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运船舶的分类有哪些?

一、海上货运船舶的分类有哪些?

(一)客船。

具体分全客船、客货船、货客船。

全客船:只运送旅客。

客货船:以运送旅客为主,货物为辅。

货客船:以运送货物为主,旅客为辅。

(二)干货船。

具体分集装箱船、杂货船、散货船、木材船、冷藏船。

集装箱船:运送集装箱。

杂货船:运送成捆、成包、成桶等件杂货为主。

散货船:运送谷物、矿砂、煤炭、化肥等散装货木材船:运送原木和材木。

冷藏船:运送鱼、肉、水果、蔬菜等。

(三)液货船。

具体分油船、化学品船、液化天然气船、液化石油气船油船:运载散装石油类货物。

化学品船:运载液态化学物质。

液化天然气船:运载散装液化天然气的液体船。

液化石油气船:运载液化石油气的液体船。

(四)滚装船。

运载车辆或以滚动方式在水平方向装卸集装箱的货船。

(五)工程船。

具体分半潜船、挖泥船、起重船、打桩船(六)工作船。

具体分拖船、引航船、破冰船、科学考察船、供应船。

拖船:专用于在水上拖带船舶或其他浮体的船舶。

引航船:专用于接送引航员的船。

破冰船:借助于船体重力和动能或其他方法破碎冰层,为其他船舶通过冰区开辟航道的船舶。

科学考察船:是专门从事海洋科学考察研究的船舶。

(七)渔船。

(八)其他还有气垫船、双体船、水翼船、划翔船等

二、事故分类的好处?

交通事故鉴定的分类如下:

一、尸体检验:

尸体检验分为尸表检验和解剖检验。尸表检验是对交通事故致死尸体表面的伤痕进行鉴定,证明死者表面的伤痕是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查明死亡的原因。解剖检验适用于肇事逃逸案,通过解剖尸体确定破案方向,提供证据;二是多车碰撞、碾压尸体,确认造成死者死亡的车辆,三是死因不明的。

二、轻重伤鉴定:

检验交通事故伤害对象致伤原因和伤势状况,并按标准作出损伤程度的鉴定。肇事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对受害者进行轻重伤鉴定:酒后或吸毒后开车的;无证驾车的;驾驶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驾驶明知无牌证或报废机动车;严重超载等。

三、成伤机制鉴定:

通过人体损伤检验确定损伤部位和交通事故伤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主要为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排除非交通事故因素,调解损害赔偿提供依据,对交通事故伤害对象的伤情有疑问的可以进行成伤鉴定。

四、伤残评定: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当事人认为因交通事故致残需要按残疾索赔的,可以委托法医作残疾等级评定,当事双方选择交管部门调解的,伤者治疗后也可以作伤残评定。

五、酒精含量检验:

车辆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必须检验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致人重伤的;交通事故致伤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有恶劣影响的;车辆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的等。

六、车辆安全性能检验:

交通事故车辆检验的对象为:交通死亡事故;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伤3人以上;交通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机动车无牌证或者未参加年检等。

七、事故车辆机械故障鉴定:

通过车辆特定部位拆解检查寻找车辆故障,查明故障原因,用以区别人为责任还是机械故障。

八、车辆定型鉴定:

凡是交通肇事的车辆都应当作车辆定型鉴定。

九、痕迹鉴定:

通过提取交通事故相关的接触痕迹比对、化验等手段,确定车、物、人是否有碰撞、碾压等;不能确定肇事车辆,可通过整体分离痕迹鉴定脱落物质与车辆、物体、人体之间的关联关系。

十、指纹鉴定:

通过指纹鉴定确定车辆驾驶人。

十一、微量物质鉴定:

通过对现场勘验的微量物质成分检验,确定该物质与交通事故的关系。

十二、物证鉴定:

法医对交通事故现场提取的人体毛发、血液、皮肉组织等确定受害者的身份。

三、触电事故的分类?

  触电是泛指人体触及带电体。触电时电流会对人体造成各种不同程度的伤害。触电事故分为两类:一类叫“电击”;另一类叫“电伤”。  (1)电击及其分类:所谓电击,是指电流通过人体时所造成的内部伤害,它会破坏人的心脏、呼吸及神经系统的正常工作,甚至危及生命。其根本原因:在低压系统通电电流不大且时间不长的情况下,电流引导起人的心室颤动,是电击致死的主要原因;在通过电流虽较小,但时间较长情况下,电流会造成人体窒息而导致死亡。绝大部分触电死亡事故都是电击造成的。日常所说的触电事故,基本上多指电击而言。  电击可分为直接电击与间接电击两种。直接电击是指人体直接触及正常运行的带电体所发生的电击;间接电击则是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后,人体触及该意外带电部分所发生的电击。直接电击多数发生在误触相线、刀闸或其它设备带电部分。间接电击大都发生在大风刮断架空线或接户线后,搭落在金属物或广播线上,相线和电杆拉线搭连,电动机等用电设备的线圈绝缘损坏而引起外壳带电等情况下。  (2)电伤及其分类:电伤是指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或机械效应对人体造成的伤害。  ①电弧烧伤,也叫电灼伤,它是最常见也是最严重的一种电伤,多由电流的热效应引起,具体症状是皮肤发红、起泡、甚至皮肉组织被破坏或烧焦。通常发生在:低压系统带负荷拉开裸露的刀闸开关时电弧烧伤人的手和面部;线路发生短路或误操作引起短路;高压系统因误操作产生强烈电弧导致严重烧伤;人体与带电体之间的距离小于安全距离而放电。  ②电烙印,当载流导体较长时间接触人体时,因电流的化学效应和机械效应作用,接触部分的皮肤会变硬并形成圆形或椭圆形的肿块痕迹,如同烙印一般。  ③皮肤金属化,由于电流或电弧作用(熔化或蒸发)产生的金属微粒渗入了人体皮肤表层而引起,使皮肤变得粗糙坚硬并呈青黑色或褐色。

四、海上货运的船舶有哪些?

一、杂货船(General Cargo Vessel)

又称普通货船。以箱装、袋装、桶装和捆装件杂货物为主要承运对象。

二、散装货船(Bulk Carrier)

散装货船以大宗粮谷、矿砂、煤炭、磷酸盐、木材、化肥、砂糖、工业盐、硫磺等为承运对象。

五、事故分类理论?

答事故分类理论:事故,一般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一、 其分类如下:

1、安全事故

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1986)将企业工伤事故分为20类。分别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其他伤害等。

2、伤害程度分类

根据(GB 6441-86)规定,按伤害程度分类为:

(一)轻伤:指损失1个工作日至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二)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工作日;

(三)死亡:指损失工作日超过6000工作日,这是根据我国职工的平均退休年龄和平均寿命计算出来的。

3、受伤性质分类

受伤性质是指人体受伤的类型,实质上从医学角度给予创伤的具体名称,常见的有:电伤,挫伤,割伤,擦伤,刺伤,撕脱伤、扭伤、倒塌压埋伤、冲击伤等。

二、 事故损失分类

4、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六、生产事故分类?

  一、安全生产事故分类有哪几种

  1、物体打击

  指由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本类事故适用于落下物、飞来物、滚石、崩块等造成的伤害。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爆炸等引起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指企业内由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车辆的行驶中,发生挤、压、坠落、撞车或倾覆等事故;发生行驶中上、下车事故;发生因搭承矿车或放飞车事故;发生车辆运输摘挂钩事故、跑车事故等均属本类别事故。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机械伤害

  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

  适用于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被设备的转动机构缠住等造成的伤害。已列入其他项事故类别的机械设备造成的机械伤害除外,如车辆、起重设备、锅炉和压力容器等设备。

  4、起重伤害

  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适用于统计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伤害。

  起重作业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搭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汽车吊、电动葫芦、千斤顶等作业。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有哪几种

  5、触电

  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

  用于统计触电、雷击伤害。如人体接触设备带电导体裸露部分或临时线;接触绝缘破损外壳带电的手持电动工具;起重作业时,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体;触电坠落;电烧伤等事故。

  6、淹溺

  指大量的水经口、鼻进入人体肺部,造成呼吸道阻塞或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

  用于统计船舶、排筏、设施在航行、停泊作业时发生的落水事故。

  “设施”是指水上、水下各种浮动或者固定的建筑、装置、电缆和固定平台。

  7、灼烫

  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8、火灾

  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这里指的是造成人身伤亡的企业火灾事

  不适用于非企业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比如居民家中失火蔓延到企业的火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统计这种火灾

七、事故类别分类?

1.物体打击事故

2.车辆伤害事故

3.机械伤害事故

4.起重伤害事故

5.触电,火灾事故

6.灼烫事故

7.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片帮事故,透水事故,放炮,火药爆炸事故,瓦斯,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20种。

八、事故伤害分类?

有以下五种

(1)物体打击,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

块、砸伤等造成的伤害,不包括爆炸而引起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如机动车辆在行驶中的挤、压、撞

车或倾覆等事故,在行驶中上下车、搭乘矿车或放飞车所引起的事故,以及车辆运输挂钩、

跑车事故。

(3)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如工件或刀具飞出

伤人,切屑伤人,手或身体被卷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被转动的机构缠压住等。但

属于车辆、起重设备的情况除外。

(4)起重伤害,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包括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机械伤害,

但不包括;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时引起的坠落式跌倒。

(5)触电,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适用于触电、雷击伤害。如人体接触带

电的设备金属外壳或棵露的临时线,漏电的手持电动手工工具,起重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

带电,触电坠落等事故。

九、铁路事故分类?

一般A类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为一般A类事故:

(1)造成2人死亡。

(2)造成5人以上10以下重伤。

(3)造成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

①繁忙干线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

②其他线路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6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

③客运列车耽误本列4小时以上。

④客运列车脱轨1辆。

⑤客运列车中途摘车2 辆以上。

⑥客车报废1辆或大破2辆以上。

⑦机车大破1台以上。

⑧动车组中破1辆以上。

⑨货运列车脱轨4辆以上6辆以下。 一般B类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A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B类事故:

(1)造成1人死亡。

(2)造成5人以下重伤。

(3)造成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

①繁忙干线行车中断1小时以上。

②其他线路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

③客运列车耽误本列1小时以上。

④客运列车中途摘车1辆。

⑤客车大破1辆。

⑥机车中破1台。

⑦货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4辆以下。 一般C类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B类事故以上事故的,为一般C类事故:

(1)列车冲突。

(2)货运列车脱轨。

(3)列车火灾。

(4)列车爆炸。

(5)列车相撞。

(6)向占用区间发出列车。

(7)向占用线接入列车。

(8)未准备好进路接、发列车。

(9)未办或错办闭塞发出列车。

(10)列车冒进信号或越过警冲标。

(11)机车车辆溜入区间或站内。

(12)列车中机车车辆断轴,车轮崩裂,制动梁、下拉杆、交叉杆等部件脱落。

(13)列车运行中碰撞轻型车辆、小车、施工机械、机具、防护栅栏等设备设施或路料、坍体、落石。

(14)接触网接触线断线、倒杆或塌网。

(15)关闭折角塞门发出列车或运行中关闭折角塞门。

(16)列车运行中刮坏行车设备设施。

(17)列车运行中设备设施、装载货物(包括行包、邮件)、装载加固材料(或装置)超限(含按超限货物办理超过申报批准尺寸的)或坠落。

(18)装载超限货物的车辆按装载货物的车辆编入列车。

(19)电力机车、动车组带电进入停电区。

(20)错误向停电区段的接触网供电。

(21)电化区段攀爬车顶耽误列车。

(22)客运列车分离。

(23)发生冲突、脱轨的机车车辆未按规定检查鉴定编入列车。

(24)无调度命令施工,超范围施工。超范围维修作业。

(25)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导至列车超速运行。

一般D类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C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D类事故:

(1)调车冲突。

(2)调车脱轨。

(3)挤道岔。

(4)调车相撞。

(5)错办或未及时办理信号致使列车停车。

(6)错办行车凭证发车或耽误列车。

(7)调车作业碰轧脱轨器、防护信号,或未撤防护信号动车。

(8)货运列车分离。

(9)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

(10)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耽误列车。

(11)滥用紧急制动阀耽误列车。

(12)擅自发车、开车、停车、错办通过或在区间乘降所错误通过。

(13)列车拉铁鞋开车。

(14)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耽误列车。

(15)错误操纵、使用行车设备耽误列车。

(16)使用轻型车辆、小车及施工机械耽误列车。(17)应安装列尾装置而未安装发出列车。(18)行包、邮件装卸作业耽误列车。(19)电力机车、动车组错误进入无接触网线路。(20)列车上工作人员往外抛掷物体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21)行车设备故障耽误本列客运列车1小时以上,或耽误本列货运列车2小时以上;固定设备故障延时影响正常行车2小时以上(仅指正线)。较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⑴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⑵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⑶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⑷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 ⑸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 ⑹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 ⑺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重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⑴造成10以上30人以下死亡。 ⑵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⑶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⑷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 ⑸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 ⑹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⑺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特别重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⑴造成30人以上死亡。 ⑵造成100人以上重任。(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⑶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⑷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⑸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十、事故类型分类?

事故类型可以分为交通事故、工业事故和自然灾害等几种类型。事故是指在运输、生产和日常生活等各种活动中,因人为操作失误、技术漏洞、自然破坏等原因而造成的人身、财产和环境等方面的损失。在实际社会中,事故类型相当复杂,但总体上可以按照所发生的场所、产生的原因和涉及的领域进行分类。交通事故又可以按照交通工具的不同进行细分,例如汽车事故、船舶事故、飞机事故等。工业事故则涵盖了化工、矿产、制造等多个方面,一般可以分为机械事故、电气事故以及有毒有害事故等。自然灾害则包括地震、水灾、风灾、火灾等,事故预防和应对措施在不同类型的事故中有一定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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