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几年?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九条 《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
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应当在证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日内向原许可机关提出换证申请。原许可机关应当依照本规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换发。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
经2013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第14次部务会议通过,2014年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3号公布。该《规定》分总则、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活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41条,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2009年4月20日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5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和2009年1月5日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号发布的《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同时废止。
二、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到期可提前多少天申办?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年内向具有发证权限的海事局申请重新签发。
三、内河船员换证新规定?
1.
持证人在《适任证书》有效期届满前 1 年内申请重新签发的,除应当符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外,在《适任证书》有效期内的水上服务资历还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任职与其《适任证书》所载类别、职务资格相对应,累计不少于 12 个月; (二)任职与其《适任证书》所载类别、职务资格相对应,自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 6 个月内累计不少于 3 个月; (三)《适任证书》持证人的任职与其《适任证书》所载类别相对应,但职务低一级,或者与其《适任证书》所载职务资格相对应,但类别低一级,累计不少于 12 个月。
2.
持证人在《适任证书》有效期届满后 5 年内申请重新签发,或持证人在《适任证书》有效期届满前 1 年内申请重新签发,但不具有规定的水上服务资历的,除应当符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外,还应当通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规定的同类别同职务资格的内河船舶船员实际 操作考试。
3.
持证人在《适任证书》有效期届满 5 年后申请重新签发,除应当符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
四、船舶所有权证书有效期?
船舶所有权证书不是长期有效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有效期是五年,船舶登记机关签发的用以证明船舶的国籍、船籍港、船舶所有权的一种证书。船舶所有人无论是原始或传来取得船舶所有权,都必须在其选择的船籍港向船舶登记机关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第三十九条,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为5年,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老旧运输船舶国籍证书的有效期不得超过船舶强制报废日期;
(二)光船租赁船舶国籍证书的有效期与光船租赁期限相同,但最长不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