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燃油污染标准(船舶污水处理,海洋排污标准?)

一、船舶污水处理,海洋排污标准?

去看看MARPOL 公约吧,里面有各类排放物的排放标准,摘录一段生活污水的给你:

1,船舶在距最近陆4 海里以外,使用主管机关按照第3(1)(a)条所批准的设

备,排放业经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或在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排放未经

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集污舱中储存的生活污水

顷刻排光,而应在航行途中,船舶以不小于4节 的船速航行时,以中等速率排

放;排放率应经主管机关根据本组织制定的标准予以批准;或

2, 船舶所设经批准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正在运转,该装置已由主管机关验证符

合本附则,3(1)(a)(i)条所述的操作要求,同时

(!) 该装置的试验结果已写入该船的《国际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

(! !)另外,排出物在其周围的水中不应产生可见的漂浮固体,也不应使水变色;或

3, 船舶在某一国家所辖的水域内,按照该国可能施行的较宽要求排放生活污水。,如生活污水与具有不同排放要求的废弃物或废水混在一起时,则应适用其中较为严格的要求。

二、船舶氮氧化物排放控制要求?

船舶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应当符合《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和《方案》的要求。

船舶发动机发生重大改装影响氮氧化物排放水平的,应当采取措施达到与改装前同等的排放水平并申请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

三、船舶过琼州海峡燃油规定

规定从2022年1月1日起,海南将实施比我国其他沿海控制区更加严格的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控制标准,船用燃油硫含量从之前的不大于0.5%m/m调整为不大于0.1%m/m。此外,在船舶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方面,《方案》要求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建造或进行船用柴油发动机重大改装的、进入海南沿海控制区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所使用的单缸排量大于或等于30升的船用柴油发动机应满足《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第三阶段氮氧化物排放限值要求。

船舶可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船载蓄电装置或尾气后处理等替代措施满足船舶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尾气后处理方式的,应当安装排放监测装置,产生的废水废液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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