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台发电机如何向船舶主配电板供电?
可以在主配电盘上安装一套同期并列装置。两台发电机通过准同期开关并列后,向船舶主配电盘供电。
二、国内沿海港口向船舶供应淡水,收取多少费用?
国内沿海港口向船舶供应淡水的费用会根据港口和供水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船舶供应淡水的费用包括基本费用和用水费用两部分。基本费用包括供水设施的租赁费、设备维护费等,一般会根据船舶的大小、停靠时间和供水设备的使用情况而有所不同。用水费用一般按照船舶消耗的水量进行计费,通常以吨为单位,费用一般会根据不同港口的定价标准而有所不同。具体的费用可以在港口的相关管理部门或供水公司进行查询或咨询,他们会给出具体的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
三、什么是船舶保向界限?
船舶在航行中,除首尾向来风不发生偏转外,其他方向来风都将使船舶在向下风漂移的同时还将产生偏转运动。为了保证船舶能航行在预定航线上,必须根据风压差采取压舵措施来抵消船舶的漂移和船舶首的偏转。风速越大,航速越小,则风压差也越大,压舵量也势必增加。当风速大到某以界限以上时,即使用满舵,也无法保持航向。能够用舵保持航向的风速界限,称保向界限。它和风速与航速之比及相对风向角有关。
(1)对同一船舶来说,压舵角大,保向范围扩大。
(2)船舶正横附近或稍后受风时,保向最为困难。风速只要达到船舶速数倍时,就将出现即使满舵也无法操纵的情况。
(3)船舶斜顶风时的保向性较斜顺风时好。
(4)保向范围总的来说随风速的降低而扩大,随船舶速的降低而减小:增大压舵角可扩大保向范围。由此可知,提高航速、增加压舵角、采取斜顶风是提高船舶保向性的有效措施。但提高船舶速是有限度的,对于任何船舶,随着风速提高均存在受 风不能保向的范围,操控船舶时应予注意。
四、船舶保安报警信号向哪里发?
船舶保安报警信号一般发送给海事管理机构。具体来说,可以向当地的海事局报告,全国船舶和港口设施的保安报警接收和保安信息联络由海事局值班室负责。接到报警后,海事管理机构会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反应措施,例如与船舶和港口设施联系,协调保安行动等。同时,涉及港口设施的保安事件,还应通报港口设施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咨询专业海事局工作人员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五、船舶抛锚起锚怎么样向交管报告?
如果船舶在航行中抛锚或起锚,需要向当地交通管理机构报告。可以通过无线电或电话联系交通管理机构,并提供详细的船舶信息和位置,以便他们能够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船舶和其他船只的安全。
在报告时,应保持冷静,清晰地传递信息,以确保有效的响应。同时,船长应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配合相关机构的指示,确保安全和顺利的解决问题。
六、船舶所有人可以向哪里申请赔偿?
船舶所有人可以向海事法院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简称责任基金,是指依海商法规定要求限制海事赔偿责任的责任人,在有管辖权的法院设立的担保在赔偿责任限额内清偿限制性债务的保证金。申请设立海事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所谓赔偿义务机关也就是给公民造成损害的相关机关。
七、什么时候船舶向大型化发展?
当世界货物贸易量增加的时候选择大型船舶海运就能降低运输成本,
八、船舶重心垂向位置是什么意思?
船舶重心垂向位置就是船舶(合)重心距离船舶基线的垂直距离,他是计算船舶初稳性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参数。
船舶重心有空船重心及载货后的合重心之别。求载货后的合重心就是船舶空船垂向力矩与货物垂向力矩之和除以空船重量加货物重量之和所得的数字即为船舶合重心高度。再根据船舶的总排水量查船舶静水力曲线表,查出KM值,减去这个合重心高度,即得船舶此航次的初稳性高度。再修正自由液面的影响,即得实际的船舶初稳性值,再评诂是否满足航行安全。
九、船舶更换桨叶需向经信局备案吗?
在中国,船舶更换桨叶需要向当地的经济和信息化局(原工商局)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船舶更换桨叶、推进器、舵及其控制装置的,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管理人应当在更换后三十日内,向船舶登记管理机构备案。
具体备案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一般需要提供船舶登记证书、更换桨叶的证明文件、桨叶的技术参数和型号等相关资料。如果需要更换多个桨叶或者更换其他推进装置,备案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更加复杂。因此,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管理人在更换船舶推进装置前,应该事先了解当地经济和信息化局的规定,并按照规定进行备案。
十、光租船舶发生碰撞,被碰撞船舶所有权人可否有权向碰撞船索赔?
1.船舶发生碰撞,当事船舶的船长在不严重危及本船和船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对于相碰的船舶和船上人员必须尽力施救。碰撞船舶的船长应当尽可能将其船舶名称、船籍港、出发港和目的港通知对方。
2.船舶发生碰撞,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或者无法查明的原因造成的,碰撞各方互相不负赔偿责任。
3.船舶发生碰撞,是由于一船的过失造成的,由有过失的船舶负赔偿责任。
4.舶发生碰撞,碰撞的船舶互有过失的,各船按照过失程度的比例负赔偿责任;过失程度相当或者过失程度的比例无法判定的,平均负赔偿责任。互有过失的船舶,对碰撞造成的船舶以及船上货物和其他财产的损失,依照前款规定的比例负赔偿责任。碰撞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失的,各船的赔偿责任均不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比例。互有过失的船舶,对造成的第三人的人身伤亡,负连带赔偿责任。一船连带支付的赔偿超过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的,有权向其他有过失的船舶以上内容转自夸克