离险境并得到急救和快速后送。医疗设备配备以满足急救为主,收容床位也较少,只有十几至几十张,算是海上救护车。

2. 卫生运输船

卫生运输船吨位要大于救护艇,起码千吨以上,算是中型船只。海上适航性要比救护艇好,但其航速要低于救护艇。卫生运输船主要担负伤情稳定的伤病员中近海海上安全后送的任务,其收容床位较多,通常为几十至上百张。医疗设施配备以满足伤员后送途中继承性治疗和护理为主,因此手术设施配备较少,通常仅有1-2张手术台(主要用于伤情突然恶化伤员的外科救治)。

3. 医院船

医院船是担负海上伤员收容和救治的大中型船只,排水量几千吨至几万吨,远海适航性要强于卫生运输船。医院船配有大量收容病床(百张以上),外科设施及各类辅助检查设施配备齐全,满足对批量伤员进行以外科治疗为主的救治要求。

七、营运车辆包括哪些?

营运机动车包括出租车、承包的小客车、私人的大型翻斗车、小货车、公交车等,营运机动车指的是以赢利为目的的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即通过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运输产生和获得经济利益。

区分营运机动车和非营运机动车,主要看机动车行驶证上的车辆使用性质。如果行驶证车辆使用性质是营运,这车就必须要有运管部门发给的道路运输证(营运证)和营运车辆驾驶员必须有的从业资格证(上岗证)才可以从事营运。

八、非营运船舶配员新标准?

根据工作实际,依据《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以下简称《配员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对海船最低安全配员标准进行了调整。

一、海船甲板部配员表(2021版)

此次海船甲板部配员调整主要体现在港内作业的拖轮上。对于港作拖轮甲板部配员在原基础上新增了关于航行时间的附加规定:

(1)750 千瓦及以上的港内作业拖轮,连续航行时间超过8小时,须增加二副 1 人。

(2)未满 750 千瓦的港内作业拖轮,连续航行时间超过8小时,须增加三副 1 人。

本次调整并未涉及其他一般船舶、客船的甲板部配员,即对于其他船舶的甲板部配员与此前配员标准一致,无须变更。

二、 海船轮机部配员表(2021版)

此次海船轮机部配员也仅对港内作业的拖轮进行调整。对于港作拖轮轮机部配员在原基础上新增了减免条款:

750千瓦及以上拖轮可减免三管轮(或轮机员)1 人;

本次调整并未涉及其他船型及未满750KW港作拖轮的轮机部配员,即对于其他船舶的轮机部配员与此前配员标准一致,无须变更。

三、海船客运部配员及表注(2021版)

此次调整并未涉及海船客运部配员及其他注意事项。

四、海船无线电人员最低安全配员表(2021版)

此次并未调整海船无线电人员最低安全配员标准,仍与此前实施的2006版标准一致。

敲黑板、划重点

一、此次调整主要涉及港内作业拖轮,连续航行时间超过8小时,甲板部须增配人员;750千瓦及以上的港作拖轮轮机部配员可以减免人员。

二、拖轮船舶所有人可于2022年8月31日前持原《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到发证机关(船舶登记机关)换发配员证书。

三、自2022年9月1日起,拖轮所持《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低于《海船甲板部、轮机部和客运部最低安全配员表》(2021版)规定标准的,应当责令改正,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四、海上拖轮配发《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时,可在《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特殊要求或条件”栏中备注港内最低安全配员要求。

九、姿态包括哪些方面?

可分为三种:头部姿态,躯干的姿态,足的姿态。

第一,头部姿态。

人的头部可以有各种姿态,用以表示各种意思。例如,昂头表示勇敢、高傲,抬头表示安稳、坚定,低头表示卑微、愁苦,歪头表示软弱、戏谑,后仰表示失望,前倾表示惊奇,微低表示思考,倾斜表示献媚,点头表示同意和鼓励,摇头表示否定和轻视,等等。

在演讲活动中,演讲者一般应采取抬头的姿态,这除了能表达安稳、坚定的情态,还能便于讲话(发出声音),以及容易让听众看到自己。当然,在特别必要的情况下,也可以采取其他的姿态(如前面我们所谈到的),但时间不宜过长,次数不宜过多。

第二,躯干的姿态。

躯干包括前胸、后背、腰、腿等部位。躯干能突出地表现一个人的精神状态,有较强的表情达意作用。一般说来,躯于正直,则表明精神饱满、勇敢坚定;躯干弯曲,则表明精神萎靡、意志消沉;躯干微向前倾,则表示关注、谦逊;躯干前后左右轻微转动,则表示热烈、激扬,等等。躯干的这些姿态,在演讲中都可以适当地加以运用的。

第三,足的姿态。

足是全身的根,它的站立形状和位置对全身运动都会发生影响。

十、生态包括哪些方面?

生态环境包括: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气候资源。

1、水资源

水资源是指可资利用或有可能被利用的水源,这个水源应具有足够的数量和合适的质量,并满足某一地方在一段时间内具体利用的需求。

2、土地资源

土地资源是指已经被人类所利用和可预见的未来能被人类利用的土地。土地资源既包括自然范畴,即土地的自然属性,也包括经济范畴,即土地的社会属性,是人类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

3、生物资源

生物资源是自然资源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指生物圈中对人类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动物、植物、微生物有机体以及由它们所组成的生物群落。

4、气候资源

气候资源,通常是指光、热、水、风、大气成分等。作为人类生产、生活必不可少的主要自然资源,可被人类直接或间接的利用,或在一定的技术和经济条件下为人类提供物质及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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