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算意外死亡吗?保险公司会赔偿吗?

一、病死算意外死亡吗?保险公司会赔偿吗?

这个情况是这样的,

要看这款终身性产品是否包含身故责任

一,如果不含身故责任,那就是只保重疾,达到重疾的标准就会赔付,但是一个很悲剧的情况是,病人都病死了,也没有达到相应重疾的理赔标准,最后也没有得到理赔,比如条款要求深度昏迷96小时,当事人昏迷了95个小时,然后死了,这也是不赔的。当然,后期可能酌情理赔,这是后话。

二,就是包含身故责任,那就是达到重疾标准就赔,没达到重疾死了也赔。。但也不是怎么死都赔,还要注意看免责条款,比如自杀不赔,投保人或者受益人故意杀害不赔,吸毒犯罪死了不赔等等。但是基本上因病或者意外死了都能得到理赔。

以上,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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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有买社保,但是员工意外死亡,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1、公司有帮该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则企业基本不用赔偿,由社会保险基金负责。2、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三、公司员工在非上班时间发生意外公司要赔偿吗?

具体参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发现没?立法者的立法意图是啥?立法者是不是力图面面俱到?实务中也是这样的,只跟工作沾那么点儿边儿,甭管是个人操作失误还是其他工作单位无过错情况,员工人身或者财产安全遭受损失,公司都必须赔偿。当然题主所说的情况,公司和犯罪嫌疑人同为过错方是要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而且犯罪嫌疑人是主要过错方,这种情况下公司承担小部分赔偿责任就好了。其实立法者的意图是好的嘛,保护弱势群体呗,不管怎么说相对公司而言员工要弱势的多了,倾斜保护也很合理很合逻辑吧。再说一件真事儿,亲戚的工厂里,有个员工工作的时候打情骂俏,疏忽大意把手切断了,赔了120万。

四、请问,在工作中意外造成他人工伤,保险公司赔偿之后,我个人需要再赔偿吗?

第一种观点认为,单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的目的是为了分担用工风险,职工获得了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赔偿应当在工伤保险赔偿中扣除,否则违背了单位参加保险的初衷,挫伤了单位为职工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积极性。

第二种观点认为,人身意外伤害险与工伤保险赔偿二者不相同,职工获得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赔偿不影响工伤保险赔偿,二者可以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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