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生活污水直排处罚条例?

一、船舶生活污水直排处罚条例?

第五十九条 船舶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应当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从事海洋航运的船舶进入内河和港口的,应当遵守内河的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六十条 船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相应的防污设备和器材,并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

第八十九条 船舶未配置相应的防污染设备和器材,或者未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船舶临时停航。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未遵守操作规程或者未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船舶污水井缩写?

船舶污水井的缩写是MARPOL Annex IV,其中MARPOL代表国际海上油污染防治条约,Annex IV则指的是该条约的第四附件,专门涉及船舶污水处理和排放的规定。根据MARPOL Annex IV的要求,船舶必须配备污水处理设备,并在特定区域内遵守严格的排放标准,以保护海洋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健康。这一缩写是国际航运行业和相关监管机构广泛使用的术语,以确保船舶在处理和排放污水方面的合规性。

三、船舶生活污水记录范本?

舶生活污水排放记录表 Sewage disposal sheet 船名: M. V: 使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From: Day Month Year To Day Month Year 生活污水排放记录表日期航速 (节) 吃水 (米) 排放模式起始时间船位 (N/E) 终止时间船位 (N/E) 允许最大排放速度实际排放速率排放总量(吨) 负责人 

1、排放模式:分为直接排放、通过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进行排放、第三方接收;2、如通过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排放(黑水),不需要填写(允许最大排放速率、实际排放速率、排放总量),但应确认排放地点离案距离大于3海里; 

1、排放模式:分为直接排放、通过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进行排放、第三方接收;

 2、如通过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排放(黑水),不需要填写(允许最大排放速率、实际排放速率、排放总量),但应确认排放地点离案距离大于3海里;

 3、在12海里外对生活污水(黑水)直接排放的,航速应大于4节、落潮流、同时满足允许最大排放速率要求;

 4、港内严禁排放生活污水(黑水)。

四、船舶生活污水包括哪些?

船舶生活污水主要包括:厕所污水,洗涤污水,厨房污水,冲厕污水等。这些污水都需要经过适当的处理,以确保不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负面影响。

五、污水摸排方案?

以下是我的回答,污水摸排方案是为了查明地下污水管网的分布、走向、埋深、污水性质及排放量等情况而制定的方案。具体步骤如下:收集资料:收集当地的地下管线图、地形图、水文地质资料等,以便了解地下管网的分布情况。现场调查:对当地的地形、地貌、建筑物、道路、排水口等进行现场调查,以便了解污水排放的实际情况。仪器探测:使用地下管线探测仪等设备对地下污水管网进行探测,确定管网的分布、走向、埋深等情况。人工开挖:在探测困难的地方,可以采用人工开挖的方式进行摸排。数据整理:将收集到的数据整理成册,建立地下污水管网数据库,以便日后管理和维护。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实际操作会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方案。

六、厨房污水怎么排?

厨房污水应通过合适的排水系统进行排放。首先,安装一个厨房污水收集槽,用于收集和分离固体废物。然后,将污水通过管道连接到主排水管道或公共污水系统。确保排水管道具有足够的坡度,以便污水能够自由流动。在排水管道中安装适当的过滤器和沉淀池,以防止固体废物进入主管道。

最后,定期清洁和维护排水系统,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防止堵塞。

七、船舶生活污水排放距离?

根据国际海事组织(IMO)的规定,船舶生活污水排放距离应该是在12海里(约合22.2公里)以外的海域。这是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和维护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而设立的限制。

船舶必须配备适当的污水处理设备,以确保其排放的污水符合国际标准,并且在规定的距离之外进行排放,以减少对海洋生态的影响。这些规定旨在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和维护海洋生态平衡。

八、船舶货舱污水井排放规定?

1.船舶排放的含油污水(油轮压舱水,洗舱水及船舶舱底污水)的含油量,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船舶含油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 紧急处理排放区域排放浓度(毫克/升) 内河不大于15 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内海域不大于15 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海域不大于100。

2.船舶排放的生活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应符合下列规定:船舶生活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毫克/升) 项目内河沿海(距最近陆地4海里以内)沿海(距最近陆地4~12海里) 生化需氧量不大于50不大于50 悬浮物不大于150不大于150无明显悬浮物固体 。

九、内河小型船舶污水怎么排放?

船舶在距最近陆地3n mile以外12n mile(含)以内,可使用经认可的设备排放经过打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在距最近陆地12n mile以外可排放未经打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

但不论何种情况,不应将集污舱柜中储存的生活污水或来自装有活动物的处所的生活污水倾刻排光,而应在船舶以不少于4kn船速在航行途中,以中等速率进行排放。排放速率不超过相应船速下的最大允许排放速率,该排放速率应按照MEPC.157(55)决议通过的《船舶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排放率标准建议案》予以批准。

十、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船舶生活污水有其自身的特点,由于船舶卫生系统排泄周期较短,排放的污水比城市排水系统更为新鲜(分解较少),因此污染负荷较高。

了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国际海事组织(IMO)在MARPOL73/78公约的附则Ⅳ“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第11条对生活污水的排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船舶在距最近陆地3n mile以外,使用主管机关所认可的设备,排放业经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或在距最近陆地12n mile以外排放未经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但不论哪种情况,不得将集污舱中储存的生活污水即刻排光,而应于船舶不低于4kn的航速航行时,以适当的速率排放;排放速率应经主管机关认可。

标签:

相关文章

暂无相关推荐

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验证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