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船项目风险管理(造船行业夏季十防)

一、造船行业夏季十防

1、在安全生产中的“十防”内容是:防着火、防中毒、防窒息、防爆炸、防触电、防灼伤、防坠落、防物打、防机伤、防破坏。

2“”十防”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及总结,如下十条:防上下脱节、 防分工分心、防言行不一、 防疏忽大意、防时紧时松、防日紧夜松、防前紧后松、 防一事二心 、防松紧错位、 防管理错位。

二、如何进行工程项目风险的控制与管理?

在整个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风险会伴随始终。为了更好的管理风险,建议如下:

1. 项目初期,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今后风险发生后的弥补。若有可能,尽量在合约中规避风险。

2. 项目风险的识别,结合团队优势,尽量做到大而全。

3. 根据风险的影响程度,发生的概率,给风险划分优先级。对于高优先级的风险,措施要落实道人,并定期跟踪。

4. 采取找分包的方式,以转移风险。 以上所述,不一定全面,仅供参考!

三、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包含哪些内容?

 (1)风险回避:是指考虑到风险存在和发生的可能性,主动放弃或拒绝实施可能导致风险损失的方案。风险回避具有简单易行,全面彻底的优点,能将风险的概率降低到零,使回避风险的同时也放弃了获得收益的机会。

(2)风险降低: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二是一旦风险事件发生尽量降低其损失。如项目管理者在进行项目采购时可预留部分项目保证金,如果材料出问题则可用此部分资金支付,这样就降低了自己所承担的风险。采用风险控制方法对项目管理是有利的,可使项目成功的概率大大加大。

(3)风险分散:是指增加承受风险的单位以减轻总体风险的压力,从而使项目管理者减少风险损失。如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建筑公司使用商品混凝土,混装混凝土就可以将风险分散给材料供应商。但采取这种方法的同时,也有可能将利润同时分散。

(4)风险转移:是为了避免承担风险损失,有意识地将损失转嫁给另外的单位或个人承担。通常有控制型非保险转移、财务型非保险转移和保险转移三种形式。控制型非保险转移,转移的是损失的法律责任,它通过合同或协议消除或减少转让人对受让人的损失责任和对第三者的损失责任。财务型非保险转移,是转让人通过合同或协议寻求外来资金补偿其损失。加入保险是通过专门机构,根据有关法律,运用大数法则签订保险合同,当风险发生时就可以获得保险公司补偿。

(5)风险自留:是项目组织者自己承担风险损失的措施。有时主动自留,有时被动自留。对于承担风险所需资金,可以通过事先建立内部意外损失基金的方法得到解决。

四、如何加强船舶修造安全质量管控,提升安全质量管理水平?

2014年8月,普陀区安监局为督促落实船舶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进一步提升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船舶修造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态势,印发了《普陀区船舶修造企业促进安全生产“自我监管、自主防范、自 觉落实”协作机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三自体系”)。

“三自体系”如何能够有效提升船舶修造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五、如何进行工程项目风险的控制与管理?

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尚处于起步阶段,对于风险分析技术和风险应对的研究也还不成熟,有许许多多的方面需要我们去系统化、科学化的借鉴发达国家先进企业的优秀分析理念和处理方式。

工程项目全面风险管理思想的提出 全面风险管理是用系统的、动态的方法进行风险控制,以减少专案实行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它不仅使各层次的专案管理者建立风险意识,重视风险问题,防范于未然,而且在各个阶段、各个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形成一个前后连贯的管理过程。 工程项目的全面风险管理分为项目风险的预测和识别、评估和分析、应对和控制以及监控四个阶段,且应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的过程,应在一系列战略目标下进行管理。

这些战略目标也会因环境的变化而改变。在这样一种流动的、弹性的环境下,需要一种整体的、基于战略目标的风险管理思想,即风险管理应被看作是和其它项目管理活动融为一体的,它应渗透于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渗透于项目的每一项活动之中,它有助于实现项目的战略目标。这就提出了全面风险管理的思想。

六、风险管理是面临的关键约束是什么?

风险管理时面临的关键约束是最大安全保障和最小成本。

风险管理是指如何在项目或者企业一个肯定有风险的环境里把风险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减至最低的管理过程。风险管理对现代企业而言十分重要。

风险管理当中包括了对风险的量度、评估和应变策略。理想的风险管理,是一连串排好优先次序的过程,使当中的可以引致最大损失及最可能发生的事情优先处理、而相对风险较低的事情则押后处理。

七、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包括那些方面?

风险分级管控是指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此前由国务院安委会推行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此次被北京市创新升级为质量风险分级管控:根据风险大小,按照重大、较大、一般、低四个等级对风险进行分级管控。试行指南明确了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风险管控职责、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定级、工程质量风险管控,并包含6个分析表及风险识别清单。自发布之日起,该指南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此外,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可以参照执行,保险公司实施工程质量风险控制亦可参照执行。

一、一般规定

(1)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的体制机制,制定工作制度,明确责任主体,采取有效措施,全面、系统识别风险,科学分析、评价风险,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质量风险进行有效管控。(2)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确定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的牵头部门和分管领导,明确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关于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的职责、目标与任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的第一责任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内,是项目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的第一责任人。

二、建设单位职责

(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的首要责任主体,应当全面掌握项目的工程质量风险,牵头组织各参建单位实施工程质量风险管控,并按照规定及合同约定。(2)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规模、技术难度等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参建单位,合理确定建设工期、建设费用等,确保工程质量安全。(3)建设单位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各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的标准、要求、责任和义务,组织相关单位识别、评估项目工程质量风险,并告知工程建设相关参建单位,供其评估工程质量风险以及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4)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包括工程质量风险管控责任制、风险管控制度、工程开工前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和专家论证情况,人员技术交底情况,现场材料、设备器材、机械的准备情况,项目管理、技术人员和劳动力组织情况等。

三、施工单位职责

(1)施工单位是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的实施主体。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的统筹管理,专业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负责其承包工程的质量风险管理工作。(2)施工单位应健全完善工程质量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工程质量风险管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质量、技术、生产、材料、成本等职能部门的工程质量风险职责,建立考核奖惩、全员培训等工作机制。(3)施工单位应建立本企业工程质量风险源判别清单库,编制项目工程质量风险源识别清单,并在工程施工全过程、各环节中实施工程质量风险管控,采取技术、管理、应急等措施,对工程质量风险进行有效管控。(4)施工单位项目部应执行企业工程质量风险各项管理制度,明确项目部各部门、施工班组、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内容,组织实施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制定管控措施,编制项目部工程质量风险识别清单,制定针对性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包括风险预控措施与应急预案),认真组织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的技术交底工作,并落实施工全过程的质量风险管控措施。

四、监理单位职责

(1)监理单位是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的监督主体,应建立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相关监理制度,将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监督工作列入监理规划,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监理单位应监督工程质量风险管控实施情况,审查施工单位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措施制定等相关资料,采取现场检查、旁站监督、巡视检查等方式,检查工程质量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3)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能有效识别风险、风险评估有误、管控措施不当或者管控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报告相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五、勘察、设计单位职责

(1)勘察、设计单位应在项目勘察、设计阶段做好相关风险识别工作,识别工程项目工程质量风险,并在勘察、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工程质量风险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提出保障工程质量的意见建议和具体措施,由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作为施工阶段工程质量风险控制的相关依据。(2)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质量风险管控,指导、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措施,检查实施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议。(3)勘察、设计单位应制定工程质量风险预警控制指标,明确监控检测要求,并跟踪检查实施情况。

除了进一步明确五方质量责任外,指南还就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定级、工程质量风险管控做出详细指导,将有力规范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风险管控工作,健全完善工程质量预防控制体系,提高工程质量预控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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