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产保险的基本责任、综合责任、除外责任?

一、企业财产保险的基本责任、综合责任、除外责任?

企业财产保险主要有财产基本险和综合险两大类,以及若干附加险。 基本险保险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1、火灾;     2、雷击;     3、爆炸;     4、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二、保险标的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     2、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三、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综合险保险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 火灾、爆炸;    (二) 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下陷下沉;    (三) 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二、 保险标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一) 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    (二) 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损失。 三、 保险事故发生,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基本险除外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 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二)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    (三) 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四) 地震、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水暖管爆裂、抢劫、盗窃。    二、保险人对下列损失也不负责赔偿:    (一) 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 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的损失;    (三) 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三、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综合险险除外责任: 一、下列原因造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家庭雇佣人员、暂居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没收、征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地震、海啸;    (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六)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但因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的污染不在此限;    二、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或超电压、碰线、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自身损毁;    (二)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    (三)未按要求施工导致建筑物地基下陷下沉,建筑物出现裂缝、倒塌的损失;    (四)置放于阳台或露天的财产,或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秆、芦苇、杆、帆布等材料为外墙、棚顶的简陋罩棚下的财产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所造成的损失。    (五)间接损失;    (六)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率)。 欢迎追问!

二、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责任终止是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赔偿责任终止。保险责任终止一般由以下几种情况引起:

①自然终止。

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期限届满,保险责任终止; ②保险人由于保险事故发生,已经履行全部保险金额赔偿或给付义务; ③协议终止。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责任随之终止; ④违约终止。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保险合同,保险人可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终止保险合同,保险责任也即终止; ⑤投保人以欺骗手段,骗取保险人签订了保险合同,保险人发现后,此种合同应视自始无效,保险人也不承担保险责任。

三、保险人控制保险责任的方式?

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

1、以索赔为基础的承保方式

所谓以索赔为基础的承保方式,是保险人仅对在保险期内受害人向被保险人提出的有效索赔负赔偿责任,而不论导致该索赔案的事故是否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这种承保方式实质上是使保险时间前置了,从而使职业责任保险的风险较其他责任保险的风险更大。

采用上述方式承保,可使保险人能够确切地把握该保险单项下应支付的赔款,即使赔款数额在当年不能准确确定,至少可以使保险人了解全部索赔的情况,对自己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或可能支付的赔款数额作出较切合实际的估计。

同时,为了控制保险人承担的风险责任无限地前置,各国保险人在经营实践中,又通常规定一个责任追溯日期作为限制性条款。

2、以事故发生为基础的承保方式

该承保方式是保险人仅对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的职业责任事故而引起的索赔负责,而不论受害方是否在保险有效期内提出索赔,它实质上是将保险责任期限延长了。

它的优点在于,保险人支付的赔款与其保险期内实际承担的风险责任相适应,缺点是保险人在该保险单项下承担的赔偿责任往往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确定,而且因为货币贬值等因素,受害方最终索赔的金额可能大大超过职业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当时的水平或标准。在这种情况下,保险人通常规定赔偿责任限额,同时明确一个后延截止日期。

从一些国家经营职业保险业务的惯例来看,采用以索赔为基础的承保方式的职业责任保险业务较多些,采用以事故发生为基础的承保方式的职业责任保险业务要少些。

四、在保险合同中为什么要规定除外责任?

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的方式。

一般来讲,保险人经营的风险都是可控风险,对一些不可控风险,保险人是不能够承保的,在保险中往往以除外责任的形式来表现。

另根据保险法规定,对以条款中责任免除的,保险人必须向投保人作明示告知,所以就每份保单做出除外责任的规定是必需的。

五、旅行社责任险的投保人、保险人和被保险人_?

责任保险就是原本由责任人承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此,旅行社责任保险就是将旅行社存在过错导致游客受伤,旅行社应当承担的责任,转嫁由保险公司承担。因此它的被保险人与受益人是旅行社。

投保人就是支付保险金的人,因此投保人不限,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旅行社,谁付钱谁就是投保人,但是应当注意一点的就是投保人应当与旅行社是有一定的利害关系的。

六、保险人有哪些义务?是说明规定除外风险的必要性?

保险人的主要义务 1.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或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的义务。

保险人的主要义务 2.及时签单的义务 3.保密义务 弃权制度的内容 1.弃权,特指保险人放弃解约权和抗辩权,保险人在对待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投保和履行告知义务方面有违反保险法规定的行为时,依法可以行使解约权和抗辩权,即解除保险合同或者不承担赔付责任,但是保险人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放弃解约权和抗辩权,称之为弃权. 2.弃权的法律性质,其外部形式为保险人原谅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违法或者违约行为,其实质内容是保险人主动扩张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权利.其目的是为了维持和扩大保险业务,而对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采取宽容措施,当然也包含保险人的工作失误不当弃权的情况,无论是何种情形导致的弃权,都发生法律效力,保险人不得反悔,这也是诚信原则中禁止反言义务的具体表现. 3.弃权的条件,构成弃权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第一,保险人须有明示或者默示的意思表示; 第二,保险人在弃权前须明知自己能够行使解约权或者抗辩权. 4.弃权的主要表现情形: 为维持合同效力而弃权.保险人愿意收取投保人逾期保险费,或者明知投保人有违约行为仍然收取其保险费,证明保险人有维持合同效力的意思表示,依法可以行使的解约权和抗辩权便视为放弃,事后不得主张投保人有违约行为而解除合同或者不予赔付. 对有抗辩理由的赔付予以赔付.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提出赔付请求的,保险人明知请求不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范围内或者属于免责范围内,但是仍然赔付的,当属放弃赔付抗辩权,该赔付不属不当得利,不得请求返还. 受理逾期赔付请求,被保险人逾期提出赔付请求,保险人本可依法拒绝,但是没有拒绝,反而受理赔付请求,证明具有承担赔付责任的意思表示,当属放弃逾期赔付抗辩权,该赔付不得请求返还.

七、什么的保险标的是保险人的承保责任?

保险人一般指的是保险公司。承保责任一般是保险双方约定的事件,并记载在保险单保险责任条款里。若因为约定的事件的发生造成被保险人损失,则保险人对损失负责赔偿。

保险人有时为了分散风险会转嫁一部分风险给再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保险标的就是保险人的承保责任。

八、在海上保险实务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证必须从事合法的运输业务,这类保险形式是什么?

这类保险形式是默示保证,

海上保险合同中通常有三项默示保证,船舶的适航保证,不改变航道的保证和航行合法的保证。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证必须从事合法的运输业务就属于航行合法这一项。所以这类保险形式是默示保证。

2.默示保证内容:

(1)适航性的保证。指被保船只在构造、性能、人员配备、装备给养方面均具备适合预定航线的能力。但保险人不追究被保险人对船舶必须适航这一默示担保的违背。即保险人承认载运船舶已具有适航条件,除非被保险人或其受雇人知道这种不适航的情况;

(2)不绕航的保证。指被保险船只不离两港间的最短航线或习惯性航线,除非合理地为了船舶和货物安全的需要,或为了拯救他船人命。但在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情况下发生的船舶绕道,货物保险单仍继续有效;

(3)合法性的保证,指被保险人从事的航运或贸易是合法的。

九、‌保险人的义务包括确定损失赔偿责任和?

保险人的义务主要有下列两项:

(一)给付保险赔偿金或保险金

保险赔偿金是针对财产保险而言的。财产保险是一种“损失保险”,或称“赔偿保险”。当保险财产因保险事故发生损失时,保险人依保险合同约定,按保险财产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损失多少赔多少,并以不超过财产的实际损失为限。

二)支付其他合理、必要的费用

其他合理、必要的费用系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或者在保险事故发生以后,为了保险人的利益而支付的费用

十、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的最高限额是?

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的最高限额称之为保险金额,简称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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