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械行业重大隐患标准解释?
在机械行业中,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对人员安全、设备运行或生产过程产生严重影响的潜在风险。不同国家和行业可能对重大隐患的定义和标准有所不同。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重大隐患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人员伤亡隐患: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风险,如设备故障、操作失误、不安全行为等。
2. 设备损坏隐患:可能对设备造成损坏的风险,如设备老化、设计缺陷、安装不当等。
3. 生产中断隐患:可能影响生产正常运行的风险,如设备故障、工艺异常、物料短缺等。
4. 环境污染隐患: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风险,如废气、废水、废渣处理不当等。
5. 火灾爆炸隐患: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的风险,如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善、电气线路故障等。
6. 危险化学品隐患:可能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风险,如化学品存储、使用、运输不当等。
7. 职业健康隐患:可能对员工健康产生影响的风险,如粉尘、噪音、辐射等职业危害因素。
企业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应重视重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重大隐患。同时,企业还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二、民爆行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以下情形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五)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六)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七)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八)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九)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十)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十一)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十二)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十三)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十四)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十五)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十六)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七)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十八)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十九)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二十)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三、工贸行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2020?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本判定标准适用于判定工贸行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特种设备等有关行业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适用于所有相关的工贸行业,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仅适用于对应的行业。
一、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
(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四、重大隐患标准?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以下情形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3、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5、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6、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7、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8、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9、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10、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11、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12、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13、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14、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15、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16、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7、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18、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19、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20、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由上文我们可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等二十种情形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五、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你好,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船体结构:船体结构是否完好,是否存在裂缝、变形、腐蚀等情况,是否符合船舶设计要求。
2. 船舶设备:船舶设备是否安全可靠,是否存在老化、损坏、故障等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船级社要求。
3. 船员素质:船员是否具备足够的航海经验和技能,是否熟悉船舶设备的操作和维护,是否能够应对紧急情况。
4. 航行安全:船舶在航行过程中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是否存在船舶与其他船只或设施的碰撞、擦撞等情况。
5. 环境保护:船舶是否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是否存在污染排放行为,是否存在渔业资源损害行为等。
综合以上几个方面,对渔业船舶进行隐患判定,判定结果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如果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需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渔业船舶安全运行。
六、燃气行业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
一、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五、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六、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七、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八、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九、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十、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十一、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二、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十三、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十四、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七、电力行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2017?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款的。
2、发生过死亡、重伤、职业病、重大财产损失事故,或者三次以上轻伤,一般财产损失事故,且现在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
3、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
4、存在能量意外释放(剧毒,爆炸,火灾,倒塌等)危险场所,作业人员在10人以上的。
5、构成电力安全事故的。
6、经风险评价确定为最高级别的。
八、重大隐患调查程序?
重大隐患调查报告经牵头组织调查的部门批准同意后,相关单位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和问责。
对未按要求完成重大隐患整改的矿山企业,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
对发现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矿山,要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对存在重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建设的,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暂扣证照;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依法应当关闭的,要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九、煤矿重大隐患方案?
1、重大隐患概况。重大隐患概况,隐患描述;
2、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通过重大隐患治理,确 保安全生产;
3、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企业负责人根据重大隐 患实际情况,成立隐患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 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期限,整改方案应包括 主要工作内容、进度安排等;
4、整改资金落实情况。根据整改方案确定费用 估算,落实整改资金渠道;
5、相关措施落实情况。制定隐患整改期间的防 护措施、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 生;
十、重大隐患入刑指的是哪些隐患?
1、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较大事故隐患介于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之间,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可能导致较大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发现后不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