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销了的内河船舶营运证还继续运营?
注销了的内河船舶营运证的船只不能继续运营了,你想继续营运的,需要带齐船只的证照,购船的发票,带上原来的营运证,去河运管理局,再次申请内河营运证,申请通过后,再次发放新的内河船舶营运证,
二、渔船达到限制船龄该怎么处理?
渔运船到了强制报废期只能报废停止使用。船舶检验证书、船舶营运证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本规定附录规定的船舶强制报废船龄的日期。
海船船龄标准:一类船舶强制报废船龄25年以上;二类船舶强制报废船龄30年以上;三类船舶强制报废船龄31年以上;四类船舶强制报废船龄33年以上;五类船舶强制报废船龄34年以上。
三、船舶营运证在网上怎么查?
1 船舶营运证可以在网上进行查询。2 具体地说,可以登录中国船舶网站,进入“船舶登记”板块,选择“船舶营运证查询”功能,输入相关信息,如船舶名称、注册号等,即可查询到船舶营运证的相关信息。3 此外,也可以登录中国海事局网站,在“信息公开”板块下选择“船舶登记信息公开”功能,进入“船舶营运证信息公开查询”页面,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查询。需要注意的是,查询时需要输入正确的信息,否则可能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
四、旅游船舶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水上旅游交通安全管理,保障游客、船员、船舶安全,促进水上旅游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沿海、河流、湖泊等通航水域法定登记范围内旅游船舶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加强辖区内水上旅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旅游船舶的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履行对监管范围内旅游船舶核发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运证,会同海事管理机构划定航行、停泊水域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