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号钟配备要求? 天文钟是船舶强制配备的设备吗?

一、船舶号钟配备要求?

回答如下:船舶号钟的配备要求可以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和标准而有所不同,一般包括以下要求:

1. 必须配备船舶号钟,以便在船舶交通中进行通信和标识。

2. 船舶号钟应该放置在船舶的明显位置,方便其他船只进行观察和辨识。

3. 船舶号钟的尺寸和字体应符合国际标准,以确保清晰可见和易于识别。

4. 船舶号钟应该具备良好的防水和防震性能,以确保在恶劣的海况下仍能正常工作。

5. 船舶号钟应该具备自动报时和自动校时功能,以确保时钟的准确性。

6. 船舶号钟应该符合国际海事组织(IMO)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要求仅供参考,具体的船舶号钟配备要求应根据当地法规和标准来确定。

二、天文钟是船舶强制配备的设备吗?

是的,根据国际海事组织规定(SOLAS公约),所有长度大于150米的商船、所有载客人数超过12人的客船、所有海上石油钻探平台以及某些其它特定的船舶必须配备天文钟。天文钟是用于测定经度和计算时间的重要设备。

三、船舶救生信号配备标准?

救生信号的配备:无限航区的船舶应配红星火箭或降落伞火箭12支。

救生艇配备降落伞火箭4支、红火号6支、烟雾信号2只。救生筏应配备降落伞火箭2支、红火号6支。

四、船舶号型配备要求?

 船舶号型配备要求如下:

全长L、全宽B、型深d、吃水T四个数据应符合标准。

电罗经在故障、停掉或开启时需要做好记录,方位观测仪应处于良好状态。

标准磁罗经在开航前要检查,平时要将驾驶台顶上的磁罗经用帆布罩罩上防止被雨水侵湿照明短路或长期暴晒,同时要保障保养做好,在天气好时打开帆布罩晾晒,去掉潮气利于观测。

六分仪平时存放在驾驶台,使用前驾驶员要能熟练掌握各种误差的校正,保障六分仪、秒表处于良好状态。

测深仪在测深仪旁应贴有操作说明。平时要保障工作正常无故障,当船进入锚地、浅水航区、航道、靠泊时使用核实水深。在船坞修船时,当船坞内的水被放净后要将船底测深仪的探测口保护好,不能被油漆涂盖,当船底漆喷完后,要将临时贴在探测口上的遮盖物清除。

在操舵仪旁要贴有舵机方框图和操作步骤说明,每个驾驶员和水手要会从自动舵——手操舵——应急舵转换的操作。

请注意,这些只是基本的要求,实际的船舶号型配备可能会根据特定的船舶类型、大小和用途而有所不同。同时,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新的规定和标准的出台而变化,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参考最新的法规和标准。

五、船舶保温服配备标准?

按照SOLAS人命安全公约 船上至少要配备2套全包型保温服,主要是救助落水人员时防止其长时间暴露体温的。

一般在救生艇筏上的人员多穿点衣物,盖点毯子就OK了。

六、船舶c站配备要求?

和B/M/F站,都是海事卫星通信系统,但C站只有TELEX,EMAIL等功能,没有电话、传真功能,是国际海事组织要求的A3海区的最低配置,而A/B/M/F站具有电话、传真、高速数据甚至视频通信等功能。

七、船舶堵漏器材的配备标准?

根据船舶的大小、类型和航区等的不同,在船上要配备不同规格和数量的堵漏器材,主要有堵漏毯、堵漏板、堵漏箱、堵漏螺杆、堵漏柱、堵漏木塞、垫料、黄砂和水泥等。船舶堵漏器材配备一般在船运公司的船舶管理条例里有明确规定。各公司略有不同。

八、船舶缆绳配备要求尺寸?

船舶缆绳配备要求尺寸一般为5千吨到2万吨的大约缆绳直径为1Oσmm的,3万吨至7吨差不多配备12Omm足够10万吨到12万大约配备16Omm,再大的船我没干过大约也是160mm的不过数量能多点,太粗的缆绳咱人也搬收运也困难,必经是人在干活太重人也搬不动,基本就是这样

九、船舶未配备潮汐表怎么处罚?

未配备预定航程所需要的航海图书目录、潮汐表、航路指南等。(依据:《规则》第二十六条)处罚。

第二十六条 违反《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条的规定,船舶、设施不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依照《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船舶、设施所有人或经营人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船长或设施主要负责人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并给予扣留船员适任证书6个月至24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

本条前款所称船舶、设施不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包括下列情形:

(一)不按照规定检修、检测影响船舶适航性能的设备;

(二)不按照规定检修、检测通信设备和消防设备;

(三)不按照规定载运旅客、车辆;

(四)超过核定载重线载运货物;

(五)不符合安全航行条件而开航;

(六)不符合安全作业条件而作业;

(七)未按照规定进行夜航;

(八)强令船员违规操作;

(九)强令船员疲劳上岗操作;

(十)未按照船员值班规则安排船员值班;

(十一)超过核定航区航行;

(十二)未按照规定的航路行驶;

(十三)不遵守避碰规则;

(十四)不采用安全速度航行;

(十五)不按照规定停泊、倒车、调头、追越;

(十六)不按照规定进行试车、试航、测速、辨校方向;

(十七)不遵守航行、停泊和作业信号规定;

(十八)不遵守强制引航规定;

(十九)不遵守航行通信和无线电通信管理规定;

(二十)不按照规定保持船舱良好通风或者清洁;

(二十一)不按照规定采取保障人员上、下船舶、设施安全的措施;

(二十二)不遵守有关明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三)未按照规定拖带或者非拖带船从事拖带作业;

(二十四)违反船舶并靠或者过驳有关规定;

(二十五)不按照规定填写航海日志;

(二十六)未按照规定报告船位、船舶动态;

(二十七)未按照规定标记船名、船舶识别号;

(二十八)未按照规定配备航海图书资料。

十、什么类型船舶配备快速救助艇?

从2000年6月起,所有客滚船必须配备一艘快速救助艇。

下面我们来了解下快速救助艇的相关技术参数。

(1)总长大于6.5米,小于8.5米,总宽2.5-2.8米之间,最多可以搭载15名坐下乘员。

(2)符合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2001)、符合《IMO国际救生设备规则》(2010版)第V章(LSA)相关要求。

(3)除具有足够舷弧的艇外,还应设有不少于15%艇长的延伸艇首盖。

(4)设舷内发动机或舷外发动机。如果装设舷外发动机,舵和舵柄可以是发动机的组成部分。

(5)拖带装置应永久地安装在快速救助艇上,其强度应足够集结或拖带船舶所配备的载足全部乘员及属具或相应重量的最大救生筏。并能在平静水域载有3名乘员的情况下,以至不少于20km的航速航行,以及在载足全部乘员与属具时,以至少8kn的航行速度航行不少于4小时。

(6)能自行排除艇内积水,一旦快速救助艇在恶劣天气下倾覆,要装备在无外界帮助的情况下能自行扶正装置。

(7)快速救助艇应在远离舵柄的操舵位置上用舵轮驾驶,还应配备一个直接控制舵、喷水装置或舷外机的应急操舵系统。

(8)快速救助艇倾覆时,艇上配备的发动机应自动停止。燃料和润滑系统的设计,应能在该救助艇倾覆的情况下防止250mL以上的燃料或润滑油自推进系统溢失。

(9)每艘艇的布置,应保证操艇人员在控制和操舵位置上对艇首、艇尾和两艇具有开阔视野,以便安全降放和操纵,特别是对拯救落水人员和集结艇筏等至关重要区域和艇员的可视范围。

(10)快速救助艇的正常装备应包括一台非手持型和水密的甚高频无线电通信装置。

(11)为获得良好的具有更好的机动性能和在恶劣海况下的操纵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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