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代操作流程是什么?(怎么看船期几截几开?)

一、货代操作流程是什么?

国际货代的基本操作流程:

1、委托--出口商向货运代理公司发起海运出口订舱委托,将详细的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货物品名,编码,件重尺,所定的箱型箱量,预期的船期都需要显示在提单上。

2、订舱--货运代理公司接到委托之后,在船公司的网站上订舱,得舱位确定好之后,会给出口商发送下货纸,告知所定具体船名航次,开船日期,提单号,最晚的送货日期,送货指定的场站。

3、送货--出口商根据货代公司给的下货纸内容,将货物送到指定的场站。一般现在采用的时候由货代安排拖车,拉着箱子去工厂装货,为出口商提供了方便。

4、提单确认--在装完货之后,货代公司会和出口商确认此票货物提单上面所显示的信息,最后提交给船公司。提交之后,提单信息不能随意更改,如果确定要更改则会产生改单费,一般在300-500人民币左右。

5、报关--货物回来之后,由报关企业向出口商发起报关委托,出口商接手之后,报关企业向海关系统报关所需提交单据,等待海关审核,海关放行,之后,就是等待货物装船。

6、签单--开船后,由货代去船公司签回提单,待出口商像货代结清费用之后,货代就可以将提单邮寄给出口商也就是发货人。最后由发货人将提单寄给收货人,收货人拿着代表物权凭证的提单去提货,这样,整个出口流程就结束了。

二、怎么看船期几截几开?

请问你是货代还是工厂呢??

这个是指截报关

也就是说周一截报关周二开船,周三截报关周四开船,周五截报关周六开的船,如果你是货代,这些你应该更清楚。如果你是工厂,要看你交货给客人的时间来安排订舱,咨询货代船期是怎样的,告知货代你需要的柜型柜量,从哪里出等等,他们就会帮你订舱,之后你就会收到SO,就已经订舱了。然后安排拖车,装货,柜子还场了报关,放行之后就等船开啦。所以时间要把握的很好,一般都最好提前安排,万一出什么问题,也有时间好处理。

三、出口货代的九大步骤是什么?

第一,和客户签订买卖合同后,根据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如果是电汇,先收到客户的T/T后,如果是信用证,那么就在受到客户的信用证申请后,安排生产。

第二,根据合同的装运期限,和生产的进度,准备租船订舱,并且,根据经验,估计出货物的体积,毛重等数据,然后做一份订舱通知给货代传过去,让货代帮你租船订舱。

第三,等货物生产完毕以后,开始为货物的出口报关做准备,需要商检的,去商检局商检,需要认证的,也要在货物出口以前做完,如果是信用证的,可以晚一点,在议付之前做完就可以。再就是做一般产地证的和普惠制证书的,也要去做。

第四,在船期的前三天让货代联系车队到你公司拖货。

第五,做出口报关的相关单据。包括:箱单,发票,报关委托书,填写报关单(该单位报关章的),准备一份核销单,如果要商检的还要有商检放行单等等。

第六,把所有的报关资料交给贷代,让贷代帮你报关。

第七,提单确认,可以在船走以前或者以后,都可以,提单确认以后,把修改好的提单确认件传给贷代,货代在给船公司,等船走后,一般3天之内,就能拿到正本提单。

第八,等船走以后,如果是T/T,等收到客户的后T/T后,给客户寄单。(提单,箱单,发票,如果需要的,例如,原产地证,保险书等)。如果是信用证,那么就在议付的时候给客户按照信用证上面的所求得单据给客户寄单。如果是T/T的话,如果船期很短的话,为了便于提货,客户可能要求电放,这个必须是在收到客户的全部货款以后再做,其实很简单,你写分保涵盖上公章给贷代传过去就行。

等收到盖有电放章的提单传真件后,马上给客户船过就行了。不过做电放的话,要把正本提单还给船公司。

第九,接下来的就是结汇,T/T的一般是在收到货款以后寄单的,关于信用证的,要在议付的期限内,把信用证要求的单据交到议付行,由通知行转交给议付行。

如果单据没有不符点,那么开证行就会答应付款,然后把提单寄给开证人,也就是客户去提货。

四、如果工厂说定周二的柜,周天的船,今天是周一,我要什么时候跟货代说,周二的柜就是周二货代安排拖装吗?

工厂说周二柜的意思一般是周二货好,就是说周二包括周二之后随时都可以来装箱 楼主应该是新手吧,货好并不代表能装,还要看船期的开港时间,如果没有开港,那会产生落箱费,而且也没说哪个港口出 以上海港来说,周日的船最晚是周五装箱,周六报关,你客户既然周二货就能好,你就直接这样和货代说,让他们安排什么时候开港,什么时候就去装箱

五、货代常说的“几截几开”是什么意思?

如果说是一截四开,指的是每周一截仓,在周一之前交货,周四就能开船,如果迟于周一交货,就等下周四开船,船期一般只起运港到目的港的时间,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欧高国际货代。

六、海运货代的基本流程?

揽货→询价→订舱→接受托运申请→订舱确认→排载→发放空箱→装箱→进场→边检→申报→报检→报关→配载(装船计划)→审提单→船东确认费用→预借购付汇联→缴交一切费用→签单→向货主催款→货主确认并支付钱款→开具商业发票→放单/做电放/做SEAWAYBILL

1、委托:出口商向货运代理公司发起海运出口订舱委托;

2、订舱:货运代理公司接到委托之后进行订舱;

3、送货:出口商将货物送到指定的场站;

4、提单确认:确认货物提单信息,提交给船舶运输公司;

5、报关:向海关系统报关,等待海关审核及放行;

6、签单:由发货人将提单寄给收货人,收货人提货。

一、接受货主询价 1、 海运询价: ① 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 ② 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③ 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货名,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 2、 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 ① 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 ② 各港区装箱价格; ③ 报关费、商检、动植检收费标准。 3、 不能及时提供的,需请顾客留下电话、姓氏等联系要素,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 1、 船期、件数 2、 箱型、箱量 3、 毛重 4、 体积 各项型最大体积为:( 长*宽*高 ) 可装体积, 可装重量 1×20’GP=31CBM 6*2.38*2.38 25 17MT 1×40’GP=67CBM 12*2.38*2.38 55 25MT 1×40’HC=76CBM 12*2.7*2.38 1×45’GP=86CBM (注:GP general purpose 普通箱;CBM cubic metre 立方米;MT metric ton 公吨 ;HC high cubic 高箱 ) 5、 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 6、 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

  三、订舱 1、 缮制委托书(十联单); 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2、 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 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 3、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四、做箱 1、 门到门: 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2、 内装: 填妥装箱计划中: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3、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

  五、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1、 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 ① 需商检 ② 需配额 ③ 需许可证 ④ 需产地证 ⑤ 需提供商标授权、商标品名 ⑥ 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10万,其他地区超过$50万,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复印件) ⑦ 需提供商会核价章 2、 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packing list),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单证一致)。 3、 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 “中文品名”,对照海关编码大全,查阅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 4、 备妥报关委托书,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舱回单(十联单第五联以后),更改单(需要的话)和其他所需资料,于截关前一天通关。 5、 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 6、 凡是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仍然需要,诸如许可证,配额,商检,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否则只会顺延船期,造成麻烦。

  六、提单确认和修改 1、 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 ① 电放: 需顾客提供正本“电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电放。 ② 预借(如可行) 需顾客提供正本“预借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预借。 ③ 倒签(如可行) 需顾客提供正本“倒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签。 *此种情况下,多半是签发HOUSE B/L. ④ 分单: 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一票关单拆成多票关单。 ⑤ 并单: 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多票关单合成一票关单 ⑥ 异地放单: 须经船公司同意,并取得货主保函和异地接单之联系人,电话,传真,公司名,地址等资料方可放单。 2、依据原始资料,传真于货主确认,并根据回传确立提单正确内容。

  七、签单 1、 查看每张正本提单是否都签全了证章。 2、 是否需要手签。

  八、航次费用结算 1、 海运费 ① 预付(FREIGHT PREPAID) ② 到付(FREIGHT COLLECT) 2、 陆运费 ① 订舱 ② 报关(包括返关之前己经报关的费用) ③ 做箱(内装/门到门) ④ 其他应考虑的费用: 冲港费/冲关费 商检、动植检、提货费、快递费、电放、更改

  九、提单、发票发放(提单样本) 1、 货主自来取件的,需签收 2、 通过EMS和快递送达的,应在“名址单”,上标明诸如:“提单号”、“发票号”、“核销单号”、“许可证号”、“配额号"等要素以备日后查证

  十、应在一个月内督促航次费用的清算并及时返还货主的“核销退税单”

  十一、海关退税有问题的,需更改并要提供如下资料: l、报关数据正确、舱单不正确的 ① 经预录后的〈海关返还的〉报关单复印件; ② 场站收据复印件〈十联单的第七联即黄联〉; ③ 提单正本复印件两张; ④ 装箱单(Container Load Plan)复印件; ⑤ 更正单(三联、正本)。 2、短装(多报少出)、溢装(少报多出) ① 船开5天(工作日)内没能及时更正的: 先交纳罚款金3000-5000; 货主重新提供的发票、装箱单(Packing list) 货主重新提供报关单 提单副本复印件(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 ② 船开5天(工作日)内更改的 提单副本复印件(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 正本、正确的报关单 正本、正确的发票、装箱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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