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船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最新规定?
内河:不大于15,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内海域:不大于15等。2022年污水排放标准分为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具体如下:
1、国家排放标准国家排放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或特定区域内适用的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适用于全国范围。
2、地方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的,在特定行政区适用。如《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适用于上海市范围。
二、marpol公约对油污水排放要求?
MARPOL公约规定了船舶在海洋环境中的排放限制和要求,其中包括了油污水排放的要求。具体规定如下:1.禁止在禁止排放区域排放油污水。2.船舶必须在进入禁止排放区域前,将所有油污水存储在油污水储存装置中,并在到达接收设施之前将其送出。3.船舶从使用任何用于处理油污水的装置的排放口排放油污水时,排放之前必须将油污水通过沉淀、分离、过滤等方式进行处理。4.船舶不得将任何垃圾、废物、油类或化学物质挂在船边。5.对于在禁止排放区域之外的开放海域进行的排放,船舶必须按照国际海事公约和其他相关协议和国家法规的规定进行排放。
三、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船舶生活污水有其自身的特点,由于船舶卫生系统排泄周期较短,排放的污水比城市排水系统更为新鲜(分解较少),因此污染负荷较高。
了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国际海事组织(IMO)在MARPOL73/78公约的附则Ⅳ“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第11条对生活污水的排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船舶在距最近陆地3n mile以外,使用主管机关所认可的设备,排放业经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或在距最近陆地12n mile以外排放未经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但不论哪种情况,不得将集污舱中储存的生活污水即刻排光,而应于船舶不低于4kn的航速航行时,以适当的速率排放;排放速率应经主管机关认可。
四、船用发动机国标?
我国内河船舶排放标准主要包括《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GB20891《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和GB15097《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等。
1、《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2011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版)生效,正式在全国内河实施船舶发动机NOx排放控制,限值与IMO Tier I相同,适用于130kW以上柴油机。2015年3月1日,《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5修改通报》正式生效,新造船舶柴油机NOx排放需满足IMO Tier II要求,这也是我国130kW以上船舶柴油机现行排放标准。
2、GB20891《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2007年4月3日,我国发布了GB20891-2007《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阶段)》,第I、II阶段分别于2007年10月1日和2009年10月1日实施,但仅规定额定净功率不超过37kW的船舶柴油机可参照执行,非强制要求。
2014年5月16日,我国又发布了GB20891-2014《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第III阶段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第IV阶段实施时间待定,且明确规定额定净功率不超过37kW的船舶柴油机需强制执行。
五、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为:专门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国家专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废气的排放和污泥处置的排放与控制管理。根据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专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本标准实施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和污泥的排放不再执行综合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噪音控制仍执行国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标准。
表1《标准》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项目基本控制项目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A标准B标准
1化学需氧量(COD)(mg/L)50/6060/60100/120120
2生化需氧量(BOD)(mg/L)10/2020/2030/3060
3悬浮物(SS)(mg/L)10/2020/2030/3050
4动植物油(mg/L)1/203/205/2020
5石油类(mg/L)1/103/105/1015
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0.5/51/52/55
7总氮(以N计)(mg/L)15/-20/---
8氨氮(以N计)(mg/L)5(8)/158(15)/1525(30)/25-
9总磷(以P计)(mg/L)1/0.51.5/0.53/15
10色度/稀释倍数30/5030/5040/8050
12粪大肠菌群数(个/L)103/-104/-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