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责任的期限是多?
在财产保险中,远洋船舶航程保险的保险期限确定的依据是承保风险的空间限制。
在货物运输保险和船舶保险中,保险期限实际是一个空间范围。
例如,我国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期限的确定依据是“仓至仓条款”,即保险人对被保险货物所承担责任的空间范围是从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收货人的仓库时为止;在远洋船舶航程保险中,保险期限以保单上载明的航程为准,即自起运港到目的港为保险责任的起讫期限。
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涉及的风险有哪些?
国际贸易货物在海上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可能会遭到各种不同风险,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人主要承保的风险有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
(一)海上风险
海上风险在保险界又称为海难,包括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变异引起破坏力量所造成的灾害。海运保险中,自然灾害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火山爆发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意外事故是指由于意料不到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海运保险中, 意外事故仅指搁浅,触礁,沉没,碰撞,火灾,爆炸和失踪等。
1. 搁浅:是指船舶与海底,浅滩,堤岸在事先无法预料到的意外情况下发生触礁,并搁置一段时间,使船舶无法继续行进以完成运输任务。但规律性的潮涨落所造成的搁浅则不属于保险搁浅的范畴。
2. 触礁:是指载货船舶触及水中岩礁或其它阻碍物(包括沉船)。
3. 沉没:是指船体全部或大部分已经没入水面以下,并已失去继续航行能力。若船体部分入水,但仍具航行能力,则不视作沉没。
4. 碰撞:是指船舶与船或其它固定的,流动的固定物猛力接触。如船舶与冰山,桥梁,码头,灯标等相撞等。
5. 火灾:是指船舶本身,船上设备以及载运的货物失火燃烧。
6. 爆炸:是指船上锅炉或其它机器设备发生爆炸和船上货物因气候条件(如温度)影响产生化学反应引起的爆炸。
7. 失踪:是指船舶在航行中失去联络,音讯全无,并且超过了一定期限后,仍无下落和消息,即被认为是失踪。
(二)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一般是指由于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它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1. 一般外来风险。是指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偷窃,下雨,短量,渗漏,破碎,受潮,受热,霉变,串味,沾污,钩损,生锈,碰损等原因所导致的风险。
2.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战争,罢工,拒绝交付货物等政治,军事,国家禁令及管制措施所造成的风险与损失。如因政治或战争因素,运送货物的船只被敌对国家扣留而造成交货不到;某些国家颁布的新政策或新的管制措施以及国际组织的某些禁令,都可能造成货物无法出口或进口而造成损失。
三、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四大原则?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原则
海上运输保险是对海上发生的损失进行分散和转嫁,以使受害人的损失降到最低的限度。这种的补偿是以达到或接近达到受害人的损失范围,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会因此而得利。因此,保险的当事人除了要遵守保险合同各自义务外,还要共同遵守保险利益原则、诚信原则、损失补偿原则、近因原则。
1.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合法的利害关系。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的条件。如果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法律上认可的利益,这会使被保险人无法通过保险合同补偿自己的损失。保险利益可分为现有利益和期待利益;法律上的利益和经济利益。
2.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是要履行如实告知与说明义务的原则。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了诚信原则,那么都会导致保险合同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保险合同被解除的法律后果。
3.损失补偿原则:保险事故发生而是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保险人必须在责任范围内对被保险人所受的实际损失予以补偿。损失补偿原则是海上保险的基本原则之一,是财产保险合同的补偿性在海上运输保险中的体现。因此,保险法对超额保险和重复保险都予以相应的矫正。
4.近因原则:是指当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说明受损原因,保险人确认受损原因是否属于受损标的与承保范围的危险之间的因果关系。虽然我国法律对该原则进行明文规定,但是在海上保险实践中都把近因原则作为一项基本原则。
四、游艇海上航行国际规则?
1 所有情况下,请让有优先权者先行。
2 红白色或蓝白色国际信号旗“A”或“ alpha”表明该地区有潜水者。
3 如果您在驾驶帆船,那么相对动力艇享有优先航行权,追越另一艘船只的情况除外。
4 在狭窄航道或受限空间内,请让商业渔船或大型船只先行.
两艘帆船
5 如果您的游艇以左航向行驶,请让右航向行驶的游艇先行。
6 如果您迎风行驶,在航向相同的情况下,请让背风船先行。
7 如果您在追越船只或向后航行(尾随其他船只之后),请让前方船只先行。
8 如果您正在迎风或順風换舷,请让正在移动的船只先行。
两艘动力艇
9 左航向让左航向。
10 如果您以右航向行驶,并必须与他船的航行路径交汇,请让左航向的船只先行。为避免相撞,请更改航道并驶过他船的船尾,或者减速直至他船驶过。
11 如果您正在追越其他船只,请让前方船只先行。
五、国际海上通行规则?
及早通过视觉、雷达、AIS等手段发现来船,并判断是否存在碰撞危险。
避让措施应是大幅度的,能让来船察觉的。
宽裕地让清来船。驶过让清。
舵让为主,车让为辅
在海上避让他船时以“舵让为主,车让为辅“,基本上都采用改向避让的措施。由于大型船舶转向避让时前冲距离与反移量因惯性而增大,旋回时间与速度因舵效等原因而变慢,所以驾驶人员在操纵这类船舶避让他船时必须充分考虑到自身惯性大和舵效差等因素而带来的局限性,及早取用大舵角来避免与他船形成紧迫局面。通常初始舵角在15°以上,待来舵后应及早回舵。
能见度不良时
当能见度不良时,大型船舶在海上航行必须按避碰规则的要求,备车航行并严格控制船速。在海上航行避让他船时,除了考虑转向避让外,必要时应及时采取大幅度减速停船的措施。鉴于船舶惯性和冲程的特点,船舶驾驶人员除了航行中严格控制船速外,在采取变速避让他船的行动时,必须及早和采取大幅度降速的行动,以确保避让可行性和有效性,争取避让的主动权。
狭水道航行时
由于狭水道可航水域的限制,船舶采用大角度转向的方法来避让来船是难以实施的,所以必须通过严格控制或改变速度来达到避让的目的,提倡“多用车让,少用舵让”。与来船的会遇距离可视当时的环境与条件而定,但是必须确保相互通过时的安全,防止会遇横距过近而引起意外事故。
六、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特点是什么?
一、被保险人的多变性二、保险利益的转移性三、保险标的的流动性四、承保风险的广泛性五、承保价值的定值性六、保险合同的可转让性七、保险利益的特殊性八、合同解除的严格性货物运输保险属于航次保险,《保险法》、《海商法》规定,货物运输保险从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七、国际论文期刊排名?
论文期刊排名因评价标准和侧重点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在国际范围内具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的学术期刊(排名不分先后):
1. Nature(自然):这是一份广泛认可的综合性学术期刊,涵盖生命科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等领域。
2. Science(科学):这是一份综合性学术期刊,涉及自然科学的各个领域,尤其是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等。
3. Cell(细胞):这是一份关于生命科学领域的综合性学术期刊,尤其专注于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和遗传学等领域。
4. Joule(焦耳):这是一份关于能源和环境科学领域的综合性学术期刊,旨在推动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创新。
5. Nature Reviews Materials(自然评论-材料):这是一份关于材料科学领域的综合性学术期刊,涉及广泛的材料科学主题。
6. Nature Reviews Chemistry(自然评论-化学):这是一份关于化学领域的综合性学术期刊,涵盖了化学的各个分支。
7. PNAS(美国科学院院报):这是一份关于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的学术期刊,主要发表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的原创研究论文。
8. PRL(物理评论快报):这是一份关于物理学领域的综合性学术期刊,主要发表最新的研究成果。
9. JCP(化学评论):这是一份关于化学领域的综合性学术期刊,主要发表化学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
10. RSC Advances(英国皇家化学学会先进材料):这是一份关于材料科学领域的学术期刊,主要发表关于先进材料研究的最新成果。
这些期刊在国际学术界具有很高的声誉和影响力。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科领域的期刊可能会有不同的排名和声誉。在选择论文发表期刊时,请确保与您所在领域的专家或导师进行充分沟通,以便为您的论文找到最合适的发表平台。
八、上海上普高还是国际高中?
如果说初中没有进一所满意的学校,高中也没进入四校八大或者重点高中,上海民办国际高中正在成为更多家长的择校选择之一。而即将进入高中阶段的孩子,既然想要转轨,那说明不仅看到了国际教育体系的优势,也对自身能力水平有较清晰的认知。
官方统计数据,近年来上海普通高中录取率大致稳定在70%左右。只有25%的同学能进入市重点高中,而四校八大这样顶尖的优质高中录取率就更小了。所以,很多考生往往会因为一分之差,被心仪的学校拒之门外。
九、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附录?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COLREGS)的附录包括以下内容:
1.规则40-71:关于船舶灯光、形状、声音信号和信号旗的规定。
2.规则72:关于定义在规则中使用的术语的说明。
3.规则73-77:关于特别情况下的避碰规则,如不受控制的船舶、渔船、船舶在狭窄水道内、受拖曳的船舶等。
4.规则78:关于军舰的特殊规定。
5.规则79-82:关于船舶在受限制的水域内航行的规定,如浅水、狭窄水道、港口等。
6.规则83-84:关于冰区航行的规定。
十、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详解?
规则规定凡船舶及水上飞机在公海及与其相连可以通航海船的水域,除在港口、河流实施地方性的规则外,都应遵守该规则。规则主要是有关定义、号灯及标记、驾驶及航行规则等。
规则对船舶悬挂的号灯、号型及发出的号声,在航船舶自应悬挂的号灯的位置和颜色,锚泊的船舶悬挂号灯的位置和颜色,失去控制的船舶必须使用的号灯和号型表示,船舶在雾中航行以及驾驶规则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我国于1957年同意接受《国际海上避碰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