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责任的期限是多?

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责任的期限是多?

在财产保险中,远洋船舶航程保险的保险期限确定的依据是承保风险的空间限制。

在货物运输保险和船舶保险中,保险期限实际是一个空间范围。

例如,我国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期限的确定依据是“仓至仓条款”,即保险人对被保险货物所承担责任的空间范围是从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收货人的仓库时为止;在远洋船舶航程保险中,保险期限以保单上载明的航程为准,即自起运港到目的港为保险责任的起讫期限。

二、医疗待遇损失的应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未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员工产生的损失由用人单位来进行承担。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或者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致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未能按照规定划入个人帐户,职工和退休人员不能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职工和退休人员由此造成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是双方总损失?

一般一次性赔偿如果写明谁方赔偿谁方的,就是单方。 同等责任也分情况: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交强险赔偿项目及限额,对方财产2000元,对方医疗费用1万元,对方死亡残疾、误工费、护理费等限额11万。

四、什么是货物运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责任有哪些?

答:一,什么是货物运输保险?是指承运人为了防止货物运输过程中产生货损货差而与货主产生纠纷的保险行为。二,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责任有哪些?货物运输保险的责任主要有:1,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损坏;

2,运输中货物遗失丢失;

3,运输中因火灾等原因造成货物灭失;

4,运输中不可抗力除外。

五、全额赔偿是赔偿已损失的还是全部的?

赔偿已受到的损失。

全额赔偿就是指赔偿全部的实际损失。比如交强险范围内医疗费的限额是18,000。假如伤者出院之后,实际产生的医疗费是1万块,那么交强险就赔偿1万。而不是赔偿18,000。假如治疗结束,实际产生医疗费2万元,那么交强险也只赔偿18,000。超出18,000的部分不赔。

六、海上责任是怎么区分的?

您好,船舶从不同的角度划分,有不同的分类结果。碰撞从责任方划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船舶发生碰撞事故的原因是由于一方的过失所造成的,受损一方的全部损失应由过失一方的船舶负责。这一原则在国际上统一的。例如,船舶在港内航行碰撞了停靠在码头旁或系泊于浮筒上的船舶,停泊的船舶所受到的损失应由航行的船舶负责赔偿。

2.如果船舶所发生碰撞事故,双方都有过失时,双方所受到的损失按照过失程度的比例分摊。如果损失的程度相当或过失责任的比例难以判定时,双方的损失由双方平均负责。对于人身伤亡,碰撞当事方应负连带责任。

3.双方无过失责任是指碰撞不存在人为的因素,完成是因为客观原因或者原因不明所造成的。客观原因可能来自不可抗力,也可能出于意外事故。无过失碰撞的损害应由遭受者自行负担。

七、‌保险人的义务包括确定损失赔偿责任和?

保险人的义务主要有下列两项:

(一)给付保险赔偿金或保险金

保险赔偿金是针对财产保险而言的。财产保险是一种“损失保险”,或称“赔偿保险”。当保险财产因保险事故发生损失时,保险人依保险合同约定,按保险财产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损失多少赔多少,并以不超过财产的实际损失为限。

二)支付其他合理、必要的费用

其他合理、必要的费用系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或者在保险事故发生以后,为了保险人的利益而支付的费用

八、楼上主下水管破裂谁的责任我的损失谁赔偿?

如果是下水管自然损坏 那就是用户监管不力造成的 物业只承担更换责任。

如果是非正常损坏,那谁弄坏的 谁负责, 一般情况下 主下水管是PVC材料的,不会自然腐烂。只会被管道疏通机之类的东西碰坏。

九、民事赔偿责任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即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主要用于对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等)和人身权(姓名权、肖像权等)的侵害。

  2、排除妨碍。排除妨碍主要用于对财产所有权、经营权、承包权、使用权、相邻权的保护。

  3、消除危险。消除危险主要用于自己的财产和人身可能由于其他人的经营活动或财产管理不善而带来的危险。

  4、返还财产。返还财产广泛适用于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的情况。

  5、恢复原状。恢复原状主要是用于侵占他人财产时的一种责任形式。

  6、修理、重作、更换。修理、重作、更换主要是用于债务人履行合同时音乐会标的物的质量不合格时采取的民事责任形式。

  7、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在民法中最普遍使用的一种。无论是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都可以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这种责任形式只适用于违约责任。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主要适用于对名誉权、其他人身权利的侵犯和对知识产权的侵犯。

  10、赔礼道歉。赔礼道歉适用于对人身权和知识产权的各种侵犯。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诲过,纠缴进行非法活动的几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此外,对应该履行的义务,必要时还要采取强制履行这种责任形式。

十、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对“运输延迟造成货损”进行赔付的是哪个险种?

运输延迟造成货损属于免责范围,附加险中也没有这款的扩展,如果想规避此风险,只有同保险公司单独确定保险特别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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