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舶非法营运处罚依据?
(一)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经营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3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从事营业性运输的船舶未按规定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的,属于非法营运,没收其非法收入,并视情节轻重,按船舶大小处以罚款:200载重吨以下的船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200至1000载重吨以下的船舶,处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1000至5000载重吨以下的船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5000载重吨以上船舶,处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有《船舶营业运输证》而未随船携带的,并能提供确切证据的除外。
(三)非营业性运输船舶临时从事营业性运输,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领取临时《船舶营业运输证》的,属非法经营,按本条(二)项规定处理。
(四)持涂改、伪造或者他人的《水路运输许可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的,属于非法经营,收缴有关证件,没收其非法收入,并处以非法收入额1至3倍的罚款。对收缴的涂改或者伪造的证件,由检查机关予以吊销;对收缴的他人的证件,由检查机关交原发证机关处理。
(五)持逾期《水路运输许可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从事营业性运输或者服务的,给予警告,并限期补办证件。因不可抗拒力或者非当事人责任造成证件逾期的除外。
(六)水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服务企业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营运船舶超越核定范围从事营运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二、船务公司经营模式?
海运船舶经营方式:
班轮运输 (Liner Transport)
船舶沿固定的航线,经固定的港口,按事先公布的固定船期运输货物,按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的船舶运输方式。货物由承运人负责配载装卸,运价中已经包含货物的装卸费用,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不计滞期费和速遣费。由于定时、定线、定港、定价,所以班轮运输的不确定性相对小。为了保证船期,班轮的船舶一般设备齐全,船况较好。在班轮停靠的码头都有班轮公司自己的专用码头,货运质量有保证。货物一般为小额贸易货物,现在多为集装箱作为运输单元,提单是主要的运输单证。
租船运输 (Shipping by Chartering)
租船运输又称不定期船运输,没有预定的船期表、航线、港口,船舶按租船人和船东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规定的条款完成运输服务。根据协议,船东将船舶出租给租船人使用,完成特定的货运任务,并按商定运价收取运费。采用租船运输的货物主要是低价值的大宗货物,例如煤炭、矿砂、粮食、化肥、水泥、木材、石油等。一般都是整船装运,运量大,租船运输的运量占全部海上货运量的80%左右。运价比较低,并且运价随市场行情的变化波动。租船方式主要有航次租船、定期租船和光船租船三种:
航次租船(Voyage Charter)
航次租船又称为定程租船,是以航程为基础的租船方式。在这种租船方式下,船方必须按租船合同规定的航程完成货物运输服务,并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以及船舶在航行中的一切开支费用,租船人按约定支付运费。航次租船的合同中规定装卸期限或装卸率,并计算滞期和速遣费。航次租船又可以分为单程租船、往返租船、连续航次租船、航次期租船、包运合同租船几种:
单程租船(Single Voyage Charter)
单程租船也称为单航次租船,即所租船舶只装运一个航次,航程终了时租船合同即告终止。运费按租船市场行情由双方议定,其计算方法一般是按运费率乘以装货或卸货数量或按照整船包干运费计算。
往返租船(Round Trip Charter)
往返租船也称为来回航次租船,即租船合同规定在完成一个航次任务后接着再装运一个回程货载,有时按来回货物不同分别计算运费。
连续航次租船(Consecutive Trip Charter)
即在同样的航线上连续装运几个航次。往往货运量较大,一个航次运不完的时候,可以采用这样的租船方式,这种情况下,平均航次船舶租金要比单航次租金低。
航次期租船(Trip Charter on Time Basis)
航次期租船也称为期租航次租船,船舶的租赁采用航次租船方
式,但租金以航次所需的时间(天)为计算标准。这种租船方式不计滞期、速遣费用,船方不负责货物运输的经营管理。
包运合同租船(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
船东在约定的期限内,派若干条船,按照同样的租船条件,将一大批货物由一个港口运到另一个港口,航程次数不作具体规定,合同针对待运的货物。这种租船方式可以减轻租船压力,对船东来说,营运上比较灵活,可以用自有船舶来承运,也可以再租用其它的船舶来完成规定的货运任务;可以用一条船多次往返运输,也可以用几条船同时运输。包运合同运输的货物通常是大宗低价值散货。
定期租船(Time Charter)
定期租船简称期租,是指以租赁期限为基础的租船方式。在租期内,租船人按约定支付租金以取得船舶的使用权,同时负责船舶的调度和经营管理。期租租金一般规定以船舶的每载重吨每月若干金额计算。租期可以长可以短,短时几个月,长则可以达到5年以上,甚至直到船舶报废为止。期租的对象是整船,不规定船舶的航线和挂靠港口,只规定航行区域范围,因此租船人可以根据货运需要选择航线、挂靠港口,便于船舶的使用和营运。期租对船舶装运的货物也不作具体规定,可以选装任何适运的货物;租船人有船舶调度权并负责船舶的营运,支付船用燃料、各项港口费用、捐税、货物装卸等费用。不规定滞期速谴条款。
光船租船(Bare Boat Charter)
光船租船也是一种期租船,不同的是船东不提供船员,只把一条空船交给租方使用,由租方自行配备船员,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和航行各项事宜。对船东来说,一般不放心把船交给租船人支配;对租船方来说,雇佣和管理船员工作很复杂,租船人也很少采用这种方式。因此,光船租船形式在租船市场上很少采用。
三、船舶开航条件?
船舶开展营运活动必须具备一定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船舶营运的自然环境条件、船舶适航条件和船舶营运性能。
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持有船舶登记证书;
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船员;配备必要的航行资料。
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哪些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或者活动应当在进行作业或者活动前报海事管理机构批。
船舶营运的自然环境条件是船舶进行运输生产所要依赖的分布在空间上的一些生产力要素,主要是指水上航道和港口。
四、船舶能耗报告营运时间怎么计算?
船舶营运时间(吨天)的计算公式如下
船舶营运时间(吨天)=额定载货量×营运天数
船舶营运时间是指在船舶总时间中技术状态良好可以从事客货运输工作的时间。它是由航行时间、停泊时间和其他工作时间所组成的。船舶营运时间中的航行时间和停泊时间,应根据船舶在报告期内所完成的航次数计算。是否作为报告期完成的航次数,主要看其航次的讫点时间是否在报告期内,如果在报告期内则计算为报告期完成的航次数
五、船舶净吨如何计算?
船舶净吨位是根据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制定的规范,丈量确实的船舶有效容积,即扣除不能用来载货或者载客处所后,船舶可营运容积。船舶净吨位是表示船舶的容积大小的一个指标。
净吨位以注册吨位计算单位,一注册吨位等于一百立方英尺,或者是2.83立方米。
六、船舶能耗报告怎么填写?
填写船舶能耗报告需要以下步骤:
收集数据:收集船舶在航行过程中能源使用情况的相关数据,包括燃油消耗、航速、航程、载货量等信息。
填写基本信息:填写船舶名称、IMO 号码、航次、报告期等基本信息。
填写航行数据:根据收集到的数据,填写航行期间的燃油消耗、航速、航程等信息。计算能效指标:按照国际海事组织(IMO)要求,计算船舶的能效指标,包括 CO2 排放量、能源效率指数(EEDI)、航行能效指标(EEOI)等。
填写备注和附注:对于特殊情况,如装卸货、拖轮引航等,需要在备注和附注中进行说明。
核对和审查:在填写完毕后,需要核对数据的准确性,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最后由船舶经理或者授权人员进行审查和签字确认。
注意事项:船舶能耗报告的内容需要严格依照 IMO 要求填写,不得出现虚假信息船舶能耗报告应及时提交给海事部门或者相关机构。在填写船舶能耗报告过程中,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七、内河a级b级航区的区别?
内河航区是指内陆水域中划分出的、根据船舶吃水、载重、自由通航能力等特点不同而划分为不同等级的水域。
内河航区一般分为A级航区和B级航区。
A级航区是内河水域中船舶自由通行的主要航道,通常是河道宽度较广、水深较深的区域,内河A级航区的船舶可装载较大的货量和承载更多的乘客,且航行速度比B级航区更快。在A级航区内,一般会设置导航标志、测深、防撞等设施,以确保船舶安全通行。
B级航区则是内河水域中相对较窄、水深较浅的航道,通常是流速较缓、水位较低的地方。船舶在B级航区内航行时需要注意水位、水深和航道状况,避免搁浅或撞击障碍物。与A级航区相比,B级航区航行速度较慢,载货量和承载乘客数量也较少。
需要注意的是,内河航区的划分标准可能会因地域、水文条件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具体可根据当地相关部门发布的航行规定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