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上船舶检验证书薄有没有有效期?
船检证书都会注明证书有效期至哪一年哪一天,这个日期以船舶完工日期为准。例如一艘船舶完工日期为2014年11月7日,船检部门为其签发的适航证书的有效期至2015年11月7日。每年11月7日前后一个月内,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必须向船检部门申请船舶年检或者船舶中间,检验合格后,船舶检验部门会签发证书,但适航证书有效期仍至下个年度的11月7日。
二、船舶驾驶证年审规定?
一、长期有效
最低安全配员证书MSMC(部分船旗国签发带有有效期的此证书)、国际吨位证书ITC、国际能效管理证书IEE、柴油机防止空气污染证书EIAPP、防污底油漆证书AFS(此证书长期有效,但船体外部油漆超过25%施涂时,此证书需进行检验并签注)等。
不过要说明一下的是,一些船级社的分社没有签发长期证书的权限,所以临时ITC、IEE等证书,还是有五个月的期限,待总部签发长期证书后,就长期有效了。
二、有效期五年无需年检
国籍证书Registration(有船旗国签发一年,也有长期有效的)、电台执照RSL(有船旗国签发一年,和国籍证书一致)、国际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ISPP、散装固体货物证书IMSBC(各船级社关于这本证书要求不同,有要求年检的,有不要求年检的)、船员居住舱室证书CA(有船旗国签发四年)等。
三、有效期五年无需年检,但需要中间审核
安全管理证书SMC、国际船舶保安证书ISSC、国际劳工证书MLC2006等。
四、有效期五年,需要年检
船级证书CLASS、货船安全构造证书SC、货船安全设备证书SE、货船安全无线电证书SR、国际载重线证书LL、国际防止油污染证书IOPP、国际防止空气污染证书IAPP、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BWMC、符合证明DOC(发给公司的,但船上要有副本)等。
另外,关于年检周年日的确定,SOLAS公约第I章第2条定义中,明确说明了周年日,是指与相关证书期满之日对应的每年的该月该日。
即下次年检的时间,不依上次年检时间、不依证书签发时间来计算,而是以长期证书到期日为准。
如证书2020年8月8日到期,那么在2020年之前的四次年检(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均应在这四年中每年的8月8日前后三个月内时行。
三、有要上坡做年检的船舶吗?
上坡一般是做船底外部检查。
船舶一般是一年一年检,三年一中间,六年一特检。在一个特检周期内要做两次船底外部检查,一次结合换证检验进行,一次结合中间检验或者在两次中间检验之间进行。当船舶在进行年检时,如果验船师发现船舶在航行时发生搁浅等事故时,验船师认为事故影响船舶适航性时,有权要求船舶上坡进行船底外部检查。四、海盗船年检流程?
关于这个问题,由于海盗船是一种非法的交通工具,所以没有官方的年检流程。然而,如果您是在游戏或角色扮演中需要进行海盗船年检,可以参考以下步骤:
1. 确认海盗船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检查海盗船的结构是否稳固,船体是否有漏洞或裂缝,舵轮、锚、帆和绳索等是否完好无损。
2. 检查船上设备是否正常:检查海盗船的通讯设备、灯光、船舱和甲板设备等是否正常工作。
3. 检查船上生活设施是否齐备:检查海盗船的饮用水、食品、医疗设备和睡眠区域等是否齐备。
4. 检查船员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海盗船的船员证件、技能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有必要的海上求生技能和知识。
5. 提交年检申请:根据年检要求,向相应机构提交年检申请,包括相关证件、材料等。
6. 接受年检并获得年检合格证:接受机构的年检,通过后获得年检合格证。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步骤仅适用于游戏和角色扮演等虚拟情境,实际上没有官方的海盗船年检流程。
五、6米内小型钓鱼船要办证吗?
需要办证。原因和延伸:在中国内陆水域,6米及以下的小型钓鱼船需要办理相关的许可证或证明文件才能在水域内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陆河道船舶管理条例》规定,6米及以下的内陆水域钓鱼船应当持有相应的证书或者许可证。因此,如果是在内陆水域的话,需要提前办理相关证件才能出行。操作步骤:需要向当地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办理小型钓鱼船的证件申请,包括提供申请表、船舶登记证明等相关资料,支付相关费用,经过审批后领取证件并进行年审。具体的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具体问题具体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
六、钓鱼艇驾驶证考取费用?
费用在450元左右。
如果不是机动的,小型自用船,可以到海事局登记,费用不超过50块,机动的就得分型号,自用或经营性质类,按吨位,排水量,分别进行归类,收费是越大越多,还要年审的。
如果只是划桨的就不需要证,机动的就要考船舶驾驶证,如果你那里没有大型河流通航,就一些小水沟,水库之类的估计还没有海事局,要到政府去问问什么地方设有海事局,考证也要去海事局询问,他们有指定的考试点,如果你不会还得去学,反正比机动车要麻烦多了。
七、船舶年度检验有哪些项目?
船舶年度检验检验项目:
1.检验项目(1) 对水线以上的船壳板、强力甲板、内底板、水密舱壁板、上层建筑、甲板室等及其上的关闭装置进行检查;
(2) 对水密门的检查和操作试验;
(3) 确认结构防火未作改动;
(4) 确认锚泊和系泊设备的状况;
(5) 对主、辅操舵装置和控制系统的检查和效用试验;
(6) 对救生艇及其属具和降落装置登乘装置的检查;
(7) 对救生筏及其登乘、降落装置和自动释放装置的检查;
(8) 对救生浮具及其属具的检查;
(9) 对救生衣技术状况进行抽查,救生圈外部检查,核对数量和存放的位置;
(10) 确认遇险信号和抛绳火箭的有效期;
(11) 确认防火控制图已按规定张贴;
(12) 核对消防用品的数量和存放位置;
(13) 对固定灭火系统进行外部检查及报警试验;
(14) 对机器处所燃油舱柜、燃油泵及通风设备的遥控切断设施的检查和可行时进行效用试验;
(15) 通风筒、烟囱环围空间、天窗、门道及隧道关闭装置的操作试验;
(16) 核查消防员装备;
(17) 确认磁罗经自差校正;
(18) 检查陀螺罗经和副罗经、回声测深仪等助航设备;
(19) 船舶号灯、闪光灯的检查和试验;
(20) 航行灯的主电源、应急电源试验;
(21) 船舶号型、号旗及烟火信号的检查:
(22) 声响信号器具的检查:
(23) 主机、推进系统及辅机外部的检查,查阅使用情况及有关记录:
(24) 确认机舱和起居处所的脱险通道畅通无阻;
(25) 确认船内报警系统和船内通信系统的效用;
(26) 检查舱底排水系统和舱底泵的动作试验;
(27) 确认锅炉、压力容器及其附件仪表和安全阀的有效性;
(28) 确认主电源、应急电源、临时应急电源和备用电源的效用;
(29) 确认消防泵和应急消防泵的效用;
(30) 舵机、锚机、消防泵、应急消防泵、舱底泵等电动机及其控制装置的检查;
(31) 确认无线电通信设备的配备、安装和功能;
(32) 油船还应包括本章2.1(2) ○20 规定的适用项目:
(33) 本章 1.3 规定的适用项目。
2.检查有关证书的有效性,核查已备有所需文件。
3.年度检验合格后,应在适航证书上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