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值保险与不定值保险的区别?

一、定值保险与不定值保险的区别?

不定值保险是相对于定值保险而言的,这两种保险都只适用财产保险,并不适用于人身保险,毕竟人身保险合同中不涉及到价值一说。那么如何区别定值保险与不定值保险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如何区别定值保险与不定值保险

  定值保险与不定值保险最大的区别在于定值保险适用于货物运输保险以及标的价值不易确定的财产;而不定值保险则适用于非货物运输保险。这主要的区别还是在于在货物运输中,运输货物的价值可能会随着时间、地点的变化而存在差别,为了避免保险标的在价值发生争议,往往就会在货物运输时采用定值保险。而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货物运输意外,在家庭财产保险中金银、珠宝、钻石、玉器等贵重物品也是属于定值保险。

  综合以上内容,定值保险与不定值保险的区别就是在于保险标的物的价值是否能够确定,往往对于不易确定价值的财产会采用定值保险,比如古玩、字画、船舶等。

二、定值保险有哪些?

定值保险是相对于不定值保险而存在的一个定义,它指的是当事人在保险合同中事先约定好保险标的的固定价值来作为保险金额的一种保险。

定值保险多适用于那些以无法确定价值的艺术品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比如古玩、字画、文物等等,还有货物运输保险,尤其是海上保险,以及船舶保险等等,定值保险也很适用。

在投保定值保险后,如果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人需要按照保险财产的约定价值,而不是实际价值来计算赔偿责任。若属于全部损失,则需全额支付,若属于部分损失,则按比例支付。

三、农业保险是定值保险么?

定值保险合同定值保险合同,又称“定价保险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事先确定保险标的价值并载明于保单中的一种保险合同。

在定值保险合同中,除非保险人能证明投保人有欺诈行为,否则,发生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后,保险人不得以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与事先约定的保险价值不符而拒不履行合同。

在保险实践中,不定值保险合同为大多数的财产保险合同所采用,海上保险等则极少采用这种合同。

与定值保险合同确定赔偿金额的方法不同,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根据保险标的实际价值估定其损失额的。

四、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有什么不同?

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是相对而言的。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的划分仅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而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因为人身保险合同中没有什么保险价值。所谓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即已确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并将其载之于合同当中的保险合同。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仅载明至保险事故发生后,再行估计其价值而确定其损失的保险合同。

五、定值保险怎么计算赔款?

定值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对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事先确定,在保险合同成立后,若有保险事故发生,导致财产全部损失时,不管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是多少,保险人都会参照保险合同事先约定的保险价值作为计算赔偿金额的凭据,而保险标的不用重新进行估价。若仅仅损失一部分,只要把损失的比例确定即可,该比例与双方确定的保险价值的乘积就是保险人应支付的赔偿金额。

通常情况下,定值保险合同多见于海上保险、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国内船舶保险及一些以不易确定价值的艺术品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中。

六、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一切险包括什么?

错误。

一切险(allrisk)是海上运输保险的基本种类之一,是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物遭受特殊附加险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均负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一切险所负责的险别包括平安险、水渍险和一般附加险。

七、通常给酒店上的保险,属于什么险种?

给酒店上的保险最常见的是财产保险不过财产险里有些东西是不保的还有些要附加的因此一定要了解清楚。

欢乐企保通财产险是一款比较适合于酒店的产品酒店里火灾、爆炸、雷击、高空坠落物造成的财产损失都是能够得到赔偿的。

八、什么不属于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运输方式?

什么不属于国内运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运输方式?

我个人认为应该是国际运输,不属于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运输方式因为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约定的运输方式,它只是在中国国内使用一种合同约定,而国际运输的保险合同应当根据情况而定

九、保险公司定损的残值是什么意思?

残值就是报废物资的剩余价值。残值是保险的专业术语。无论是机动车辆保险还是其他财产类的保险,发生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定损赔付后,报废物资都会有残值,残值可以折价归被保险人所有,也可以由保险人收回处理。

十、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是定值还是定额?

在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中,合同的首段特别注明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那什么是不定值保险呢?所谓不定值保险,是指在保险合同投保单中不列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只列保险金额作为最高赔偿额度。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根据标的发生损失时的实际价值为准,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的比例赔偿其损失额。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一般有三种确定方式,不同的确定方式直接影响和决定了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保险公司计算赔偿的原则: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其中包括了车辆购置附加税费。

(二)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折旧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车辆新车购置价的80%,因此接近淘汰或报废的车辆保险公司一般不承保车辆损失险。

(三)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对于投保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应在保险合同中列明设备名称与价格清单,并按设备的实际价值相应增加保险金额。新增设备保险车辆一并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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