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长是做什么的?
目前各大船公司都有总船长的职位的,这是一个崇高而且需要极高威望的岗位,不仅是船舶安全、结构、航海各类综合能力的专家,也是一名高级技术人员。
船员的换证只是很小的事情,对于总船长来说此类事情是不值得他去特别关注的,他关注的是整个公司的船舶营运情况和安全,以及培养年轻的船长。这个岗位需要非同一般的能力和技术,比如COSCO和CSCL的总船长都是具有船长资料超过30年的高级船长,一般船公司的船长根本无法与之比较的。
这个职务在船公司具有很高的地位,相当于技术总监的岗位,不管CEO还是董事长在船舶安全和营运方面都要借鉴他们的意见。
二、船舶属于什么行业?
船舶行业属于装备制造行业。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船舶行业属于制造业。制造业是指对制造资源(物料、能源、设备、工具、资金、技术、信息和人力等),按照市场要求,通过制造过程,转化为可供人们使用和利用的大型工具、工业品与生活消费产品的行业。制造业包括:产品制造、设计、原料采购、仓储运输、订单处理、批发经营、零售。在主要从事产品制造的企业(单位)中,为产品销售而进行的机械与设备的组装与安装活动。
从近十年中国船舶制造业占世界造船市场份额的变化可以看出,中国船舶制造业在全球市场上所占的比重正在明显上升,中国已经成为全球重要的造船中心之一。而国际制造业的产业转移趋势是中国船舶制造业发展面临的最大机遇,在“十一五”期间中国造船业将对韩、日的领先地位形成有力地挑战。但设计能力落后、配套产业发展滞后将是制约行业发展的主要瓶颈。在短期内,国际及国内水运市场的繁荣为行业增长提供了有力地保障,而油价的持续高位运行以及钢铁等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则构成了行业运营的主要压力。
三、船舶管理公司,主要从事什么业务?
管理船舶的,现在很多中介就给船东配船员,整套班子,就这,不还是中介吗,就打着管理公司的旗号了,管理公司一般是管理船舶运营,船员配备,航线,货物。这些都管,有好几种管理方式,只配船员的就是中介
四、航运公司与物流公司区别是什么,最好分别介绍一下各自经营权利范围。谢谢?
航运属于物流的组成部分,但是就目前的中国来说,一般的航运公司属于船公司或者租船公司,也就是说经营范围是船舶营运、货物运输、旅客运输或者船舶租赁之类的,一般包括无船承运人;而物流公司一般是指货代公司或者一些非海运的承运人,当然,也有一些大物流公司,比如说大新华物流,那就是什么都干的,不仅是船公司,还自己租船,还有陆上的,也就是多式联运也可以搞的那种。
五、船公司和船东的区别?
船东=Owner:是指船舶的实际拥有者,是船舶资产的投资人或者所有人,对船舶具有财产和资产所有权。
通常情况下船东会把船租给船公司或者租家来获得租金的利益,自己营运的时候会成立船公司。
船公司=Shipping Company:是指船舶的营运方和操作方,有的船公司拥有自己的船舶,这个时候船公司既是船东又是营运方和操作方,所有财务关系都在内部流通。
六、船务公司经营模式?
海运船舶经营方式:
班轮运输 (Liner Transport)
船舶沿固定的航线,经固定的港口,按事先公布的固定船期运输货物,按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的船舶运输方式。货物由承运人负责配载装卸,运价中已经包含货物的装卸费用,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不计滞期费和速遣费。由于定时、定线、定港、定价,所以班轮运输的不确定性相对小。为了保证船期,班轮的船舶一般设备齐全,船况较好。在班轮停靠的码头都有班轮公司自己的专用码头,货运质量有保证。货物一般为小额贸易货物,现在多为集装箱作为运输单元,提单是主要的运输单证。
租船运输 (Shipping by Chartering)
租船运输又称不定期船运输,没有预定的船期表、航线、港口,船舶按租船人和船东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规定的条款完成运输服务。根据协议,船东将船舶出租给租船人使用,完成特定的货运任务,并按商定运价收取运费。采用租船运输的货物主要是低价值的大宗货物,例如煤炭、矿砂、粮食、化肥、水泥、木材、石油等。一般都是整船装运,运量大,租船运输的运量占全部海上货运量的80%左右。运价比较低,并且运价随市场行情的变化波动。租船方式主要有航次租船、定期租船和光船租船三种:
航次租船(Voyage Charter)
航次租船又称为定程租船,是以航程为基础的租船方式。在这种租船方式下,船方必须按租船合同规定的航程完成货物运输服务,并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以及船舶在航行中的一切开支费用,租船人按约定支付运费。航次租船的合同中规定装卸期限或装卸率,并计算滞期和速遣费。航次租船又可以分为单程租船、往返租船、连续航次租船、航次期租船、包运合同租船几种:
单程租船(Single Voyage Charter)
单程租船也称为单航次租船,即所租船舶只装运一个航次,航程终了时租船合同即告终止。运费按租船市场行情由双方议定,其计算方法一般是按运费率乘以装货或卸货数量或按照整船包干运费计算。
往返租船(Round Trip Charter)
往返租船也称为来回航次租船,即租船合同规定在完成一个航次任务后接着再装运一个回程货载,有时按来回货物不同分别计算运费。
连续航次租船(Consecutive Trip Charter)
即在同样的航线上连续装运几个航次。往往货运量较大,一个航次运不完的时候,可以采用这样的租船方式,这种情况下,平均航次船舶租金要比单航次租金低。
航次期租船(Trip Charter on Time Basis)
航次期租船也称为期租航次租船,船舶的租赁采用航次租船方
式,但租金以航次所需的时间(天)为计算标准。这种租船方式不计滞期、速遣费用,船方不负责货物运输的经营管理。
包运合同租船(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
船东在约定的期限内,派若干条船,按照同样的租船条件,将一大批货物由一个港口运到另一个港口,航程次数不作具体规定,合同针对待运的货物。这种租船方式可以减轻租船压力,对船东来说,营运上比较灵活,可以用自有船舶来承运,也可以再租用其它的船舶来完成规定的货运任务;可以用一条船多次往返运输,也可以用几条船同时运输。包运合同运输的货物通常是大宗低价值散货。
定期租船(Time Charter)
定期租船简称期租,是指以租赁期限为基础的租船方式。在租期内,租船人按约定支付租金以取得船舶的使用权,同时负责船舶的调度和经营管理。期租租金一般规定以船舶的每载重吨每月若干金额计算。租期可以长可以短,短时几个月,长则可以达到5年以上,甚至直到船舶报废为止。期租的对象是整船,不规定船舶的航线和挂靠港口,只规定航行区域范围,因此租船人可以根据货运需要选择航线、挂靠港口,便于船舶的使用和营运。期租对船舶装运的货物也不作具体规定,可以选装任何适运的货物;租船人有船舶调度权并负责船舶的营运,支付船用燃料、各项港口费用、捐税、货物装卸等费用。不规定滞期速谴条款。
光船租船(Bare Boat Charter)
光船租船也是一种期租船,不同的是船东不提供船员,只把一条空船交给租方使用,由租方自行配备船员,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和航行各项事宜。对船东来说,一般不放心把船交给租船人支配;对租船方来说,雇佣和管理船员工作很复杂,租船人也很少采用这种方式。因此,光船租船形式在租船市场上很少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