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述损失中,哪些属于共同海损,哪些属于单独海损,为什么?
1.船舶共同海损有:搁浅损失5.5万元、起浮损失1.8万元;单独海损有:着火损失7.5万元、上漆费用6900元。
2.货物共同海损有:第三货舱的70吨短卸的75%,即0.9975万元、第五货舱的短卸的全部损失1.596万元;单独海损有:1.33万元的25%,即0.3325万元。
这里,第五舱的短卸84吨说明是与修船时的火灾无关,同时前面已经确定船舶载有1000吨白薯干,因此可以推定出,该损失是由船舶搁浅造成的。
3.搁浅损失、起浮损失和第五舱短卸损失有第一、第二货主共同分摊,其余共同海损由第二货主分摊。
二、为什么共同海损属于部分损失呢?
你概念搞错了把部分损失按其性质,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共同海损行为所作出的牺牲或引起的特殊费用,都是为使船主,货主和承运方不遭受损失而支出的,因此,不管其大小如何,都应由船主,货主和承运各方按获救的价值,以一定的比例分摊。这种分摊叫共同海损的分摊。在分摊共同海损费用时,不仅要包括未受损失的利害关系人,而且还需包括受到损失的利害关系人。
三、什么是共同海损?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有哪些?
共同海损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只有那些确实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才由获益各方分摊,因此共同海损的成立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即海上危险必须是共同的、真实的;共同海损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合理的、有效的;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特殊的、异常的,并由共损措施直接造成。 共同海损的要素 包括:
①船舶在航行中行将受到危险或已遭遇海难,情况急迫,船长为维护船货安全而必须采取措施。
②海难与危险必须是真实的而不是推测的。
③共同海损行为一定是人为的、故意的。
④损失和开支必须是特殊的。例如船舶顶强风开船,机器因超过负荷受损,不属于共同海损;而若船已搁浅,为脱浅而使机器超过负荷受损,则属于共同海损。
⑤所采取的共同海损行为必须合理。
⑥为了共同的而不是船方或某一货主货物单独的安全。
⑦属于共同海损后果直接造成的损失。例如引海水灭火,凡有烧痕等的货物再被海水浸坏不算共同海损,原来完好而被海水浸坏的货物的损失应计入共同海损。
⑧共同海损行为原则上应由船长指挥,但在意外情况下,例如船长病重、被俘,由其他人甚至敌国船长指挥,符合上述7个条件,也算共同海损。
四、国际贸易中船舶互撞属于什么性质的海损?
国际贸易术语中的最低险别就是基本险中的平安险了。基本险别有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F.P.A
)、水渍险(With Average or With Particular Average-W.A
or W.P.A)和一切险(All Risk-A.R.)三种。平安险的责任范围:①被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被保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远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货物可视为一整批。②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造成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③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意外事故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落海造成的全部分损失。④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⑤被保人对遭受承保范围内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⑥运输工具遭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⑦共同海员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⑧运输合同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货物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的,还负责被保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注:附加险别是基本险别责任的扩大和补充,它不能单独投保,附加险别有一般附加险和特别加险。五、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责任的期限是多?
在财产保险中,远洋船舶航程保险的保险期限确定的依据是承保风险的空间限制。
在货物运输保险和船舶保险中,保险期限实际是一个空间范围。
例如,我国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期限的确定依据是“仓至仓条款”,即保险人对被保险货物所承担责任的空间范围是从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收货人的仓库时为止;在远洋船舶航程保险中,保险期限以保单上载明的航程为准,即自起运港到目的港为保险责任的起讫期限。
六、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对“运输延迟造成货损”进行赔付的是哪个险种?
运输延迟造成货损属于免责范围,附加险中也没有这款的扩展,如果想规避此风险,只有同保险公司单独确定保险特别约定。
七、属于海上丝绸之路的是哪个市?
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城市主要是广州和泉州。
海上丝绸之路是古代中国与外国交通贸易和文化交往的海上通道,也称海上陶瓷之路和海上香料之路,1913年由法国的东方学家沙畹首次提及。海上丝路萌芽于商周,发展于春秋战国,形成于秦汉,兴于唐宋,转变于明清,是已知最为古老的海上航线。
中国海上丝路分为东海航线和南海航线两条线路,其中主要以南海为中心。 南海航线,又称南海丝绸之路,起点主要是广州和泉州。先秦时期,岭南先民在南海乃至南太平洋沿岸及其岛屿开辟了以陶瓷为纽带的交易圈。唐代的广州通海夷道,是中国海上丝绸之路的最早叫法,是当时世界上最长的远洋航线。明朝时郑和下西洋更标志着海上丝路发展到了极盛时期。
南海丝路从中国经中南半岛和南海诸国,穿过印度洋,进入红海,抵达东非和欧洲,途经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中国与外国贸易往来和文化交流的海上大通,并推动了沿线各国的共同发展。
八、全额赔偿是赔偿已损失的还是全部的?
赔偿已受到的损失。
全额赔偿就是指赔偿全部的实际损失。比如交强险范围内医疗费的限额是18,000。假如伤者出院之后,实际产生的医疗费是1万块,那么交强险就赔偿1万。而不是赔偿18,000。假如治疗结束,实际产生医疗费2万元,那么交强险也只赔偿18,000。超出18,000的部分不赔。
九、海上作业平台是固定的还是悬浮的?
这要看作业平台从事什么作业,位于什么海区,大都是悬浮的,采用半潜结构,或采用动力加锚泊来固定。
十、损失的机械能是正的还是负的?
在某个运动过程中,损失的机械能就是末态的总机械能减去初态的总机械能,如果为负,则代表机械能减小了;为正则表示变大了。
还有另外一个求解方法,就是看非重力弹力的外力所做的功,对应着总机械能的改变量;绝对值上两者是相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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