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舶重大改建定义?
您好,船舶重大改建是指对船舶进行较大范围的结构、设备或系统的改动,以改善船舶的性能、功能或适应性的过程。重大改建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结构改动:包括对船体、船舱、甲板等进行改造或加固,以增加船舶的承载能力或改善结构强度。
2. 设备改动:包括更换或添加新的船舶设备,如主机、发电机、泵等,以提高船舶的动力性能、能源效率或操作安全性。
3. 系统改动:包括对船舶的管道、电气、自动化等系统进行升级或改造,以提高船舶的运行效率、控制能力或安全性。
4. 功能改动:包括对船舶的功能进行调整或改进,如改变货舱布局、增加甲板设施等,以适应新的运输需求或提供更多的服务。
5. 安全改动:包括对船舶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进行改善或更新,以符合最新的国际安全标准或要求。
船舶重大改建需要遵守相关的国际、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和标准,并经过船级社或相关机构的认可和审查。对于某些改建项目,可能需要进行船舶重新分类或重新认证。
二、新建改建扩建规范定义?
1. 新建项目,是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新开始建设的项目。有的建设项目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的,也算新建项目。
2. 扩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为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而新建主要车间或工程项目。
3. 改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为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科技含量,采用新技术,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新产品方向,对原有设备或工程进行改造的项目。有的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建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算改建项目。
扩展资料
基建与技术改造划分是为了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控制基本建设规模的盲目扩大,防止以技术改造之名行基本建设之实变相扩大基本建设规模的做法,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于1983年对基本建设与技术改造的划分作了规定。
一、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而平地起家的新建项目属基本建设;对现有企业生产工艺、工程设施和技术装备进行技术改造的属技术改造范围。
二、为扩大生产能力而增建分厂、主要生产车间、矿井等扩建项目属基本建设;在原有企业增建辅助生产车间和与之配套的辅助性生产设施属技术改造范围。
三、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的全厂性的迁建工程属基本建设;现有企业由于城市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专业化协作的需要而进行的局部迁建工程属技术改造范围。
四、现有企业进行扩建,其扩建部分属基本建设;在厂内重建或移地重建,基本保持原规模,属于技术改造。
五、铁路干、支线(包括复线)、码头泊位等扩建项目属基本建设;改善原有交通运输设施、港口码头的运输条件而进行的更新改造工程属技术改造范围。
六、现有企业进行改建、扩建,新增生产能力超过大中型基建项目限额的应作为基本建设。
三、重大诉讼定义?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案件,为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
1、由中级以上(含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
2、符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机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标准的案件;
3、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4、新类型案件;
5、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案件6、办案机关决定需要其他专业人士参与的案件,但由一般翻译与鉴定人员参与的简易案件除外;
7、案情复杂、涉及3个以上法律关系的案件;
8、异地办理(即在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级市行政区划以外办理)的非明显简易的案件;
9、其他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经委托人认可的作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
(二)重大诉讼案件认定标准
1、重大刑事诉讼案件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诉讼案件,属于重大刑事诉讼案件:
(1)在县级区域以上范围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或引发媒体高度关注的案件;
(2)由地级市以上司法机关负责侦查、起诉、审判的案件;
(3)涉外或涉港、澳、台犯罪的案件;
(4)单位犯罪的案件;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
(6)存在群体性、敏感性等因素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2、重大民事诉讼案件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民事诉讼案件,属于重大民事诉讼案件:
(1)在县级区域以上范围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或引发媒体高度关注的案件;
(2)存在群体性、敏感性等因素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3)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案件;
(4)由中级以上(含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
3、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诉讼案件,属于重大行政诉讼案件: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或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诉讼案件;
(2)在县级区域以上范围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或引发媒体高度关注的案件;
(3)存在群体性、敏感性等因素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4)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案件;
(5)由中级以上(含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
(6)对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7)对涉及当地重大基础建设、投资建设及社会公共利益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或重大行政处罚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疑难、复杂诉讼案件认定标准
1、疑难、复杂刑事诉讼案件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诉讼案件,属于疑难、复杂刑事诉讼案件:
(1)存在罪与非罪争议的案件;
(2)存在此罪与彼罪定性争议的案件;
(3)存在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可能的案件;
(4)涉嫌2个以上罪名的案件;
(5)3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
(6)申诉或申请再审案件;
(7)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黑社会性质组织、恐怖组织、走私、毒品、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破坏金融秩序、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等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案件;
(8)涉嫌《刑法修正案》规定的新罪名案件。
2、疑难、复杂民事诉讼案件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民事诉讼案件,属于疑难、复杂民事诉讼案件,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除外:
(1)涉及3个以上法律关系或3项以上诉讼请求的案件;
(2)一方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案件;
(3)任意一方当事人人数在3人以上的或《民事诉讼法》第53条、54条、55条所规定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等案件;
(4)一方证据在20件以上或双方证据在30件以上证据繁多的民事案件或涉案事实时间跨度超过3年以上的案件;
(5)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再审或抗诉案件;
(6)与行政法律关系或刑事法律关系有交叉的民事案件;
(7)刑事申诉或刑事再审中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8)审判机关在律师事务所所在的地级市以外的案件;
(9)诉讼过程中未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执行案件和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案件;
(10)开庭审理超过4次以上或一个审理时间超过18个月的案件;
(11)权属纠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人寿保险合同纠纷、代位权纠纷、撤销权纠纷、招标投标买卖纠纷、拍卖纠纷、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保险合同纠纷、海商合同纠纷、信用证纠纷、期货交易纠纷、信托纠纷、经营合同纠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提单纠纷、存单纠纷、承包经营权纠纷、票据证据权益纠纷、股东权纠纷、损害公司权益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海事纠纷等新类型案件;
(12)适用特殊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
3、疑难、复杂行政诉讼案件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诉讼案件,属于疑难、复杂行政诉讼案件:
(1)行政诉讼原告在3人以上的案件;
(2)被诉行政行为与民事或刑事法律关系交叉的案件;
(3)因涉及知识产权、海商海事、税收等专业的行政诉讼案件;
(4)申诉或再审的案件。
四、重大疾病定义?
定义:
1. 疾病范围方面。目前,我国严格按照国际统一标准将 113 种疾病归为重大疾病范畴,具体包括恶性肿瘤、脑出血、冠心病、肝硬化、艾滋病等。目前,社会上也有一些针对此类疾病进行的商业保险产品。
2. 认定标准方面。重大疾病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临床表现、医学检查、病历记录等多个方面,不同的疾病认定标准略有不同。通常认定重大疾病需要医院的专家组出具相关的诊断书面材料,包括治疗方案、病情描述以及疾病诊断的相关检查资料等。
需要注意的是,重大疾病认定标准为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会随各地医学研究和诊疗技术的更新而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因此,具体的重大疾病认定标准还需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进行参考。
五、大型船舶定义?
大型船舶的共同点是方型系数大,长宽比小,吃水深等。根据模拟操纵和实际操船经验,载重吨在4万吨及以上的船舶与一般船舶的操纵特点有很大的不同。大型船舶因质量和惯性大,在停止后起动很慢,但一旦动起来又很难使其停下来;其航向稳定性与应舵性差,使操纵显得异常呆笨,一旦操作不当酿成事故,将导致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因此,该类船舶在驶入进出港航道,靠离码头的操纵及锚泊操纵等工作中必须极其谨慎小心。显然,大型船舶在从事上述操作时的地域特点是进入了浅水区,我们通常也称其为限制水域的操船。限制水域的制约同大型船自身不利于操纵的特性的叠加,极大地增加了船舶操纵的工作难度。
六、船舶夜航定义?
按章开启航行灯,开启雷达,生活区和甲板不要有妨碍瞭望的灯光。海盗区派人员不定时巡视甲板。
七、船舶事故定义?
责任事故
1、船员责任事故:指在作业中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使用不当;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协作配合不当;疏于保养,不按规定周期进行检修,自修质量不良等原因造成的事故。
2、非船员责任事故:
厂修质量不好:系指违反工艺操作规程,施工修理安装不当,在规定的厂修项目保养期内发生的机损事故。
由于材料及燃润料质量差:系指所造成的机件设备材料和成分不合要求,所供应的燃润料规格品种不符合标准要求,所造成机损事故。
设计不当:系指新造成或新换的机件设备设计和制造方面所产生的错误,造成的机损事故。
-已发现隐患并上报技术部门,而因工作需要必须坚持工作,造成机损事故。
非责任事故
1、自然损坏造成事故:凡因自然磨损而造成的机损事故。
2、其它事故:系指不属于有关部门和人员失职,以及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的机损事故。
八、船舶水密定义?
不透水金属门。
船用水密门即船内水密舱壁和围壁上所装的不透水金属门。有水密铰链门和水密滑门两大类。前者启闭简便、结构轻便;后者结构牢固,但需配控制系统。
船用水密门设置于舰艇舱壁和上层建筑外围壁上、能承受一定压力并保持水密要求的船用门。用于供人员、物品的出入,同时能防止水、火、毒气在船内蔓延,保证舰艇不沉性,它与其所在部位的船体结构具有同等强度。
九、船舶租金定义?
船舶租金是指船东以船舶或船舶的部分舱位租给他人使用而收取的一种酬金。
十、内河船舶超宽能改建吗?
内河船舶超宽是不能私自改建的,必须到海事部门备案,改建后申请重新检验合格,取得检验证书才可以。
船舶跟车辆一样,都由国家相应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个人不得随意改建,一旦需要改建,必须征得海事部门同意,并且需要提前将图纸送海事不能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