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6 22:45 点击:1
近年来,随着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全球热度攀升,“挖矿”这一曾被视为“数字淘金”的行为,在国内始终处于争议焦点,尤其自2021年以来,国内挖矿是否合法”的讨论愈发激烈,我国对虚拟货币挖矿的监管态度早已明确:全面禁止,且涉嫌违法,本文将从政策演变、法律依据、风险提示等方面,详细解读国内比特币挖矿的合法性边界。
我国对比特币挖矿的监管,经历了一个从“相对宽松”到“严格禁止”的过程,这一变化与虚拟货币的风险特性及国家金融监管方向密

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比特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而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个人自由买卖风险自担,这一阶段,挖矿作为比特币产业链的上游,并未被明确禁止,部分地区甚至因电力资源丰富、产业基础薄弱,成为“挖矿产业聚集区”(如四川、云南等水电大省)。
2017年,央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首次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代币发行融资”的关联行为,要求“各地区立即停止新设挖矿项目”,并对现有项目全面清理,此后,内蒙古、四川等地陆续出台政策,清退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但监管尚未形成全国性统一禁令。
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通知》指出,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即“以营利为目的,计算机等设备为专用设备,使用公开算法或专用算法,对虚拟货币的生产、运算过程”,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明确禁止。《通知》要求“严格禁止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挖矿”项目有序退出。
国内将比特币挖矿定性为违法,主要基于以下法律和政策依据,核心逻辑在于其违反了国家金融监管秩序、能源安全及环境保护等规定。
《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挖矿作为虚拟货币生产的源头,其本质是通过“计算竞赛”生成新的虚拟货币,并依托二级市场交易实现营利,这种行为实质上是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基础资产”,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所禁止的“非法金融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或者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若挖矿活动涉及规模化经营、电力交易等,且未取得相关金融、能源许可,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比特币挖矿依赖高性能计算机(如ASIC矿机)进行大量哈希运算,能耗极高,据剑桥大学替代金融中心数据,2023年全球比特币挖矿年耗电量约相当于阿根廷全国用电量,而我国曾是全球最大的“挖矿集中地”,一度占全球算力超过70%。
2021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淘汰类”产业,明确属于“落后产能”,我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后,高耗能的挖矿活动与国家能源战略严重冲突,因此成为重点整治对象,内蒙古在2021年清退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时,明确指出其“年耗电量超200亿度,不利于能源结构优化”。
挖矿活动除了金融和能源风险,还衍生出一系列问题:
自2021年《通知》发布以来,国内对挖矿的监管已形成“全链条禁止”格局,不仅禁止新增挖矿项目,要求存量清退,还切断了对挖矿活动的“支持性服务”。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明确,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实行“零容忍”政策,严禁新建、扩建挖矿项目,对现有项目要“坚决清退”,四川省在2021年雨季丰水期结束后,全面关停了加密货币矿场;青海省也对违规挖矿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拆除矿机超10万台。
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为挖矿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结算等服务;互联网企业不得为挖矿网站提供服务器托管、网络接入等服务;电力企业不得为挖矿项目优惠供电,2022年,某互联网公司因为挖矿平台提供服务器托管服务,被监管部门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
虽然个人“小规模挖矿”未明确列入刑事犯罪,但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若被监管部门发现,将面临设备没收、罚款、责令停止等处罚,若涉及规模化挖矿、窃电、非法集资等,则可能构成犯罪,2021年,浙江警方破获一起利用虚拟货币挖矿非法窃电案,犯罪嫌疑人通过绕电表、私自接线等方式窃电超1000万度,最终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对于仍试图“顶风作案”的个人或组织,需明确以下法律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节约法》《电力法》等规定,违规挖矿可能被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违规使用的电力设备将被没收,项目被强制关停。
若挖矿活动涉及以下情形,可能构成犯罪:
国内已禁止生产、销售比特币挖矿机,二手矿机市场急剧萎缩,设备价值大幅贬值;虚拟货币价格波动剧烈,挖矿成本(电费、设备折旧)可能远高于收益,导致“挖矿即亏本”。
国内比特币挖矿已明确被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全面禁止,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参与挖矿均面临法律、经济、能源等多重风险,随着国家对虚拟货币监管的持续深化,任何试图“钻空子”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打击。
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虚拟货币并非“投资捷径”,其价格波动大、法律风险高,应自觉远离相关交易和炒作活动,唯有遵守法律法规,选择合法合规的投资渠道,才能真正保护自身财产安全,维护国家金融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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