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舶设备管理岗位职责?
驾驶部 船长:全船的管理与驾驶 大副:甲板部分的工作、货物的配载、装卸和运输管理 二副:驾驶任务,指挥船舶靠离港口、驾驶设备的技术管理 三副:船舶航行、停泊、主管救生、消防设备的技术管理 水手:跟随高级船员负责正常的航行值班。 轮机部 轮机长:船舶机械推进职能 大管轮:轮机部设备的安全和预防 二管轮:辅机电气设备管理。 三管轮:辅机电气设备管理。 机工:跟随高级船员负责正常的航行值班。 电机员:主管船舶电机和船上电气设备
二、岸基船长职责?
有责任保护船舶和在船人员、文件、邮件、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有权根据其专业知识及经验判断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并有绝对权利采取绝对性行动,保证海上安全,防止人员伤亡,避免对环境(尤其海上环境)造成危害以及对财产造成损害。
三、船舶调度的职责?
做一名好的船舶调度员要具备三个方面素质:
1、要熟悉车辆及司机的技术状况,熟悉调度的各个工作环节,掌握工作程序。
2、及时填写车辆运行记录,交接班时做好记录,交待清楚需要跟班的遗留事项。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登记司机出勤情况,记录司机出车情况,车辆动态情况,初审司机路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沟通。
3、调度员因该有着全局观念,大公无私,严格执行公司制度。要不断提高效益意识,极大提高车辆周转率。
四、海船机电员工的职责?
1.
记好电工日志,按规定要求测量、记录。
2.
坚持每天早晚各一次对运行设备的巡视,发现异常立即调整。
3.
按航次检修计划组织电工人员做好设备的检修与保养工作。
4.
做好故障设备的检测、分析与处理
五、船舶rso是什么的简称
船舶rso是船舶保安员的简称。公司应在每艘船上任命一名船舶保安员,该保安员可以是专职,也可以是兼职。船舶保安员必须具备涉及船舶保安的所有方面的知识并接受相应的培训。
船舶保安员的职责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1)熟悉并贯彻执行公司的保安方针。
(2)熟悉船舶保安计划中的主要规定。
(3)定期对船舶进行保安检查,确保适当的保安措施得以保持。
(4)保管船舶保安计划,并监督对船舶保安计划的实施。
(5)与船上其他人员、相关港口设施保安员协调货物和船舶备件装卸中的保安事项。
(6)对船舶保安计划提出修改建议。
(7)向公司保安员报告在内部审核、定期评审、保安检查和符合性审核期间所确定的缺陷和不符合项,并实施相应的纠正行动。
(8)加强船上人员的保安意识和警惕性。
(9)为船上人员提供适当的保安培训。
(10)报告所有保安事件。
(11)与公司保安员和相关港口设施保安员协调实施船舶保安计划。
(12)确保正确操作、测试、校准和保养船舶保安设备(如有)。
(13)记录船舶保安计划涉及的保安活动并按主管机关规定的最低期限保存在船上。
(14)根据船长授权,代表船舶签署并提交保安声明。
六、船管员的职责是什么?
1.通报船期和货物的到港情况,联系船舶,签定运输合同,协助处理承运人与托运人的纷争等事宜。 2.根据运输合同的内容,审核,整理运输合同,远洋提单.仓单.保函,来往传真,在港记录,电子邮件等原始记录。 3.配合揽货人员做好运费催收工作编制运费催收计划。 4.建立单航次效益测算,分析单航次预计利润。 5.参与租船合同的商谈工作,在领导的授权下签定租船合同,根据租船合同编制航次和命令。
七、平台甲板工做什么?
【岗位职责】
1、执行甲板设备、器材、管材的合理摆放及固定工作;
2、执行甲板上机械、救生设备、消防器材、堵漏材料的检查和保养工作;
3、执行船体除锈刷漆和清洁卫生工作;
4、执行吊系物的检查及更换工作;
5、向甲板班长/吊车司机汇报,对甲板班长/吊车司机负责;
6、完成甲板班长/吊车司机布置的各项任务,主动配合钻台工作;
7、执行装卸船及接送飞机等工作。
【任职要求】
1、长期适应海上工作;
2、高中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
4、18-30岁;
5、有机电相专业优先。
【薪资与发展】
1、税后薪酬:年薪6-10万;
2、购买五险一金,节日福利;
3、包食宿;
4、每年多次调薪,岗位职级晋升、内部职位竞聘。
八、航海长是什么职务?
航海长即船长。
船长,是船上的最高指挥者。船长在我国与轮机长、大副、二副、三副、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等并称高级船员。德国、日本等国也是如此。在英美等国,船长不属于船员,而单独作为一种职业。船长在我国也是一个职称,“船长”是中级职称,“高级船长”是高级职称。
现在在我国有很多非船员的职业也多由或者必须由具有船长资质的人来担任,比如海事调查官、航运公司或国际船舶管理公司的海务部、船务部负责人以及指定人员等。
船长:是指依法取得船员资格,取得适任证书并受船舶所有人雇佣或聘用,主管船上的行政和技术事务的人。
船长,必须通过专门的考试,由相应的国家机关颁发证书。在我国,包括船长在内的所有船员证书均由中国海事局颁发,分为甲乙丙丁四类,分别为远洋、近洋、沿海和内河船长。
船长是船上的最高行政长官。
船长负责船舶的驾驶和管理,在我国大中型国有船公司的船上,还设有政治委员一职,政委是船上的“党委书记”,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在船上认真贯彻落实,同时负责领导船上的共青团组织(国有船一般以船长、政委、轮机长三人成立“党支部”,有的船上,大副则是“团支部书记”)。
船长和政委不属于船舶的任何一个部门,是“自由人”。
船长,在英文有两个单词可以表示。一个是我们通常使用的“captain”,还有一个是“master”。Captain,意思是“队长,、首领、船长、 机长、(空军、 海军)上校、(陆军)上尉”,可见含义比较多。Master,意思是“主人、雇主、大师、硕士、船长”。
在世界海上贸易刚刚开始的时候,货主和船东是同一个人,而船东,往往也就是船长本人,他们雇佣别人或者让自己的奴仆跟随在船上,把货物运往别的港口卖掉,换取等价物或者等价货币,我们称这种贸易的时代为“商航一体”。
综合来看,通常认为:船长,是受船舶所有人雇佣或者聘用,主管船上一切事物的人。船长兼具指挥、司法、公证、代理等多重身份,在海商中,地位非同小可。
扩展资料
船长具有以下五种基本的职能:
1.指挥、管理船舶职能
船长是船上的最高行政长官,对船舶的驾驶、客货运输、日常管理、安全等方面负有权力(请注意,是“权力”)和责任。
2.有限的警察职能
警察职能本应属于公安,但由于船上的特殊性,这种职能便本能的落到船长头上。必要时,船长是可以下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犯罪事情的发生或者扩大;防止违法、犯罪嫌疑人销毁、藏匿证据等。
3.公证职能
船舶的客货运涉及很多法律问题和需要公证的事件。比如,自然人的出生、死亡,自然人出生的国籍证明,婚姻关系的订立和解除、海葬、订立遗嘱等等。这需要船长拥有本项职能。
4.应变职能
船长在紧急情况下,为了维护船舶、人员、所载货物的安全而采取非常措施以应付突变事件的权利(请注意,是“权利”)。它分为三个方面:(1)对人处分权;(2)对物处分权;(3)对事处分权。
5.代理职能
船长在法律规定的代理权限内以船公司的名义同第三人为意思表示,并将所产生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直接归于船公司承受,这就是船长的代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