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舶专业是属于什么专业分类?
大类上属于工科,现在船舶专业有船舶与海洋工程,船舶电气,轮机工程,航海技术,轮机管理几个专业,都属于海洋船舶类
二、船舶航区分类的意思?
航区分为:无限航区、近洋航区、沿海航区和近岸航区,但GMDSS适任证书的航区分为:A1、A2、A3和A4海区。
-“无限航区”系指海上任何通航水域,其中包括世界各国的开放港口和国际通航运河及河流。
-“近洋航区”系指北纬55度至北回归线之间与东经142度以西的太平洋水域以及北回归线至赤道之间与东经99度以东、东经130度以西所包括的太平洋水域。 -“沿海航区”系指包括中国的近岸航区、黄海、东海、南海和中国各沿海港口的水域。
-“近岸航区”系指距中国海岸不超过50海里或按习惯航线航行在中国沿海各港口间的通航水域。“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系指经修正的《无线电规则》和《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规定的全球海上移动无线电通信系统。
-“A1海区”系指至少由一个具有连续数字选择呼叫(即DSC)报警能力的甚高频(VHF)岸台的无线电话所覆盖的区域。 -“A2海区”系指除A1海区以外,至少由一个具有连续DSC报警能力的中频(MF)岸台的无线电话所覆盖的区域。 -“A3海区”系指A1和A2海区以外,由具有连续报警能力的国际海事卫星组织(INMARSAT)静止卫星覆盖的区域。 -“A4海区”指A1、A2和A3海区以外的海区。
三、船舶法兰分类?
船舶法兰按照结构和使用目的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船舶连接用法兰:此类法兰一般用于船舶管道、阀门等连接处,主要用于连接和固定管道和设备。船舶连接用法兰包括普通法兰、盲板法兰、横隔板法兰等。
2. 船舶甲板用法兰:此类法兰主要用于船舶甲板上,用于固定螺栓和连接安装设备。船舶甲板用法兰包括普通船舶甲板法兰、拉杆式船舶甲板法兰等。
3. 船舶散装装卸用法兰:此类法兰主要用于船舶货舱内,用于散装货物的装卸和运输。船舶散装装卸用法兰包括U型法兰、球形法兰、十字形法兰等。
4. 船舶机舱用法兰:此类法兰主要用于连接和固定船舶机舱内的设备和管道。船舶机舱用法兰包括出水法兰、吊环法兰、带托法兰等。
以上是常见的船舶法兰分类情况,不同类型的法兰具有不同的特点和使用范围。在选择和使用船舶法兰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选择和使用,以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四、专业分类代码是什么意思?
专业代码一般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是我国教育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制订与修订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的目录,高等教育工作的基本指导性文件之一。
它规定专业划分、名称及所属门类,是设置和调整专业、实施人才培养、安排招生、授予学位、指导就业,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需求预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进行了4次大规模的学科目录和专业设置调整工作。
五、船舶工程专业?
船舶工程技术(船舶制造、舾装方向专业课程包含有:工程力学、船体结构与制图、船舶电工基础、船舶与海洋工程材料。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主要面向大中型造船、修船企业和船舶设计、船舶制造、船舶检验等单位,从事船舶电工工艺设计、电气设备安装及调试、船舶电站使用及管理、船舶自动控制系统的管理及操作、工业企业电气设备操作及管理等工作
六、船舶舾装的分类依据?
这要看类型是民用船舶还是军舰,如果是军舰的话除了通常的动力、操控、锚机、舵机。航海雷达、导航系统之外,还有武器系统,电子对抗系统,武器雷达系统、作战指挥系统等。
就拿战列舰来说,二战时期的战列舰舾装的过程包括了雷达、蒸汽管道、蒸汽轮机、锅炉、弹药库、射击指挥系统、防空指挥系统、主炮及主炮塔、水上飞机弹射装置,副炮及防空火炮的安装以及弹药库等等。
七、新能源船舶的分类?
新能源船舶分类有清洁能源,混合能源两类。
八、船舶驾机员的分类?
船舶驾驶员适任证书适用的船舶等级分为:
1、一等适任证书:3000总吨及以上或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
2、二等适任证书:500至3000总吨或主推进动力装置750至3000千瓦船舶;
3、三等适任证书:未满500总吨或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千瓦船舶。
但无限航区(含近洋航区)、沿海航区(含近岸航区)值班水手或值班机工适任证书适用的船舶等级为500总吨或750千瓦及以上船舶。
九、船舶石棉垫的分类?
石棉垫片的主要种类:
低压石棉垫片,中压石棉垫片,,耐油石棉橡胶垫片
耐油石棉橡胶垫片由石棉纤维、耐油纤维、填充料、着色剂等精制而成,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行业的管道和设备中,根据工况条件可选择相应等级的型号。
十、船舶分类和等级划分?
船舶等级分类按船舶总吨位及主推动力装置功率划分的 :
⑴ 一等船舶:1600总吨以上或1500千瓦(2040马力以上);
⑵二等船舶:600总吨以上至1600总吨以下或441千瓦(600马力)以上至1500千瓦以下;
⑶三等船舶:200总吨以上至600总号吨以下或147千瓦(200马力)以上至441千瓦以下;
⑷四等船舶:50总吨以上或200总吨以下或36.8千瓦(50马力)以上至147千瓦以下;
⑸ 五等船舶:50总吨以下或36.8千瓦以下,以及所有挂浆机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